四川遂宁蓬溪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净化及再生水利用项目-施工-1报名进行中2026-10-28
项目详情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蓬溪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净化及再生水利用项目(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蓬溪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净化及再生水利用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蓬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蓬发改审【2025】10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遂宁市蓬溪生态环境局 ,建设资金来自拟申请中央生态环境资金及县财政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70%:30% ,招标人为遂宁市蓬溪生态环境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招标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答疑书或补遗书(如有时)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遂宁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蓬溪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蓬发改审【2026】323号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鑫中和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_2.1.1建设地点:遂宁市蓬溪县赤城镇
2.1.2建设规模及内容:在赤城镇来龙山污水处理厂和清源污水处理厂进行尾水人工湿地建设,共计建设尾水人工湿地面积18285㎡,同步建设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至人工湿地管道2104.72m。
2.1.3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1.4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_(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2.2 招标范围
_本次招标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答疑书或补遗书(如有时)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__(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 资质,近 / 年 /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2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3.4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投标最高限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施工项目(标段)应勾选此项。)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 年 10 月 29 日00时00分至2026年 11 月 17 日17时00分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遂宁市)(网址:http://www.snsggzyjy.cn/)—“系统登录入口”—“建设工程后台管理系统”,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
文件、技术资料等)。(报名结束时间为2026年 11 月 17日17时00分)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11 月 18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发布。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遂宁市 ) (招标人自行选择,也可不填)。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蓬溪县水利局 电 话:08255436323
传 真: /
电子邮件: /
地 址:蓬溪县映月街28号
8. 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遂宁市蓬溪生态环境局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鑫中和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蓬溪县赤城镇政通街88号 地 址:遂宁市河东新区景屏路54号河东灯具家居建材城商业楼三号楼四层2号、3号
邮 编: 629100 邮 编: 629000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 系 人:梁先生
电 话: 0825-5421178 电 话: 0825-5181889
传 真:/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账 号: / 账 号 : /
招标文件
序号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文件类型 文件名称 1 蓬溪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净化及再生水利用项目-施工-1 SNJY(2026)0899-2-1 商务标 蓬溪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净化及再生水利用项目.ZBS 2 蓬溪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净化及再生水利用项目-施工-1 SNJY(2026)0899-2-1 技术标 (招标)蓬溪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净化及再生水利用项目.ZBJ
招标公告及附件
序号 文件名称 1 招标公告.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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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确定
已暂停
暂停理由:
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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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净化及再生水利用项目(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蓬溪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净化及再生水利用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蓬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蓬发改审【2025】10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遂宁市蓬溪生态环境局 ,建设资金来自拟申请中央生态环境资金及县财政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70%:30% ,招标人为遂宁市蓬溪生态环境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招标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答疑书或补遗书(如有时)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遂宁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蓬溪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蓬发改审【2026】323号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鑫中和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_2.1.1建设地点:遂宁市蓬溪县赤城镇
2.1.2建设规模及内容:在赤城镇来龙山污水处理厂和清源污水处理厂进行尾水人工湿地建设,共计建设尾水人工湿地面积18285㎡,同步建设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至人工湿地管道2104.72m。
2.1.3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1.4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_(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2.2 招标范围
_本次招标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答疑书或补遗书(如有时)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__(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 资质,近 / 年 /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2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3.4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投标最高限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施工项目(标段)应勾选此项。)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 年 10 月 29 日00时00分至2026年 11 月 17 日17时00分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遂宁市)(网址:http://www.snsggzyjy.cn/)—“系统登录入口”—“建设工程后台管理系统”,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
文件、技术资料等)。(报名结束时间为2026年 11 月 17日17时00分)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11 月 18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发布。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遂宁市 ) (招标人自行选择,也可不填)。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蓬溪县水利局 电 话:08255436323
传 真: /
电子邮件: /
地 址:蓬溪县映月街28号
8. 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遂宁市蓬溪生态环境局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鑫中和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蓬溪县赤城镇政通街88号 地 址:遂宁市河东新区景屏路54号河东灯具家居建材城商业楼三号楼四层2号、3号
邮 编: 629100 邮 编: 629000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 系 人:梁先生
电 话: 0825-5421178 电 话: 0825-5181889
传 真:/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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