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武威房建公寓段2027年汽车驾驶业务外包招标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详情
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武威房建公寓段2027年汽车驾驶
业务外包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6-LZJ-FW-513969-0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武威房建公寓段2027年汽车驾驶业务外包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兰州局集团公司武威房建公寓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专项款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3.2 投标人中标后在结算费用时须开具符合国家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 投标人其他资质要求:
3.3.1 投标人须提供《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3.3.2 投标人中标后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等相关保险及雇主责任险。
3.3.3 招标方可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在工作范围内调整外包业务工作地点。
3.3.4 招标方有权根据安全生产、岗位履职、劳动纪律管理等工作实际,向投标方提出业务外包人员更换要求。投标方必须在接到招标方书面更换要求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符合本需求书岗位资质条件的人员补充及到岗就位,严禁出现岗位空岗断档,保障我段正常生产工作连续开展。
因中标方人员主动离职、辞职等中标方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中标方同样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补齐符合资质条件人员,补岗要求及违约处置与招标方要求人员更换标准一致。
投标方未在上述5个工作日内完成合格人员补充到岗的,按如下方式处理:
(1)自逾期第1日(即接到书面更换/岗位空缺发生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按空缺岗位每人每日220元向投标方计收违约金,违约金可直接从当期应付外包服务费中予以扣除;累计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本合同总价款的10%。
(2)投标方逾期未能配齐人员时,招标方有权自行安排人员临时顶岗,顶岗所产生的人员薪酬、补贴、劳保、管理等全部费用均由投标方承担,该部分费用与违约金一并在当期服务费中抵扣。
(3)自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岗位出现空缺之日起合计超过8个工作日仍未完成人员补充到岗,或同一岗位在合同履约期内累计发生2次及以上人员更换逾期情况,视为投标方严重违约。招标方有权暂停支付外包服务费用、部分或全部解除本项目合同,同时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抵扣违约金及全部实际损失。若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招标方损失的,差额部分由投标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4)因投标方人员未按期补充到位,由此引发安全生产隐患、生产延误、应急保障失效、管理服务问题、职工稳定纠纷、第三方索赔等一切事故及损失,全部责任与相应赔偿费用均由投标方承担。
3.3.5 如遇招标方资金暂时未支付投标方的特殊情况,投标人中标后必须具备三个月的业务外包费的资金垫付能力(月度17万元,三个月51万元)。
3.3.6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近三个月的1份银行资信证明及一年度(2025年)财务报表。
3.3.7 本项目由中标方总承包,不得转包,一旦发现转包,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中标方索赔中标价10%的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招标人损失的,差额部分由中标人继续赔偿。
3.4存在以下行为的投标人将被限制参与本项目:
3.4.1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在(投标截至日前)近一年内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4.4投标人因存在不良行为被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采购;
(以“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供应商处理通报查询结果为准);
3.5投标人须接受国铁集团信用评价管理;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7其它投标人资质要求见用户需求书。
4.报名时间、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4.1投标人须为供应商采购资料投递系统(网址https://wzb.cr-lanzh.com.cn:8089/#/login,简称“资料投递系统”)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供应商采购资料投递系统注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30日公告发布之时至2026年11月4日18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资料投递系统参与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资料投递系统操作手册见国铁采购平台招标公告附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类型:项目名称或编号、包件号,在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标书费及代理费缴纳账户(注:代理费缴费金额按中标结果公告金额缴纳,汇款时请注明项目编号和用途,不接受其他缴款方式及个人汇款,标书费和招标代理费发票均上“电子税务局系统”自行下载电子发票):
单位名称: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62000071037738X9
开户行:中国银行兰州市铁路支行
标书费及代理费缴纳银行账户:104073832414
4.3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招标内容
项目须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与标书费、代理费必须分开交纳,交纳形式采用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银行账户汇入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注:保证金未按要求汇入以下招商银行保证金专用账户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汇款时请注明项目编号和用途,不接受其他缴款方式及个人汇款):
账户名称: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保证金缴纳专用账号:93190902031000200003
开 户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东岗支行
联合行号:308821004020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16日14时30分,地点为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和政路40号印务所3楼)。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和地点本项目定于2026年11月1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和政路40号印务所3楼。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上述各项时间如有变动以变动公告或电话通知为准。
7.发布公告的媒介国铁集团采购平台(网址:https://cg.95306.cn/)。上述各项时间及开标地点如有变动以变动公告或电话通知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武威房建公寓段
地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武南镇迎宾社区武南街221号
联系人:彭工
联系电话:17352151625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铁路新村东街1400号
联系人:魏工
电话:0931-4926017
电子邮件:ljfw2026wzd@163.com
联系人:魏工
市电:0931-4925795 路电:071-25795
监督、投诉电话:
市电:0931-4926168 路电:071-26168
9. 其他9.1电子版响应文件(不含报价)(PDF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0M,如大于200M的文件请压缩后上传)通过“资料投递系统”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在项目对应的包件上传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供应商资料投递系统操作手册》)。系统通道将在响应截止时间关闭,因响应人原因未及时完成电子版响应文件上传,将视为无效投标。(注:响应文件必须分包件上传)
9.2投标文件递交注意事项: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含单独密封的报价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至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和政路40号印务所3楼。
9.3已购买采购文件的响应人如放弃响应的,须在项目开启截止时间前3日通过“资料投递系统”在项目对应的包件点击弃标并上传弃标函(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
9.4异议受理:
仲工 电话:0931-4928020 邮箱:ljgs291776015@163.com
9.5异议受理须知:
9.5.1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事项涉及的项目名称、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异议请求及主张。
(四)异议人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五)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六)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当一并说明。
异议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授权书、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9.5.2异议函件不符合受理条件或异议函件内容不全的应退回并说明原因。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异议所涉及采购活动非本单位管理范围的。
(二)异议提出人不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所异议采购活动无任何利害关系的。
(三)超过规定或约定的有效时限进行异议的。
(四)异议事项非异议人真实主张的。
(五)匿名异议或异议函件不符合异议函件包括的主要内容规定的。
(六)异议函件内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七)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
(八)异议事项已经撤回或已做出处理答复,异议人未提出新的证据而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进行异议的。
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30日
业务外包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6-LZJ-FW-513969-0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武威房建公寓段2027年汽车驾驶业务外包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兰州局集团公司武威房建公寓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专项款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包件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 (万元) (不含税) | 投标保证金(元) | 服务期限 | 技术要求 | 备注 |
| 包件1 | 汽车驾驶服务 | 项 | 1 | 197.892 | 39500.00 | 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 详见招标文件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3.2 投标人中标后在结算费用时须开具符合国家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 投标人其他资质要求:
3.3.1 投标人须提供《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3.3.2 投标人中标后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等相关保险及雇主责任险。
3.3.3 招标方可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在工作范围内调整外包业务工作地点。
3.3.4 招标方有权根据安全生产、岗位履职、劳动纪律管理等工作实际,向投标方提出业务外包人员更换要求。投标方必须在接到招标方书面更换要求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符合本需求书岗位资质条件的人员补充及到岗就位,严禁出现岗位空岗断档,保障我段正常生产工作连续开展。
因中标方人员主动离职、辞职等中标方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中标方同样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补齐符合资质条件人员,补岗要求及违约处置与招标方要求人员更换标准一致。
投标方未在上述5个工作日内完成合格人员补充到岗的,按如下方式处理:
(1)自逾期第1日(即接到书面更换/岗位空缺发生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按空缺岗位每人每日220元向投标方计收违约金,违约金可直接从当期应付外包服务费中予以扣除;累计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本合同总价款的10%。
(2)投标方逾期未能配齐人员时,招标方有权自行安排人员临时顶岗,顶岗所产生的人员薪酬、补贴、劳保、管理等全部费用均由投标方承担,该部分费用与违约金一并在当期服务费中抵扣。
(3)自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岗位出现空缺之日起合计超过8个工作日仍未完成人员补充到岗,或同一岗位在合同履约期内累计发生2次及以上人员更换逾期情况,视为投标方严重违约。招标方有权暂停支付外包服务费用、部分或全部解除本项目合同,同时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抵扣违约金及全部实际损失。若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招标方损失的,差额部分由投标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4)因投标方人员未按期补充到位,由此引发安全生产隐患、生产延误、应急保障失效、管理服务问题、职工稳定纠纷、第三方索赔等一切事故及损失,全部责任与相应赔偿费用均由投标方承担。
3.3.5 如遇招标方资金暂时未支付投标方的特殊情况,投标人中标后必须具备三个月的业务外包费的资金垫付能力(月度17万元,三个月51万元)。
3.3.6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近三个月的1份银行资信证明及一年度(2025年)财务报表。
3.3.7 本项目由中标方总承包,不得转包,一旦发现转包,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中标方索赔中标价10%的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招标人损失的,差额部分由中标人继续赔偿。
3.4存在以下行为的投标人将被限制参与本项目:
3.4.1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在(投标截至日前)近一年内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4.4投标人因存在不良行为被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采购;
(以“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供应商处理通报查询结果为准);
3.5投标人须接受国铁集团信用评价管理;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7其它投标人资质要求见用户需求书。
4.报名时间、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4.1投标人须为供应商采购资料投递系统(网址https://wzb.cr-lanzh.com.cn:8089/#/login,简称“资料投递系统”)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供应商采购资料投递系统注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30日公告发布之时至2026年11月4日18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资料投递系统参与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资料投递系统操作手册见国铁采购平台招标公告附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类型:项目名称或编号、包件号,在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标书费及代理费缴纳账户(注:代理费缴费金额按中标结果公告金额缴纳,汇款时请注明项目编号和用途,不接受其他缴款方式及个人汇款,标书费和招标代理费发票均上“电子税务局系统”自行下载电子发票):
单位名称: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62000071037738X9
开户行:中国银行兰州市铁路支行
标书费及代理费缴纳银行账户:104073832414
4.3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招标内容
项目须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与标书费、代理费必须分开交纳,交纳形式采用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银行账户汇入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注:保证金未按要求汇入以下招商银行保证金专用账户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汇款时请注明项目编号和用途,不接受其他缴款方式及个人汇款):
账户名称: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保证金缴纳专用账号:93190902031000200003
开 户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东岗支行
联合行号:308821004020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16日14时30分,地点为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和政路40号印务所3楼)。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和地点本项目定于2026年11月1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和政路40号印务所3楼。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上述各项时间如有变动以变动公告或电话通知为准。
7.发布公告的媒介国铁集团采购平台(网址:https://cg.95306.cn/)。上述各项时间及开标地点如有变动以变动公告或电话通知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武威房建公寓段
地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武南镇迎宾社区武南街221号
联系人:彭工
联系电话:17352151625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铁路新村东街1400号
联系人:魏工
电话:0931-4926017
电子邮件:ljfw2026wzd@163.com
联系人:魏工
市电:0931-4925795 路电:071-25795
监督、投诉电话:
市电:0931-4926168 路电:071-26168
9. 其他9.1电子版响应文件(不含报价)(PDF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0M,如大于200M的文件请压缩后上传)通过“资料投递系统”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在项目对应的包件上传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供应商资料投递系统操作手册》)。系统通道将在响应截止时间关闭,因响应人原因未及时完成电子版响应文件上传,将视为无效投标。(注:响应文件必须分包件上传)
9.2投标文件递交注意事项: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含单独密封的报价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至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和政路40号印务所3楼。
9.3已购买采购文件的响应人如放弃响应的,须在项目开启截止时间前3日通过“资料投递系统”在项目对应的包件点击弃标并上传弃标函(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
9.4异议受理:
仲工 电话:0931-4928020 邮箱:ljgs291776015@163.com
9.5异议受理须知:
9.5.1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事项涉及的项目名称、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异议请求及主张。
(四)异议人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五)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六)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当一并说明。
异议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授权书、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9.5.2异议函件不符合受理条件或异议函件内容不全的应退回并说明原因。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异议所涉及采购活动非本单位管理范围的。
(二)异议提出人不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所异议采购活动无任何利害关系的。
(三)超过规定或约定的有效时限进行异议的。
(四)异议事项非异议人真实主张的。
(五)匿名异议或异议函件不符合异议函件包括的主要内容规定的。
(六)异议函件内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七)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
(八)异议事项已经撤回或已做出处理答复,异议人未提出新的证据而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进行异议的。
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