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营口市鲅鱼圈区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物业服务更正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辽宁 营口 发布时间:2026-10-28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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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口市鲅鱼圈区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物业服务更正公告 | |
| 撰写单位: | 营口市鲅鱼圈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发布时间: | 2026-10-28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6-210804-0060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营口市鲅鱼圈区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物业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10-2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开标时间调整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28日14时23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二)投标人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出现前款 (1) (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 (3)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三)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还应将电子版备份文件采用加密邮件方式,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到byqjyzx@126.com邮箱,并备注单位名称、授权委托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加密邮件的密码须自行保存,如遇系统突发故障,代理公司将向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获取。如因未收到投标人的备份文件或无法联系投标人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 363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营口市鲅鱼圈区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 地 址:鲅鱼圈区青龙山大街中段 联系方式:0417-62211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营口市鲅鱼圈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营口市鲅鱼圈区青龙山大街南段号房回迁楼C区17号楼 联系方式:0417-61969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莲 王晓峰 电 话:13840760998、0417—6196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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