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政府采购服务类采购合同(试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项目详情
一、合同编号:KC-20260924100003-6976
二、合同名称:政府采购服务类采购合同(试行)
三、项目编号:ZJXD-202609-230001-110305
四、项目名称: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
地址: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太顺街3号
联系方式:18045279617
供应商(乙方):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中心支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乐鹤食街6号楼00单元01层01号
联系方式:1910466366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1 | 1、本次征集险种按照《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规定执行:机动车辆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包括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分为车上人员责任险等。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 下简称交强险)为必保险种。将交强险为投保单位的必保险种,其他险种是否投保,由各投保单位根据经费和车辆状况自行确定。2、设立负责本项目承保、理赔及其他服务的专门机构,为采购人提供上门服务,并按要求提供人员配备名单。3、响应供应商应按照服务标准提供投保服务、理赔服务、接报案及现场勘查。 | 1(项) | ¥3,574.27 | ¥3,574.27 | 黑B97838 |
| 2 | 1、本次征集险种按照《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规定执行:机动车辆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包括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分为车上人员责任险等。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 下简称交强险)为必保险种。将交强险为投保单位的必保险种,其他险种是否投保,由各投保单位根据经费和车辆状况自行确定。2、设立负责本项目承保、理赔及其他服务的专门机构,为采购人提供上门服务,并按要求提供人员配备名单。3、响应供应商应按照服务标准提供投保服务、理赔服务、接报案及现场勘查。 | 1(项) | ¥3,497.51 | ¥3,497.51 | B21711 |
| 3 | 1、本次征集险种按照《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规定执行:机动车辆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包括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分为车上人员责任险等。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 下简称交强险)为必保险种。将交强险为投保单位的必保险种,其他险种是否投保,由各投保单位根据经费和车辆状况自行确定。2、设立负责本项目承保、理赔及其他服务的专门机构,为采购人提供上门服务,并按要求提供人员配备名单。3、响应供应商应按照服务标准提供投保服务、理赔服务、接报案及现场勘查。 | 1(项) | ¥3,414.39 | ¥3,414.39 | 黑B13120 |
合同金额: 10,486.17元,大写(人民币):壹万零肆佰捌拾陆元壹角柒分
履约期限:2026年09月23日至2027年09月22日
履约地点: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10月0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10月1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596d84f5565f01751cf52548208f40be.pdf
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
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