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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宁夏中鹿拍卖行(有限公司):银川市西夏王陵内的15亩果园的三年经营租赁权拍卖公告

项目详情


拍卖标的名称
银川市西夏王陵内的15亩果园的三年经营租赁权拍卖公告
拍卖项目编号
NXZLPM-2026-95
拍卖机构
宁夏中鹿拍卖行(有限公司)
公示起始日期
2026年9月29日
公示截止日期
2026年10月16日
标的所在地区
标的所在地

一、委托人承诺
本委托人现委托宁夏中鹿拍卖行(有限公司)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对银川市西夏王陵内的15亩果园的三年经营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法律、章程规定的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相关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转让方简况
委托人基本情况
委托人名称
银川西夏陵区管理处
注册地(住所)
银川市西夏区西夏王陵东侧
法人代表
黄立峰
公开拍卖行为
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
/

三、拍卖标的简况
银川市西夏王陵内的15亩果园的三年经营租赁权,面积15亩,参考价53000元/年。
地上附着物详情如下:

序号
种类
数量(棵)
树龄(年)
1
梨树
45
30
2
苹果树
151
30
3
梅杏树
222
30
4
李子树
31
30
5
改造树
38
30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宁夏德光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6年7月18日
拍卖标的对应评估值
53000元/年

四、拍卖要求及资格条件
拍卖条件
参考价
53000元/年
价款支付方式
按双方《竞买协议》的约定执行。
竞买注意事项
1、本标的相关数据均参考自委托方提供的资料。
2、本次拍卖依据现状进行拍卖,拍卖人所提供的标的资料,以及对标的进行的说明和解释,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应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现状进行调查了解。拍卖人不对标的存在的任何权利及质量瑕疵承担任何担保责任,拍卖人不对标的现状及相关权利文件上表述的差异承担责任,各竞买人须自行查看和自己甄别标的的相关资料。一旦作出拍卖决定即表明竞买人接受该标的一切现状及瑕疵。竞得标的后发生的一切问题均与委托方、拍卖人无关,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
3、竞买人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竞买人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委托人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4、拍卖成交后,委托人与买受人须另行签订《租赁合同》,买受人需按照委托方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5、因政府发布新的规划政策、行政命令及其他政府行为,导致租赁提前终止的,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租赁费据实结算。
6、标的物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垃圾处理、物业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7、买受人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委托方有权收回标的物并进行再行拍卖。
8、标的租赁期限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租赁期内,租赁费采用按年结算的方式执行。每一个完整自然年度为一个结算周期,买受人需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费用标准、支付时间,按期足额支付当年度租赁费用。年度租赁费结算标准、支付流程、付款节点等细节,依据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执行。
9、拍卖成交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买受人不得对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10、买受人对其所租赁的范围使用必须遵守法律和标的所在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改变结构用途。
11、如因买受人原因造成所经营的设施、设备、构筑物或其它不属于买受人所有的财产损坏或灭失的,买受人应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
竞买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法律认可的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竞买人应在拍卖会竞买登记时间截止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向本行提交相关资料、交付保证金,并领取拍卖资料、竞买凭证。竞买人提交的书面竞买资料应包括: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如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交纳保证金的凭据;
(4)本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竞买。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人民币20000元
交纳时间
2026年10月16日17时前(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拍卖人全额无息原路退回。
交纳账户名称
宁夏中鹿拍卖行(有限公司)
开户行
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交纳账号
50085348004000001

五、拍卖交易信息
拍卖交易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拍卖交易说明
1、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委托人、拍卖人对各标的质量、数量等均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标的瑕疵及使用现状不影响拍卖交易及成交价格。
2、意向竞买人应在本项目公告期内到达现场勘查标的,不得以未实地勘查、不了解标的状况、存在质量瑕疵等理由,拒绝接受标的。
3、为保护委托人和真实意向竞买人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竞买人,委托人在此作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即视为意向竞买人已完成对拍卖标的的尽职调查,理解并接受本公告等拍卖文件全部条款之内容,对拍卖标的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委托人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若非委托人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竞买人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
(1)在被确定为买受人后未按照约定时限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及相关费用;
(2)悔拍、拒绝配合标的后续移交工作;
(3)意向竞买人存在其他违反《拍卖规则》、《竞拍协议书》等相关要求的。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及时将成交款及拍卖佣金转入拍卖人指定账户,并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因买受人原因不能如期签署的如果延期超过15日,委托人有权无须征得买受人的同意而重新将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交易方式
公开拍卖
展示时间
2026年10月14日至2026年10月15日(10时-17时)
展示地点
标的所在地
拍卖时间
2026年10月19日10时
拍卖网址
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
拍卖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商报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拍平台网站
 
拍卖机构
拍卖机构
宁夏中鹿拍卖行(有限公司)
拍卖机构项目经办人
杨经理
联系电话
14760505999
传真
0951-5986008
重要提示
竞买人拍卖前务必现场看样和审阅拍卖资料,未看样或未审阅拍卖资料者风险自负。竞买人成交后,需向中拍平台缴纳软件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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