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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林芝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林芝市2026-08号)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项目详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经林芝市人民政府批准,林芝市自然资源局以拍卖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林芝市2026-08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用地情况
宗地坐落
宗地面积(平方米)
起始价
(万元)
增价幅度
(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林芝市巴宜区经开区工尊东路南侧,(四至范围:北至工尊东路、南至规划绿地、西至西藏储能科技有限公司用地、东至哈尔滨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西藏分公司用地)
26932.08
999.18
10/次或10整倍数/次
199.84
规划指标
规划用途
容积率
建筑系数
绿地率
建筑限高
二类工业用地
1-2
≥40%
≤25%
30米
注:具体的规划要求以林芝市自然资源局提供的规划指标依据为准。对于出让地块未作地下工程勘察,如遇有各类管线、设施设备迁移等情况均由竞得人自行勘察设计。

(一)需满足的其它出让条件如下:
1.该地块为林芝市产业发展用地,所开发项目符合林芝市产业发展要求。
2.项目在交地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在交地之日起36个月内竣工。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工业用地50年。
二、竞买人资格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参加。
竞买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联合竞买的,需符合有关规定,竞买申请书应列明各成员单位并签章;联合体须提交《联合竞买协议》,各成员单位为竞买及竞得后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二)竞买申请人在报名竞买时,须提供林芝市产业发展导向的证明文件。
(三)凡在林芝市行政区域内有严重违反土地出让合同、闲置土地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及与其有控股(包括控股或投资的企业)关联关系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三、成交原则
本次拍卖出让在不得低于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拍卖时间
(一)公告时间:2026年9月20日18时00分—2026年10月9日18时00分。
(二)网上申请时间: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26年9月20日18时00分—2026年10月9日18时00分,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竞买网址)提交竞买申请。
(三)缴纳保证金时间: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26年9月20日18时00分—2026年10月9日18时00分,缴纳保证金,并上传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竞买网址)。
(四)竞买人资格预审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18时00分,竞买人可在竞买交易网站查看竞买人资格预审结果。
(五)拍卖时间:2026年10月10日11时00分,每轮限时竞价5分钟。
五、出让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取增价的方式拍卖,并设有底价,拍卖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在拍卖公告规定的公告起始日,出让人将拍卖宗地的面积、界址、空间范围、现状、用途、使用年限、规划指标要求、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在拍卖公告规定的土地交易场所公布;
(二)符合条件并通过审核的竞买人在拍卖时间登录线上竞价大厅,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线上竞价大厅填写报价;
(三)竞价大厅系统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拍卖价格;
(四)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上竞价大厅,在限时竞价中,通过线上竞价的最高出价来确定竞得人。
(五)本公告参与交易网址:ggzy.xizang.gov.cn。
六、其他事项
(一)该公告中涉及的金额为人民币,宗地成交价款不包括交易手续费、契税等。未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二)出让宗地在公告公示期间如遇不可抗拒原因或者宗地相关关系人提出权属争议和债权债务等纠纷,出让方有权延期或终止拍卖出让活动,报名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相关要求和条件。
(三)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拍卖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网上报价不可撤回。
(五)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在网上交易系统全封闭进行,实行资格审核后置;申请人网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
(六)竞买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到帐后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不接纳代缴或现金方式存入。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实际到达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为准。
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林芝市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芝厦门广场支行
帐 号:25780001040013132
填写进帐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林芝市2026-08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竞价保证金。
(七)网上交易结果公告结束后,出让方、竞得人于5个自然日内完成《成交确认书》签订工作。竞得人需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工作,并按合同约定期限缴纳价款。
(八)交付土地时间:以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九)开发建设时间:竞得者需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按照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开始建设,并完成项目开发建设,严禁闲置土地,对不按照规定时限开发建设的,将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进行处置。
(四)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在西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七、交易实施
本次拍卖出让活动由林芝市自然资源局(单位)实施,出让公告按相关规定发布。
八、违约责任
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成交确认书、合同的、逾期未缴清土地出让金的,视为违约,竞得人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出让人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有权根据本公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加收滞纳金,解除合同,并依法处置或收回土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可要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九、工作纪律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全体参与工作人员必须依法依规办事,规范操作程序,实行阳光作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十、解释权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由林芝市自然资源局举办,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十
一、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林芝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巴宜区八一镇广福大道79号
联 系 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894--5883984
林芝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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