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廊坊市第七中学校舍修缮项目施工招标公告(三次)
项目详情
| 招标公告名称: | 廊坊市第七中学校舍修缮 项目施工招标公告(三次)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 廊坊市行政审批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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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 廊审批招标核[2025]4号 | ||||||||||||||||||||||||||||||||||||||||
| 所属行业: | 建筑业/房屋建筑业 | ||||||||||||||||||||||||||||||||||||||||
| 所属地区: | 廊坊市 | 招标内容: | |||||||||||||||||||||||||||||||||||||||
| 廊坊市第七中学校舍修缮 项目施工招标公告(三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廊坊市第七中学校舍修缮 项目已由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廊发改投资〔2025〕1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廊坊市第七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廊坊市第七中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353.5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1200.09万元,建设规模:对高中部教学楼单体建筑物加固改造,总建筑面积1137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高中部教学楼地面部分,楼整体进行结构加固,改造部分室内墙体,改造卫生间16个,对屋面防水层进行改造,翻新外立面、屋面防水、部分门窗、内墙面装饰、地面恢复、顶棚恢复,对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等系统进行改造;建设地点:廊坊市建设北路171号,廊坊市第七中学院内。 2.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标注的全部内容;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140.231684万元;2.3.计划工期: 156日历天;2.4质量标准:合格;2.5其他: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计划开工时间2026年10月30日,计划竣工时间 2027 年04月03日(因响应大气治理、职能部门检查、政策性停工及施工进展不定因素等引起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以实际施工开工令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3其他要求: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2个;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且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②投标人不存在禁止投标情形,未处于投标禁止期。③财务要求:应提供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新成立的公司且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须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原件扫描件)。④信誉条件: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9-19 08:30至2026-09-24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10-13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工程-投标文件上传】菜单”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该项目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心服务责任人:高蓬,地址: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2层,电话: 0316-2920616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联系人:田延鹏, 联系电话:0316-2057108。 招标人:廊坊市第七中学, 联系人:张宗卫, 联系电话:0316-2186726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 电话:0316-5201429 电子邮箱:lfsz5265285@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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