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八中西侧支路(京华路-宏泰小区南)建设项目公告
项目详情
| 招标公告名称: | 八中西侧支路(京华路-宏泰小区南)建设项目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 任丘市发展和改革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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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 任发改标核[2026]8号 | ||||||||||||||||||||||||||||||||||||||||
| 所属行业: | 建筑业/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 ||||||||||||||||||||||||||||||||||||||||
| 所属地区: | 任丘市 | 招标内容: | |||||||||||||||||||||||||||||||||||||||
| 八中西侧支路(京华路-宏泰小区南)建设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八中西侧支路(京华路-宏泰小区南)建设项目已由 任丘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任丘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八中西侧支路(京华路-宏泰小区南)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任发改审字[2026]1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任丘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任丘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506.95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475.44 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为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通信工程、电力工程。建设地点: 任丘市第八中学西侧。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为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通信工程、电力工程,包括图纸、设计回复、有关方案、核对确认后的工程量清单等。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452.7062 万元。2.3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绿化养护期为两年。 2.4质量标准: 合格,苗木成活率:100% 。2.5其他: 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3.2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3.5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6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3.7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1 个;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3.9 (1)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2)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须提供近三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公司提供自公司成立以来的养老保险证明); (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查询地址“信用河北(http://xy.hebei.gov.cn/);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9-19 00:00 至 2026-09-23 23:59 (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沧州市)(http://publicservice.hebpr.gov.cn/PublicService/memberlogin/memberLogin)”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沧州市)(http://publicservice.hebpr.gov.cn/PublicService/memberlogin/memberLogin)”获取。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10-13 09: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沧州市)(http://publicservice.hebpr.gov.cn/PublicService/memberlogin/memberLogin)”。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形式,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申请人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及网站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和影响的,招标人、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7.1.1收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由招标人支付20000元,金额以最终审定数额为准。7.1.2付费主体:由招标人支付。7.2评审形式: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形式评审。7.3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7.4招标文件包含以下资料: (1)工程量清单八中西侧支路(京华路-宏泰小区南)建设项目-道路工程八中西侧支路(京华路-宏泰小区南)建设项目-绿化工程八中西侧支路(京华路-宏泰小区南)建设项目-排水工程八中西侧支路(京华路-宏泰小区南)建设项目-交通工程八中西侧支路(京华路-宏泰小区南)建设项目-电力工程八中西侧支路(京华路-宏泰小区南)建设项目-通信工程八中西侧支路(京华路-宏泰小区南)建设项目-照明工程 (2)施工图纸(详见第六章) (3)设计回复、有关方案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 向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提出,招标人 联系人: 闫治国 , 联系电话: 0317-3330825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赵媛媛 , 联系电话: 0311-86838035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任丘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质监科 电话:0317-3330821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2.1使用平台名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沧州市)(http://publicservice.hebpr.gov.cn/PublicService/memberlogin/memberLogin)12.2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补遗文件、澄清文件、开标、评标、中标候选人公告、中标结果公告等。12.3收费标准:不收取费用。12.4付费主体:潜在投标人。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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