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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长寿区桃源西三路342号附1号1-57

项目详情

项目公告 项目公告
标的名称 长寿区桃源西三路342号附1号1-57
项目编号 202609002218 转让底价 247.7万元
信息披露开始日期 2026-09-18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6-10-08
标的所在地区 重庆市/长寿区 资产类型 房产转让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本资产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并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已设定担保物权的国有资产转让,符合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通过;
3、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违约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标的简况
标的坐落 长寿区桃源西三路342号附1号1-57
转让底价 247.7万元
产权证号 渝(2024)长寿区不动产第000322634号 楼盘名称 长寿金科世界城美邻汇商场
楼层 第1层 建筑面积(m²) 45.11
房屋用途 商业服务 土地用途 其他商服用地
土地权利性质 出让 出让终止日期 -
是否存在租赁 是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否
是否存在抵押或其它他项权利情况 是
是否存在居住权 否
评估报告文号 京信评报字(2026)第413号
评估基准日 2026-04-15
重要信息披露 1、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及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物业管理合同)。
2、标的证载权利人为重庆建工第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现已更名为西藏渝昌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经转让方咨询权属登记部门,成交后,不存在多次过户情况。
3、本次标的有查封,转让方已与相关债权人协商一致,取得债权人关于同意资产转让并配合解封的书面认可,同时向查封法院正式申请解除查封。转让方承诺在标的过户前解封。
标的踏勘联系人 卢时钢 联系电话 18623549697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重庆建工第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行为批准机构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评估备案机构 重庆建工投资控股责任有限公司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期内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对应的交易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二、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交易双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合格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优先权人要行权的,须在公告期内到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意向承租登记及按要求交纳保证金。若在公告期内未办理意向承租登记或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的,均视为其放弃优先承租权。
三、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
(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
(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
(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
(4)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
(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四、本次转让标的均严格按现状交易和移交。意向受让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及涉及的相关政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原租赁未到期,原承租方已放弃优先权、相关限购、限售及税收政策等)后决定是否受让,并按照国家规定使用。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完全了解标的现状及涉及的相关政策规定,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标的物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功受让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拒签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
五、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及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物业管理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转让方指定账户同时将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汇入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重庆联交所收费标准详见:https://www.cquae.com/News2017?id=204)。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物业管理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交纳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六、房产及土地实际面积以最终办证为准,且不以面积有变动影响交易结果。房产权属变更登记相关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协助。交易及权属变更登记涉及的其他税、费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七、转让方自办理权属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按现状移交房产。标的移交前(以实际交付之日为准)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水、电、暖气、罚金、滞纳金等)由转让方承担,标的移交后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承担。租赁收益自过户完成次日转移。
八、项目的备查资料: 不动产权证、资产评估报告。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交易保证金设定
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1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设定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协议,网络竞价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重庆联交所集团长寿分中心
交易机构联系人 侯老师 联系电话 40337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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