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庆元县松源街道南藤岗老旧小区公共服务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南门洋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工程[A3300000090007308002001]
项目详情
<span >澄清修改信息</span>
| 项目名称: | 庆元县松源街道南藤岗老旧小区公共服务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南门洋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 项目代码: | 2606-331126-04-01-369866 | ||
| 招标人: | 名称:庆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飞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濛洲街道石龙街70号 |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濛洲街道大济路236号710室 | ||||
| 联系人:毛俊钦 | 联系人:周伟平 | ||||
| 电话:0578-6057869 | 电话:0578-6161128 | ||||
| 标段(包)名称: | 庆元县松源街道南藤岗老旧小区公共服务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南门洋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 标段(包)编号: | A3300000090007308002001 |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文件 |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澄清通知内容: 一、取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否决投标情形”中技术标评审内容第⑧点:技术标文件存在违反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6款第20点“技术标暗标格式规范”规定要求的。 二、在10.1“否决投标情形”中技术标评审内容第⑩点“其他”中增加“不符合本次暗标技术标格式要求的: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微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可能被辨别出投标人身份的任何标记(如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单位名称、CA签章、地址、以往工程名称、投标人独有的企业标准或编号、获奖情况等),技术标内容中不得有投标人名称及人员姓名,投标人单位名称以我方代替,人员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等岗位名称代替,该岗位有多个人员的,按岗位+数字进行表述,如施工员1、施工员2……。” 三、本项目技术标暗标文件按原招标文件编制或者按本次放宽后的要求编制,均予以认可。;招标文件修改内容: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无修改。 | ||||
| 行政监督机构: | 庆元县住建局 | 电话: | 0578-6113262 | ||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2026-09-18 10:23: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