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容东片区配套市政道路绿化工程项目施工项目经理部苗木材料采购询比公告
项目详情
因工程施工需要,我项目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诚挚的邀请贵公司参与我项目本批次采购物资的报价。
一、询比内容
1.物资需求表
说明:表中数量为计划数量,实际采购过程中可能有所调整,最终以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二、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22日17时00分。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参与报价者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平台报价的维护和报价文件的上传。
三、有关要求
1.报价文件资料要求(资质条件):报价函、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法人身份证、资质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其他质量资料。
2.采用固定价结算,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运杂费、加工费、试验检测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现场起苗机械费、售后服务费等,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质量要求
产品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最新行业技术标准及要求,每批货物必须附出厂质量检验报告及合格证,甲方凭此报告检验质量,产品质量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1)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设计图纸要求。
(3)业主及监理工程师提出的材料的质量要求。
4.货物验收方式
(1)货物到工地后,甲方应及时组织验收,乙方应提供随货同行的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双方共同进行量尺计件验收。
(2)甲方按规定每车每批次取样检测,在甲方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7天内得出结论,检测合格则予以办理结算手续,检测不合格乙方应无条件清退该批货物,乙方并承担相关经济责任。
5.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5.1结算
每月15日为双方价款结算日期(即上月16日至当月15日内),结算前双方要在对帐确认单上签字认可,乙方按双方确认的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供需才办理结算手续。乙方不及时开具发票,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乙方不得因此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5.2支付
乙方办理每月供货对账手续,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依据乙方提交的物资对账单、货物发票在财务入账;分期支付节点:每完成3次月度对账及过程结算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已入账款的70%;办理最终结算后6个月,甲方累计支付至已入账款的80%;办理最终结算后12个月,甲方累计支付至已入账款的95%;办理最终结算后24个月,甲方支付至已入账款的100%。
支付方式及费用承担:应付款按固定比例支付:50%银行转账,50%可采用半年期银行承兑汇票、建行E信通、云信,以及e订通(建行)、云数(中行/邮储)、航信(中行 / 微众 / 浙商)、简单汇(浙商 / 汉口)等供应链融资产品(统称融资票据)。融资票据产生的贴现利息、手续费、服务费、流转税费及全部衍生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20日内完成融资平台开户及接收手续;因乙方原因导致票据无法签发、交付的,甲方不担责,付款可顺延。甲方合法签发票据即视为对应款项付款义务履行完毕;乙方怠于接收、拒不配合的,不改变甲方已付款效力,不视为逾期。融资票据对应款项付款日顺延至资金实际兑付至乙方账户,顺延期间不计违约金、利息及资金占用费。 逾期付款特别约定:在合同约定的支付期限内,甲方不承担逾期支付利息。甲方超越合同约定支付期限的,仅甲方无免责事由且确属单方逾期付款的,按起诉当日欠付余额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按一年期LPR计算利息,但违约金及资金占用损失总额最高不超过欠款金额的1%。除前述利息外,甲方不再承担逾期产生的其他费用及损失(含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停工损失、资金成本等)。
6.报价有效期:60日。
7.未按要求维护报价及未按要求编制报价文件的,其报价将被拒绝。
8.其他要求:采购人有权不接受最低报价,也有权拒绝任何报价文件,最终采购结果由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需求综合确定。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容东片区配套市政道路绿化工程项目施工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张古强
联系电话:18608062947(投标前请先沟通) 邮 箱:876536277@qq.com
到货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容东安置区容东片区配套市政道路绿化工程项目施工现场
2.监督部门: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中心第一分中心
联系电话:0710-3712384
2026年9月18日
一、询比内容
1.物资需求表
|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质量标准 | 计量单位 | 需求数量 |
| 1 | MM01 | 二乔玉兰 | 胸径12-13cm 高度6-6.5m 冠径3.5-4m | 国标 | 株 | 80 |
| 银杏 | 胸径20-21cm 高度8-9m 冠径5.5-6m | 国标 | 株 | 70 | ||
| 四季草花 | 64株以上/㎡ 4种以上 | 国标 | 平方米 | 500 | ||
| 草坪 | 冷季型 | 国标 | 平方米 | 500 | ||
| 花境 | 64株以上/㎡ 15种以上 | 国标 | 平方米 | 500 | ||
| 粉花绣线菊 | 36棵/㎡ 3分枝/棵 | 国标 | 平方米 | 500 | ||
| 大叶黄杨 | 36株/㎡ | 国标 | 平方米 | 500 | ||
| 大花月季 月季夫人 | 36棵/㎡ 3分枝/棵 | 国标 | 平方米 | 500 | ||
| 2 | MM02 | 北方栾树 | 胸径Φ15-16cm,高度H:5.5-6m,冠幅w:3.5-4m | 国标 | 株 | 60 |
| 二球悬铃木 | 胸径Φ15-16cm,高度H:6.5-7m,冠幅w:4-4.5m | 国标 | 株 | 85 | ||
| 二乔玉兰 | 胸径Φ12-13cm,高度H:6.0-6.5m,冠幅w:3.5-4.m | 国标 | 株 | 155 | ||
| 美国红枫‘秋焰’ | 胸径Φ12-13cm,高度H:5-5.5m,冠幅w:3-3.5m | 国标 | 株 | 100 | ||
| 木槿 | 地径Φ12-13cm,高度H:4-4.5m,冠幅w:3-3.5m | 国标 | 株 | 100 | ||
| 白蜡 | 胸径Φ15-16cm,高度H:5.5-6.5m,冠幅w:4-4.5m | 国标 | 株 | 160 | ||
| 紫薇(单干) | 地径Φ10-11cm,高度H:3.5-4m,冠幅w:3-3.5m | 国标 | 株 | 40 | ||
| 树状月季 | 地径Φ6-8cm,高度H:1.5-2m,冠幅w:2-2.5m | 国标 | 株 | 100 | ||
| 银杏 | 胸径Φ20-21cm,高度H:8-9m,冠幅w:5.5-6m | 国标 | 株 | 100 | ||
| 3 | MM03 | 银杏树 | 胸径20-25cm,高度H:10-12m,冠幅w:6-6.5m | 国标 | 株 | 380 |
| 油松 | 胸径15-16cm,高度H:6.5-7m,冠幅w:4-4.5m | 国标 | 株 | 20 |
二、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22日17时00分。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参与报价者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平台报价的维护和报价文件的上传。
三、有关要求
1.报价文件资料要求(资质条件):报价函、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法人身份证、资质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其他质量资料。
2.采用固定价结算,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运杂费、加工费、试验检测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现场起苗机械费、售后服务费等,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质量要求
产品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最新行业技术标准及要求,每批货物必须附出厂质量检验报告及合格证,甲方凭此报告检验质量,产品质量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1)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设计图纸要求。
(3)业主及监理工程师提出的材料的质量要求。
4.货物验收方式
(1)货物到工地后,甲方应及时组织验收,乙方应提供随货同行的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双方共同进行量尺计件验收。
(2)甲方按规定每车每批次取样检测,在甲方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7天内得出结论,检测合格则予以办理结算手续,检测不合格乙方应无条件清退该批货物,乙方并承担相关经济责任。
5.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5.1结算
每月15日为双方价款结算日期(即上月16日至当月15日内),结算前双方要在对帐确认单上签字认可,乙方按双方确认的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供需才办理结算手续。乙方不及时开具发票,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乙方不得因此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5.2支付
乙方办理每月供货对账手续,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依据乙方提交的物资对账单、货物发票在财务入账;分期支付节点:每完成3次月度对账及过程结算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已入账款的70%;办理最终结算后6个月,甲方累计支付至已入账款的80%;办理最终结算后12个月,甲方累计支付至已入账款的95%;办理最终结算后24个月,甲方支付至已入账款的100%。
支付方式及费用承担:应付款按固定比例支付:50%银行转账,50%可采用半年期银行承兑汇票、建行E信通、云信,以及e订通(建行)、云数(中行/邮储)、航信(中行 / 微众 / 浙商)、简单汇(浙商 / 汉口)等供应链融资产品(统称融资票据)。融资票据产生的贴现利息、手续费、服务费、流转税费及全部衍生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20日内完成融资平台开户及接收手续;因乙方原因导致票据无法签发、交付的,甲方不担责,付款可顺延。甲方合法签发票据即视为对应款项付款义务履行完毕;乙方怠于接收、拒不配合的,不改变甲方已付款效力,不视为逾期。融资票据对应款项付款日顺延至资金实际兑付至乙方账户,顺延期间不计违约金、利息及资金占用费。 逾期付款特别约定:在合同约定的支付期限内,甲方不承担逾期支付利息。甲方超越合同约定支付期限的,仅甲方无免责事由且确属单方逾期付款的,按起诉当日欠付余额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按一年期LPR计算利息,但违约金及资金占用损失总额最高不超过欠款金额的1%。除前述利息外,甲方不再承担逾期产生的其他费用及损失(含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停工损失、资金成本等)。
6.报价有效期:60日。
7.未按要求维护报价及未按要求编制报价文件的,其报价将被拒绝。
8.其他要求:采购人有权不接受最低报价,也有权拒绝任何报价文件,最终采购结果由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需求综合确定。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容东片区配套市政道路绿化工程项目施工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张古强
联系电话:18608062947(投标前请先沟通) 邮 箱:876536277@qq.com
到货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容东安置区容东片区配套市政道路绿化工程项目施工现场
2.监督部门: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中心第一分中心
联系电话:0710-3712384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