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026年第10918号)大连城投公用公司三道沟土地出租项目挂牌公告
项目详情
(2026年第10918号 )大连城投公用公司三道沟土地出租项目交易机构:大连产权交易所
项目基本信息
评估信息
资产信息
披露事项
交易条件
出租方信息
报名信息
项目附件
具体信息以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披露信息为准 点击查看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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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2026年第10918号 )大连城投公用公司三道沟土地出租项目 | ||
|---|---|---|---|
| 项目编号 | DL2026ZL000953 | 监测编号 | GR2026DL1003996 |
| 出租底价 | 705,500.00 元/年 |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09-17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9-30 |
| 交易品类 | 资产租赁 | 资产类别 | 场地 |
| 项目概述 | 1、标的基本情况:该地块面积约13833.9平方米,暂未取得不动产权属文件;目前处于出租状态,租期至2026年9月30日;该地块与下沟集体土地毗邻,原承租方同时承租毗邻的下沟集体土地,自行投资建造了办公楼、生产厂房、料仓及配套设施等,整体用于水泥混凝土搅拌站。 2、租赁用途:工业用途。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严禁利用该土地开展各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活动。 3、租赁期限:10年4、出租底价:70.55万元/年,租金标准以本项目最终成交价格确定。 5、租金递增方式:第1-5年等额租金,第6-10年各年度租金较第1-5年租金递增5%。 6、租金支付方式:首期租金为前两年租金,后续租金按每两年为一个周期执行。承租方在每一个两年缴付周期届满前1个月内,足额缴清下一周期全部租金。逾期支付租金,按欠付总金额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二倍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达10日及以上,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7、土地未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解除合同、索赔;如原承租方之外的新承租人来承租标的交付依赖原承租方按期拆除清场,存在交付延期风险,报名即视为知晓,不得因交付延期主张违约金或赔偿。 8、若原承租方未能成功续租,根据原租赁合同出租方向原承租方主张腾退及情场,但出租方不就实际交付日期做任何承诺或保证,新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主张逾期交付的违约金、损害赔偿或任何其他形式的经济补偿。 | ||
| 现场展示相关情况 | 2026年9月24日10:00;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下沟街1号 | ||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评估信息
| 评估机构名称 | 辽宁华鼎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 核准(备案)机构 | 大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6-09-16 | 评估基准日 | 2026-05-15 |
| 评估价格 | 705,500.00元 | 评估总资产 | 元 |
| 评估总负债 | 元 | 净资产 | 元 |
资产信息
披露事项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承租方应当是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或非法人)等其他组织。 2.承租方应具有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以本项目公告期内的生成日期为准)并且不得具有失信惩戒信息。 3.本项目标的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4.本项目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需交纳交易保证金20万元。 5.土地未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解除合同、索赔;如原承租方之外的新承租方来承租标的交付依赖原承租方按期拆除清场,存在交付延期风险,报名即视为知晓,不得因交付延期主张违约金或赔偿。 | ||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本项目标的情况以现场展示为准。其他相关要求和条件按照《租赁合同(样本)》(附件)执行,请各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本项目附件。其他披露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辽)华鼎土估字【2026】第6005号)。 |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当在信息披露公告期满日17:00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 (1)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www.daee.cn)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出租标的中进行报名; (2)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承租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承租资格。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是意向承租方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承租方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承租方在本项目(出租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定结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相关款项),请意向承租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大连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2、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照《网络竞价须知》执行,由承租方承担。 3、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除交易服务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4、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20万元。 5、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承租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我方已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出租所披露的公告内容,已经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在提交承租申请后,不以不了解出租标的情况或出租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承租申请、退还出租标的或拒付首期租金。 (2)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形时,我方同意出租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我方同意被确定为承租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承租方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支付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4)我方同意被确定为承租方并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将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5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接。双方自行明确交接时点相关数据和状态,包括但不限于水表数、电表数、采暖费、通信费、物业费等。同意交接之前出租标的的相关费用和欠费由出租方承担,交接之后租赁期限内出租标的的相关费用和欠费由承租方承担。交接工作结束后出租方与承租方均在《资产交接单》进行会签即视为交接完成。 (5)我方同意凭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原件)、《资产交接单》来大连产权交易所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事宜。 (6)我方同意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大连产权交易所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资产交接单》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首期租金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6、本次出租标的以现状出租,大连产权交易所对标的资产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标的资产以现状交接,信息披露公告所载图片及附件清单仅供参考;本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相关资产清单等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仅为交易价款的作价依据,不作为标的资产交接依据。意向承租方应在办理承租登记前对出租标的进行充分尽职调查。 7、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一经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标的资产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全部尽职调查,同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自愿承担全部责任与风险。被确定为承租方后,若发生以不了解出租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租赁合同、拒付首期租金、拒付交易服务费、放弃承租或退还标的资产等情形的,即视为违约行为,应承担全部责任与风险,出租方及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按照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出租标的重新进行信息披露公告。 8、履约保证金保证事项: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有权全额或部分扣除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①承租方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标的交接的;②承租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条件及交易规则等情形的。 | ||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原女士 | 项目咨询电话 | 13304280523 |
交易条件
| 交易条件 | ||||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 交易方式说明 | 信息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由大连产权交易所组织交易双方按出租底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信息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 |||
| 意向方审核级别 | 需要交易机构审核 |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
| 优先受让权情况 | 不涉及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是 |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
| 交易保证金金额 | 200,000.00元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公告期内交纳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 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 | 若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及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大连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补偿:①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以出租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未有效报价的;④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的;⑤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足额支付首期租金及交易服务费的);⑥存在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交易规则情形的。 | |||
| 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 | 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承租方按照租赁合同或其他成交确认文件约定支付全部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大连产权交易所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返还。 | |||
| 成交价款支付要求 | ||||
| 成交租金支付方式 | 其他;首期租金为前两年租金,后续租金按每两年为一个周期执行。承租方在每一个两年缴付周期届满前1个月内,足额缴清下一周期全部租金。 | |||
| 成交租金递增方式 | 第1-5年等额租金,第6-10年各年度租金较第1-5年各年度租金递增5% | |||
| 履约保证金 | ||||
| 履约保证金金额 | 固定金额万元 | |||
| 履约保证金收取方式 | 大交所代收取 | |||
| 履约保证金保证事项 | 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有权全额或部分扣除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①承租方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标的交接的;②承租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条件及交易规则等情形的。 | |||
|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 承租方凭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原件)、《资产交接单》来大连产权交易所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事宜。 | |||
出租方信息
| 出租方名称 | 大连城投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2005880558456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大连市 |
| 出租方类型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
| 是否国有 | 是 | ||
| 注册地(地址) |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土市街 13-1 号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公司(企业) |
| 注册资本(人民币) | 100,000,000.00元 | 法定代表人 | 周大维 | 联系人名称 | 原女士 | 联系人手机 | 18599997372 | 本次拟转让产(股)份数量 |
报名信息
| 项目报名 | 普女士 | 报名电话 | 0411-65850523 |
|---|---|---|---|
| 报名QQ | 网上报名地址 | www.daee.cn | |
| 现场报名地址 | 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窗口 | ||
项目附件
| 材料名称 | 下载 |
|---|---|
| 《租赁合同(样本)》 | 《租赁合同(样本)》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