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宁海县梅林街道凤潭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公告
项目详情
宁海县梅林街道凤潭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招标代理;造价咨询”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项目登记号: NH-ZJBX-202609160250
项目名称: 宁海县梅林街道凤潭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
中介服务事项: 招标代理;造价咨询
项目地点: 宁海县梅林街道凤潭村
项目基本情况: 原有凤潭剧院修缮589m²,主要为建筑内结构加固、门窗、屋面、地面、电气等;村内道路提升约244m²,采用30cmAC-13F沥青砼路面;绿植补种及花坛修复636m²,种植春娟、金丝桃、红花继木等,花坛采用50厚小青砖砌体;围墙改造46m,采用白色真石漆涂料;挡墙修缮长度为21m,采用65厚四叶草装饰瓦及小青砖贴面;木栅栏及河边防护栏杆166m;侧石修复长度为1009m;原有道路开挖宽2米,并铺设水网、污水管及回填等内容。
项目总预算: 295.05万元
服务内容: 预算编制、招标代理服务
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30天
质量要求: 无
比选办法: 其他选取法
报价方式: 采用【直接报价】方式。
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29298元】,价格控制范围:下限:21371元 ,上限:21371元
价格说明: 预算编制费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文件收费标准规定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规定计取。
二、竞价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6-09-16 16:58 至 2026-09-18 16:58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竞价方条件
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1、中介资格要求: 在宁波市中介超市网系统内备案通过。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6年09月18日 16时30分 (北京时间)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业主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四、其他条款
(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五、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 宁海县梅林街道凤潭村集体经济组织
项目单位
联系人: 林海棠
联系电话: 59956265
联系地址: 宁海县梅林街道凤潭村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项目登记号: NH-ZJBX-202609160250
项目名称: 宁海县梅林街道凤潭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
中介服务事项: 招标代理;造价咨询
项目地点: 宁海县梅林街道凤潭村
项目基本情况: 原有凤潭剧院修缮589m²,主要为建筑内结构加固、门窗、屋面、地面、电气等;村内道路提升约244m²,采用30cmAC-13F沥青砼路面;绿植补种及花坛修复636m²,种植春娟、金丝桃、红花继木等,花坛采用50厚小青砖砌体;围墙改造46m,采用白色真石漆涂料;挡墙修缮长度为21m,采用65厚四叶草装饰瓦及小青砖贴面;木栅栏及河边防护栏杆166m;侧石修复长度为1009m;原有道路开挖宽2米,并铺设水网、污水管及回填等内容。
项目总预算: 295.05万元
服务内容: 预算编制、招标代理服务
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30天
质量要求: 无
比选办法: 其他选取法
报价方式: 采用【直接报价】方式。
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29298元】,价格控制范围:下限:21371元 ,上限:21371元
价格说明: 预算编制费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文件收费标准规定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规定计取。
二、竞价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6-09-16 16:58 至 2026-09-18 16:58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竞价方条件
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1、中介资格要求: 在宁波市中介超市网系统内备案通过。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6年09月18日 16时30分 (北京时间)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业主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四、其他条款
(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五、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 宁海县梅林街道凤潭村集体经济组织
项目单位
联系人: 林海棠
联系电话: 59956265
联系地址: 宁海县梅林街道凤潭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