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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9月第二批服务项目框架公开询价采购-采购公告

项目详情

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9月第二批服务项目框架公开询价采购
(项目编号:DF-F-26-09-04)
采购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拟组织开展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9月第二批服务项目框架公开询价采购工作,公告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此项目进行报价响应。对此项目有意向的供应商请按照本公告的要求的时间和办理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参加报价。
详细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9月第二批服务项目框架公开询价采购
1.2 采购人: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需求单位:惠州电力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惠州市新科创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3项目地点:惠州市
1.4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1.5业务类别:服务类
1.6资金来源:自筹
1.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8采购模式:框架采购
1.9项目预估金额:
DF-F-26-09-04-01-01:30万元;
DF-F-26-09-04-02-01:60万元。
项目预估金额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采购预计规模供报价人参考,并不代表采购人对项目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发生的项目量为准。
1.10框架协议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具体项目工期以需求单位委托为准)
1.11.框架有效期的管控措施如下:
1.11.1框架协议期内
(1)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的预估金额120%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2)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的预估金额80%被取消成交(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3)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的预估金额80%被取消成交(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1.11.2框架协议期届满时
(1)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标的预估金额80%-120%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2)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的预估金额的80%,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标的预估金额80%的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标的预估金额8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3)延长期内,供应商被取消成交(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1.12合同签订:本项目由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人完成采购工作,项目实施工作将由需求单位完成。因此,本项目将由需求单位与成交人签订合同,结算相关费用。
2.标的(标包)划分情况及采购范围
2.1 标的(标包)划分情况如下:

标的编号
标的名称
标包编号
标包名称
采购预估金额
(万元,含税6%)
最高限价
服务期限
成交人数
成交比例
采购保证金(万元)
1
惠州电力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2026-2028年进站道路桥涵设计技术服务框架公开询价采购
DF-F-26-09-04-01-01
惠州电力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2026-2028年进站道路桥涵设计技术服务框架公开询价采购
30
100%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具体项目工期以需求单位委托为准)
1
100%
不收取
2
惠州电力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2026-2028年输变配电及新能源项目评审服务框架公开询价采购
DF-F-26-09-04-02-01
惠州电力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2026-2028年输变配电及新能源项目评审服务框架公开询价采购
60
100%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具体项目工期以需求单位委托为准)
1
100%
不收取
说明:
(1)本次项目分为2个标的,合计2个标包。
(2)所列采购预估金额是预估量,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采购人在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将按照各标包的预估金额进行需求分配,框架协议结束时的,最终分配金额与预估金额可能存在一定偏差。
2.2 采购范围:

标的编号
标的名称
采购范围
1
惠州电力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2026-2028年进站道路桥涵设计技术服务框架公开询价采购
为惠州电力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2026-2028年承接的项目进站中小型道路配套桥涵专项提供技术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桥涵工程前期现场勘察、基础资料收集整理、桥涵专业设计图纸编制、对接防洪评价单位开展桥涵方案 / 图纸的防洪符合性复核沟通、成果资料整理移交,以及与本类项目相关的其他技术配合工作。具体订单项目以需求单位审批的《业务委托单》为准。
2
惠州电力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2026-2028年输变配电及新能源项目评审服务框架公开询价采购
为惠州电力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2026-2028年承接的项目进行评审服务,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220 千伏及以下输变配电、新能源项目咨询及设计各阶段评审工作。成交单位须完成项目全流程评审相关全部服务,包含评审准备、组织开展项目评审、出具评审纪要及评审意见、收口文件审查等工作,具体服务内容、工作要求以项目评审派工单为准。
成交单位应组建本项目评审专家储备团队,团队总人数不少于5名,团队人员须具备电力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或注册执业证书;人员专业应覆盖电气一次、电气二次、土建结构、新能源、技经造价等相关专业,人员须为成交单位在职人员。针对单个项目,由成交单位从上述储备团队中,结合项目规模选配对应专业人员开展评审工作。
3.供应商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供应商必须按照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要求,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上完成供应商注册。
2
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非法人组织提供主体资格合法存续的证明文件,分支机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授权应加盖委托人公章且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3
供应商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
供应商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仲恺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惠州仲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范围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6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7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关联标的
1

(1)供应商须具备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
(2)拟派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桥梁/公路/道路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需提供报价截止日期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及相关证书扫描件】。
(3)报价截止之日前36月内,供应商须至少具有1项公路/市政进站道路配套桥涵勘察,或桥涵设计,或小型道路工程前期技术服务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体现双方的单位名称、工作内容、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等关键信息)及至少一张发票,业绩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标的1
2

(1)供应商须具备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具备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电力专业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2)报价截止之日前36月内,供应商须具备220kV及以下输变电或新能源(光伏/风电)项目技术评审/设计审查类服务业绩至少1项。【须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体现双方的单位名称、工作内容、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等关键信息)及至少一张发票,业绩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置评审专家团队不少于5人,团队人员均须至少具备以下任意一项资格:电力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证书等电力相关注册执业证书。【需提供团队人员报价截止日期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以及相关证书扫描件。】
标的2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4.1.1 本采购项目采用电子招标采购方式,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规定,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载明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如实递交有关信息,并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营机构验证。凡有意参加响应者,在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通过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完成供应商登记并免费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如使用供应商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制作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供应商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响应文件编制加密及递交。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响应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1.2本项目采购人通过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登录网址:https://ecsg.com.cn)实施电子化采购。
电子化投标操作路径如下:
获取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购标管理->文件下载;
报价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投标管理->我的项目;
投标助手下载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下载中心。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1
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4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4.2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4.2.1获取开始时间:2026年09月14日17时00分00秒。
4.2.2获取结束时间:2026年09月17日17时00分00秒。
4.3 供应商澄清问题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8日17时00分00秒前。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通过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递交响应文件。
5.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2日08时30分00秒。
6.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6.1开启响应文件时间:2026年09月22日08时30分00秒。
6.2开启响应文件地点: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6.3解密方式:本项目在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后由采购人进行解密,无须供应商解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及成交结果公告在南方电网电子招标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网站上发布。
8.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
8.1为进一步规范采购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本项目对供应商在采购文件下载、响应文件制作及上传过程中产生的计算机硬件特征码严格审查。供应商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由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1)与其他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的IP地址、响应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2)与其他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的IP地址、响应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3)与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8.2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供应商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响应文件。
8.3如响应文件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将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仲恺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惠州仲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相关规定,对相关供应商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
9.业务咨询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52-2393235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752-2393235/18127796700;邮箱:xinkechuangcaigou@163.com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温馨提醒:项目业务问题、澄清问题与异议流程、电话不同,请各报价人按照本项目要求辨别问题属性后再根据公告业务咨询方式拨打相应电话,如遇澄清疑问请按照采购文件-报价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将问题提交至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10.异议与投诉
10.1异议提交方式
(1)各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传真方式提出,但书面异议书必须在传真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异议人与本次报价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10.2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1)受理投诉举报的机构名称: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共享运营分公司采购中心
(2)联系电话(非业务咨询电话):0752-2393251
(3)电子邮箱:hzdlfzcg@163.com
(4)通讯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麦地南路6号之1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共享运营分公司采购中心
(5)邮政编码:516001
10.3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投诉对象、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异议人与本次报价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报价活动或报价文件存在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传真方式提出,但书面异议书必须在传真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10.4投诉内容及时限
(1)对采购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
(3)对项目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天内提出。
10.5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响应供应商,或未能提供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评审过程具体细节、其他响应供应商的商业秘密或其他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异议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采购代理机构:惠州市新科创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