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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宁德东侨租赁住房10kV配电工程公告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东侨租赁住房10kV配电工程已由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闽发改备[2022]J10002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德鑫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宁德鑫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卓知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北至同心路、南至同德路、东至建工路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共建设1座开关站,3座住宅配电室,1座商业配电室,2座公共计量间,1座柴油发电机房。外线接入部分:高压电缆共计2.532km,电缆保护管共计7.436km,电缆工井共13座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电力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管道开挖、设备基础砌筑、设备安装及电缆敷设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为10kV配电工程,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三级资质可承担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和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为单项工程造价2929.7955万元的机电安装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9297955元,其中:暂列金额872223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地方和行业规程规范及电力部门验收合格标准,且通过电力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并具备送电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三级及以上【包含“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三级(10千伏以下)”】)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有关于涉及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制度的按照《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2021]2号)的要求执行。②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具有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不能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③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xgw.ningde.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50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10月10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ggzyjy.xgw.ningde.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xgw.ningde.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鑫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闽东中路18号山水大酒店4层,邮编:3521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3-2883855
传真:/
联系人:余永鑫
招标代理机构:卓知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湖曙光城23栋2单元303室,邮编:3521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3-2803999,13559002010
传真:/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郑开锋
联系人:郑开锋、尤小银、胡晓梅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s://ggzyjy.xg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4009980000、0593-225023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闽东中路12号建设科技大厦8楼
联系电话:0593-299013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宁德市镜台山路9号(宁德市政府大楼背后)
联系电话:0593-2290807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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