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铁岭市清河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管理银行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辽宁 铁岭 发布时间:2026-09-14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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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岭市清河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管理银行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 |
| 撰写单位: | 辽宁恒业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 2026-09-14 | 项目概况 铁岭市清河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管理银行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0月0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1204-00008 项目名称:铁岭市清河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管理银行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0000000.00 最高限价(%):0.01 采购需求:查看 铁岭市清河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管理银行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1年(1+1+1),合同1年1签,注:采购人在本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考核满意并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依据本次采购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1年,最多续签2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 (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金融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14日17时00分至2026年09月2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10月0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铁岭市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化路2016号,人才公寓院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自行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以下简称“CA证书”)及相关手续,自主学习相关操作流程及政策法规,具体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等。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收悉项目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本项目最高限价为0,因平台系统不允许填“0”,故公告中第一项“项目基本情况”中最高限价(%):0.01即为“0”。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铁岭市清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铁岭市清河区向阳街4号 联系方式:136249051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恒业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铁岭市凡河新区嘉陵江路36号幸福里小区2号楼2号门市 联系方式:024-78701333 邮箱地址:45820807@qq.com 开户行: 铁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恒业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0402010300007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先生 电 话:13624905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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