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上海河北信达金建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

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河北信达金建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编号:G32026SH1000350转让价格(万元):12807.91标的所属行业:房地产业标的所在地区:河北省廊坊市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6-09-10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6-10-14受托机构:受托机构名称:无 受托机构
联系人:无 联系电话:无交易机构:业务
联系人:周淑燕 联系电话:- 负责人:高博 联系电话:010-51915379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河北信达金建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
正式披露
项目编号:G32026SH1000350
转让底价:12807.91 万元
披露开始
2026-09-10
披露中
2026-09-14
披露结束
2026-10-14
所属行业房地产业
所在地区河北省廊坊市

交易机构项目联系人周淑燕18610806302
项目负责人高博010-51915379、13661021105

转让方承诺标的基本信息转让方简况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信息披露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河北信达金建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地(住所)大厂回族自治县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王彤贺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成立日期1998-11-24注册资本(万元)7,600.000000
注册资本币种人民币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经营规模中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31028700604163N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职工人数(人)132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投资、资产受托管理、资产管理、重组(不含涉许可类项目);财务管理咨询、策划;物业管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地热能源开发利用;室内场地租赁、会议服务;日用百货、服装鞋帽、预包装食品销售。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宾馆、住宿、大型餐馆(含凉菜;含裱花蛋糕;含生食海产品;含冷热饮品制售);理发店、公共浴室、游泳场(馆)、游艺厅(室)、舞厅、体育场(馆);卷烟、雪茄烟、酒类零售;保健食品销售;商厦房屋、宾馆用房屋、餐饮用房屋、商务会展用房屋、其他商业及服务用房屋工程建筑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不涉及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100
2025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万元)利润总额(万元)净利润(万元)
1472.298554-1091.467843-1091.467843
资产总计(万元)负债总计(万元)所有者权益(万元)
6200.1237771206.9788134993.144964
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6-02-28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万元)利润总额(万元)净利润(万元)
324.586539-207.696282-207.696282
资产总计(万元)负债总计(万元)所有者权益(万元)
6000.2074831214.7588014785.448682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2026-06-25
基准日审核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基准日2026-02-28

项目账面价值(万元)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额6,000.21000014,022.670000
负债总额1,214.7600001,214.760000
净资产4,785.45000012,807.91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12,807.910000

内部审议情况其他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披露事项1:本次河北信达金建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后,可能涉及员工人员安置情况。若涉及,信达投资将严格按照国有股权转让相关规定履行职工安置等相关程序,确保相关流程合法合规,具体可向转让方尽调了解。披露事项2:截至2026年8月31日,标的企业无未决诉讼事项。披露事项3:标的资产证号为[大厂国用(2013)第02054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自出让取得后一直未开发,最近一次的土地临时使用期限调整为2022年1月30日至2024年1月29日。目前新的土地延续审批尚未取得,可能存在被政府无偿收回的政策风险。披露事项4:本公告标的企业2025年度审计报告数据出自截至2026年2月28日专项审计报告。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无。
提示提醒等内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备查材料)。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否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00%
国资监管机构财政部监管的中央金融企业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转让标的情况下,在披露公告期满前递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561.582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披露公告期满日17:3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受让转让标的承诺的确认,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会同转让方确认受让资格后成为转让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额原路返还。2、
(1)披露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的,则补登公告3个工作日,如仍未征集到新的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转让底价的价格受让转让标的,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平台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转让底价的,确定为受让方,采取协议方式成交。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与转让方在受让方确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披露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确认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转让方已将产权交易合同提供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用于备查,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可修改协议条款。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除非交易双方另有约定,受让方应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支付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价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可以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受让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关规则处理。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平台进行有效报价的;②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5、本项目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自愿接受全部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及相关交易条件、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决定受让转让标的。一旦递交受让申请,不可撤销。6、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递交如下书面承诺内容:
(1)我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自愿接受全部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我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及相关交易条件、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决定受让转让标的。我方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及转让标的的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如我方未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我方同意,转让方有权取消本次交易并再次处置转让标的,且我方支付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转让方;
(2)我方承诺标的企业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3)以上承诺不可撤销。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但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不得为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不得为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为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不得为前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以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是否交纳保证金是
交纳金额(万元)2,561.582000
保证金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多次报价)


🔍 相关招标关键词
本篇公告涉及的设备与分类,点击查看全国该类招标信息
产权交易所工业园区管理咨询物业管理场地租赁会议服务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产评估股权转让
📍 上海本地:产权交易所工业园区管理咨询物业管理场地租赁会议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