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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局集团公司铜川车务段食堂服务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招标编号:2026-XA-FW-01-TCCWD14)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西安局集团公司铜川车务段食堂服务业务外包项目招标人为西安局集团公司铜川车务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专项款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铜川车务段食堂服务业务外包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包件号
包件名称
产品名称
单位
数量
使用单位
含税最高限价(单价/元)
服务周期
到货地点
投标保证金(元)
包件1
包件1:铜川车务段食堂服务业务外包项目
铜川车务段食堂服务业务外包项目

1
铜川车务段
429000.00
自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铜川车务段指定地点
6690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经营范围须包含餐饮管理(酒店管理)、餐饮服务等相关服务内容,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
(2)取得包含餐饮服务管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业绩,须提供近三年(2023至投标截止日期)向政府机关,大型企业、事业单位直接提供食堂服务合同不少于1份,需提供银行转账截图,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合同相对应服务单位出具的履约良好证明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以网站实时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页截图(以网站实时查询结果为准);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他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进行查询,提供网页截图(以网站实时查询结果为准)。
(5)人员要求:
①本项目投入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符合国家餐饮服务行业体检标准。
②投标人须安排项目总负责人1名,可指定食堂常驻管理人员。
③投标人必须和以上服务人员签订合同,投标人按时支付人员工资,支付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均最低月收入标准。
(6)其它要求:
①投标人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招标人食堂管理相关规定,从业人员必须经过设备操作、食品安全、专业服务等方面的培训,并提供相应培训记录。
②投标方从业人员在提供服务期间就餐标准按照约定就餐标准执行,通过招标方就餐系统缴费就餐。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年9月 11日 18时00分至2026年9月 18 日 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国铁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100 元,售后不退。可通过银行电汇、网银转账方式支付,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发售/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5.3标书费发票开具方式详见供应商报名操作手册。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6 年 10 月10日8时 30 分,地点为陕西省西安市友谊东路与兴庆西路十字西北角铁路局7号高层裙楼二楼陕西国铁经营服务有限公司西安招投标代理分公司第四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安局集团公司铜川车务段
地址: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香樟路 1 号铜川车务段
联系人:文学亮
电话:0919-2846749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国铁经营服务有限公司西安招投标代理分公司
地址:西安市友谊东路与兴庆西路十字西北角铁路局7号高层裙楼二楼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29-82324243  029-82324253(服务费)  029-82324252(保证金)
电子邮件:sxtxztb@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铁路局支行
账号:3700022009200071120
9.其他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异议函件(纸质文件或电子邮箱)向陕西国铁经营服务有限公司西安招投标代理分公司提出。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2) 异议事项涉及的项目名称、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3) 异议请求及主张;(4) 异议人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5) 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6) 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一并说明。异议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授权书、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和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受理异议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29-82324243、029-82324241
电子邮箱:sxtxztb1@163.com(异议专用)
联系地址;西安市友谊东路与兴庆西路十字西北角铁路局7号高层裙楼二楼(邮编:710054)
异议受理监督
联系电话:
西安局集团公司铜川车务段电话:0919-2846749
纪检监督电话:029-82324171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