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滦南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公告
项目详情
| 招标项目名称: | 滦南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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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项目编号: | E1302005159002617001 | ||||||||||||||||||||||||||||||||||||||||||||||
| 招标公告名称: | 滦南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 | ||||||||||||||||||||||||||||||||||||||||||||||
| 招标公告编号: | E1302005159002617001003 | ||||||||||||||||||||||||||||||||||||||||||||||
| 原公告内容: | |||||||||||||||||||||||||||||||||||||||||||||||
| 滦南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滦南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已由滦南县行政审批局以滦南审批项(2025)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滦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滦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31031.1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23359.64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实行代建制,代建单位为滦南国控发展建设集团置业有限公司,会同建设单位按照各单位职责分工共同履行项目建设单位职责和承担项目建设管理主体责任。项目占地46633.91平方米,新建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调节池、事故池、水解酸化池、组合生化池、配水井及二沉池、高密度沉淀池、臭氧接触池、臭氧制备间、曝气生物滤池及设备间、接触消毒池及巴氏计量渠、污泥浓缩池、污泥储池、污泥脱水机房、鼓风机房及变配电室、加药间、除臭间、出水检测间、办公楼及门卫,总建筑面积4578.30平方米,配套建设d1200mm污水管道3.51千米。地上厂前区人行步道采用透水铺装,部分绿化带建设下沉式绿地。项目建成后日处理污水2万立方米,远期规划日处理污水4万立方米,建设地点:滦南县中心城区南部,文化路西侧,南环路北侧。2.1.2计划工期:457 日历天。2.1.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标准和规范的合格要求。2.1.4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5716.425667万元。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对应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2 个 3.1.3其他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5.其他要求 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落实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②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④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上述信用要求以评标时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 职称, /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3.联合体的专业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9-02 09:00至2026-09-08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http://publicservice.hebpr.gov.cn/PublicService/)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9-2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http://publicservice.hebpr.gov.cn/PublicService/)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平台唐山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2.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提出。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3.本项目采用网上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形式。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其中任意一家CA证书(包括河北CA、北京CA、山西吉大CA、联通CA、CQCCA、CFCA)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文件,CA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山西吉大CA:400-653-0200;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00-9888;CQCCA:400-819-9995。4.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5.严禁投标人串通投标,监督部门常态化开展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斗争,打击治理围标串标行为。发现围标串标线索可向监督部门举报。6.本项目招投标全过程为网上招标、投标、开标、评标,投标单位应实时关注本项目的电子平台的招标、投标、开标、评标等情况。开标、评标期间各投标人应实时关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如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投标人须按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及规定的时限内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向河北纪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 联系人:任志强、赵坤, 联系电话:0315-3191161。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滦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5-4122773 电子邮箱:lnzb951@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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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更公告内容: | |||||||||||||||||||||||||||||||||||||||||||||||
滦南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提疑回复 1.提供的电子标清单,广联达无法导入,如下所示,请明确本项目使用的地区标准是否为河北24清单计价规范,定额标准是否为河北省2022序列定额? 回复: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是根据2013年清单计价规范编制并经过了财政评审,投标人所遇到的问题是“地区标准”选择错误,应选择“河北13清单计价规范接口”。“定额标准”应选用“河北省2022年序列定额”。 2.工程量清单:单项工程费汇总表中有单独规费,河北省2022序列定额中已取消规费,不单独计列;请问是否有误。 回复:该《单项工程费汇总表》为平台系统默认生成报表格式。 3.工程量清单: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汇总表如下,问题为:仅在选择河北13清单计价规范及河北省2012序列定额时,才有报表《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汇总表》,而河北省2012序列定额已作废,请问是否有误。 回复:该《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汇总表》为平台系统默认生成报表格式。 招标人:河北滦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纪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9月1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