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2026)3331宁夏石化公司废包装桶处置项目
项目详情
项目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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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子资产
其它披露信息
转让方信息
附件材料
| 项目编号 | GR2026LN1005552 | ||
| 标的名称 | (2026)3331宁夏石化公司废包装桶处置项目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曲先生 | 联系电话 | 024-22566102 |
| 资产描述 | 标的物为生产更换下的废包装桶,预估1000个(200升金属桶914个,200升塑料桶86个)按现场踏勘实物状况为准,提供的预估数量仅供参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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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子资产
| 实物类别 | 废旧资产 | ||
| 标的名称 | (2026)3331宁夏石化公司废包装桶处置项目 | ||
| 标的所在地区 | 宁夏 / 银川市 | 数量 | 1 |
| 现场查勘安排 | 1、集中查勘时间:2026年9月11日9:00 2、查勘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昌南街宁夏石化公司炼油厂区 3、 联系人:陈刚 4、 联系电话:18995068307 5、查勘要求:每个单位允许1人进入现场踏勘,必须戴安全帽、穿劳保工作服、穿防砸鞋、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现场上交《现场踏勘确认书》原件。现场未上交《现场踏勘确认书》不得参与本项目。 | ||
其它披露信息
| 交易条件及重要信息披露 | ||||
| 转让底价 | 1.086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所有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向产权交易机构递交受让申请并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交易后果。 2、自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合同》,已交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并于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转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至沈交所指定对公账户。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和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等违约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转让。 3、竞买人承诺所提交的受让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竞买人勘验过后,须对照标的物性质及现状,自行确认自身企业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本标的物处置的各项要求。参与竞买后,视为已知晓现场标的实物现状,因竞买人或买受人自身资格条件问题无法履约的,转让方及拍卖人有权扣除其竞买保证金,如造成转让方及拍卖人损失,竞买人或买受人还需赔偿实际损失。 4、瑕疵说明和重要提示: (1)本次标的物以现场实物为准整体打包出售,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标的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完整性、品质、瑕疵、新旧程度、边界划分等情况均以现场展示实物现状和指定范围为准,提供的预估数量仅供参考。请竞买人以现场标的勘验为准,由竞买人自行判断,转让方、拍卖人及产权交易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最终报名参与拍卖,视为接受标的的一切现状。 (2)竞买人需对照标的物性质,充分了解本项目的相关资质,确认自身符合相应资质的要求,承诺自身对标的处置或利用符合国家环保部门的相关要求。若因自身资质不符而出现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未能按照国家环保部门的相关要求对标 的处置或利用等情形,导致本项目标的无法完成交易,买受人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风险,并对转让方、拍卖人、产权交易所等相关主体所造成的损失及影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竞买人须承诺无以下信誉问题: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列入黑名单;未被转让方列入“三商”黑名单;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如实际情况与承诺不符,竞买人成为最终买受人后自愿承担一切后果,并认可全部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处罚。 (4)竞买人应慎重考虑各方面带来的影响,将安全环保管理、成本变化、市场行情波动等风险考虑在内后,自行判断是否参与项目,一旦参与本项目拍卖视为竞买人拍卖意愿表达真实且能够承担拍卖行为带来的各种风险,否则,转让方、拍卖人及产权交易机构有权扣除其拍卖保证金作为惩戒。 (5)竞买人获得《成交确认书》被确定为买受人之日起5日内,买受人须先向拍卖机构指定账户支付拍卖佣金。买受人与转让方签订合同起5日内一次性向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除已缴纳保证金之外的全部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费用。以上费用如不交纳,则保证金不能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同时还须承担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扣除拍卖保证金等处罚。产权交易机构收到上述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转入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化分公司指定账户。 (6)标的成交后,买受人需提交以下资料至转让方进行审核,包括但不限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等。买受人须在成交后接到转让方通知之日起30日内完成签订合同。 (7)合同签订后5日内,买受人需另支付合同全额货款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若因买受方原因,买受人逾期支付履约保证金或货款的,每逾期1日应按延迟支付部分金额的1‰的标准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买受人赔偿损失。履约保证金用于履约处置、保证工期、危险废物转移、清运等过程中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转移、清运中发生任何意外、事故、违章、违规、违法行为所造成的损失赔偿、罚款。出现上述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的问题,转让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账户中进行扣罚,若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况,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结算完毕后两个月内无息退返。 (8)合同签订后,买受人接到转让方通知,须于完成危废跨省转移手续后1个月内将标的物运走,否则,可视为自动解约,合同做解除处理,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9)若为区(省)外买受人,买受人应具备办理完成跨省危险废物转移手续的能力并承担一切相关费用,合同生效后两个月内由于买受人原因无法及时办理跨省危险废物转移手续,致使无法履行处置合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取消合同,并视情况扣罚相应履约保证金,做合同解除处理。另外如办理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等相关手续期间金属价格出现了下降,买受人提出不再进行交易的,则履约保证金将全部予以扣除,并追究买受人违约责任。 (10)买受人工作要求:买受人所属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转让方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买受人所属运输车辆要严格遵守转让方的各项车辆驾驶管理规定;买受人负责承担运输车辆费用,运输车辆离开转让方厂区大门后,其运输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11)转让方为符合条件的买受人开具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最终以转让方解释为准。 (12)本次转让资产均已报废,如果再次利用,买受人承担一切责任,与转让方和拍卖人无关。 | |||
| 重大事项披露信息 | 项目时间节点(法定节假日除外) 产权交易公告日期:2026年9月7日至2026年9月14日 中拍平台报名时间:2026年9月7日至2026年9月14日 现场标的勘验时间:2026年9月11日9:00 竞买人在产权交易所报名并交纳保证金时间: 2026年9月7日至2026年9月14日(16时止) 中拍平台拍卖时间:2026年9月15日 中拍平台 联系人:刘洪波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竞买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且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要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中核准的经营范围包含HW49900-041-49,核准的经营方式包含处置或利用)。竞买人还应同时具备有效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委托运输的,须提供与持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签订的运输委托合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不允许非法分包、转包。 | |||
| 保证金设定 | ||||
| 保证金金额 | 交易保证金应交0.3万元人民币 | |||
| 交纳时间 | 信息公告期内16:00之前交纳 | |||
| 交纳形式 | 网上支付 | |||
| 处置方式 | 如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转让标的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接受公告转让条件及要求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直接受让; (3)信息披露期满后,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4)在竞价程序中全部意向受让方未按照沈交所的相关规则在规定时间内报价、或意向受让方的出价低于转让底价的; (5)竞价活动结束后,意向受让方在依沈交所交易规则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 (6)意向受让方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款余额的。 | |||
| 挂牌信息 |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5个工作日 |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 | 协议转让(意向受让方按公告转让条件直接协议受让) | |||
| 竞价方式 | 拍卖 | |||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化分公司 |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化分公司 | ||||
| 批准文件名称 | 《废旧物资(低值易耗)鉴定、定价、处置明细表》 | ||||
附件材料
| 项目附件材料 | 附件 现场踏勘确认单.docx 附件:拍卖确认书.docx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