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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n \t 泰山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n

项目详情



泰山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山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专项债券79.49%+自筹资金20.51%,招标人为山东盛华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泰山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项目编号:TS-GC-20260901-01-01 
2.3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泰安市泰山区徂徕镇、化马湾乡、天宝镇、省庄镇、邱家店镇五个乡镇内181个行政村。
2.4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包括村内道路路面修补约12.413万平方米,河道清理约40.1992万平方米,增设路灯约7014盏,农村坑塘改造约334.04亩,新增和更换分类垃圾箱约4884个,增设重型垃圾转运车约30辆,停车位改造提升约1497个,疏通改造污水管网约351.911公里,疏通排水沟约362.709公里,弱电线路整治约23.3341万米,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2.5计划工期:总工期为81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签发的日期为准)。
2.6质量标准:
2.6.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行业设计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6.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不划分标段。
2.8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设计(现状数据勘察测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各类施工图设计及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等),工程施工,现状处理,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设备调试,交(竣)工验收(包含竣工检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移交,保修,风险及配合手续办理等达到项目正常使用功能的全过程工程总承包(EPC)。
2.9最高投标限价:13368.33万元(其中设计费296.08万元,工程施工费13072.25万元)。
2.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1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
(1)-
(2)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及施工能力。
(1)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④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可以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可以与项目经理为同一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执业资格。
3.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3)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本次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资质条件。
4.招标文件领取
4.1获取时间:自2026年9月8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办理招标文件下载即可。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4.3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apply/ca-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窗口综合服务电话:0538-6288136。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指南-下载中心查看。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9月3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方式: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盛华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上高街道天烛峰路356号
联系人:赵主任
电话:0538-6117765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得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岱岳区硕园经典小区2栋201
项目负责人:李宁
电 话:0538-6267688
8.异议和投诉
依据《关于明确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
联系人:李宁  联系方式:0538-6267688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泰安市泰山区农业农村局,联系方式:0538-8206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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