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世纪智能泊位立体车库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 招标公告名称: | 新世纪智能泊位立体车库工程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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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编号: | M1304005025003451001001A01 | ||||||||||||||||||||||||||||||||||||||||||||||
| 招标内容: | |||||||||||||||||||||||||||||||||||||||||||||||
| 新世纪智能泊位立体车库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世纪智能泊位立体车库工程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捷泊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河北捷泊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工程名称:新世纪智能泊位立体车库工程2.1.2 建设规模:新世纪商业广场。在现有基础上,拟新选址2个点位,增加约530个停车泊位。(1)展览路与展后街交叉口东南角地块,占地面积约4.5亩,拟建5层停车大厦,约450个停车泊位,可兼顾展览路小学停车需求。(2)市美术馆院内东侧,占地面积约1.5亩,拟建2层机械式停车楼,约80个停车泊位。2.1.3 建设地点:邯郸市城区内2.1.4 计划工期:3个月2.1.5 质量要求:合格2.1.6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1.3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9-04 00:00至2026-09-09 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9-24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说明: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人:河北捷泊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光利, 联系电话:15373763283;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增楠, 联系电话:0310-5504242。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捷泊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15373763283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否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否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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