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文23-安庆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二标段工业气体招标-临时
项目详情
文23-安庆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二标段工业气体招标-临时
计划编号:
GDJGC2607-0171
计划类别:
临时
计划时间:
2026-7
项目类别:
物资类
项目分类:
三类
项目名称:
文23-安庆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二标段工业气体招标
项目单位:
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华油工建公司(五公司)采办中心
投资计划批复文号:
--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文23—安庆天然气管道工程第二标段,管线起自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颜集镇北侧的CA001号桩,管线整体由北向南敷设,经谯城区、涡阳县、利辛县,止于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张村镇樊寨村,终点桩号CC027。本段管线长99km,管径1219mm,设计压力10MPa。沿线站场设置2座(谯城压气站、阜阳分输清管站),阀室设置3座(11#~13#阀室),河流大中型穿越5处,小型河流、沟渠、水塘穿越共94处,高速穿越2处,国省道穿越3处,县道穿越10次,其他道路穿越10次。招标采购范围:项目施工用于管道焊接保护气、现场材料切割、管口预加热使用的工业气体,包括氧气、乙炔、氩气、混合气、氮气、丙烷。技术要求:氧气:GB/T 3863-2008;2、乙炔:GB 6819-2004;3、氩气:GB/T 4842-2017;4、混合气:GB/T 39255-2020;5、氮气:GB/T 3864-2008;6、丙烷:HG/T 3661.2-2016。到货地点:亳州市谯城区、利辛县、涡阳县范围内的施工区域,含临时施工点及固定场站。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根据买方需求分批交货,保证接到买方通知24小时内可供货到场;计划首批到货日期为合同签订后5日内。控制价:最高限价为204.86万元(含13%增值税及运费)。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组织模式:
一单一招
标包数量:
1
招标公告预计发布时间1:
2026-07-31 00:00
项目类别分类: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属于项目施工用工业气体。为文23-安庆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第二标段提供用于管道焊接保护气、现场材料切割、管口预加热使用的工业气体,包括氧气、乙炔、氩气、混合气、氮气、丙烷。技术要求:氧气:GB/T 3863-2008;2、乙炔:GB 6819-2004;3、氩气:GB/T 4842-2017;4、混合气:GB/T 39255-2020;5、氮气:GB/T 3864-2008;6、丙烷:HG/T 3661.2-2016。
主要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 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其依法授权的贸易商/代理商参与。3 资质证书要求:生产企业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气瓶充装许可证,投标时需提供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件。贸易商、代理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跨区域经营的贸易商、代理商应符合本项目区域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局等监管部门的要求,并具有经营许可的相关文件证明)投标时须提供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件。 贸易商、代理商还需提供与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气体制造商签订的产品销售授权书、气体制造商的资质文件,至少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书(应满足本项目需求 )、气瓶充装许可证。投标人应自有危化品仓储设施或与第三方合规仓储企业签订的有效期≥2年的合作协议(附第三方资质)。具有施工区域范围内登记备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化品运输车≥3辆(由第三方运输的,需提供第三方合同协议及第三方许可证)。4. 财务要求: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的氧气、乙炔、氩气、混合气(Ar80%--CO2 20%)、氮气、丙烷六种工业气体的供货业绩,须提供销售合同或发票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包含:货物品名、规格、数量、用户名称。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其投标予以拒绝。(已完成供货的合同扫描件,可隐去价格部分)6.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4)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暂停或取消投标人资格。 7.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投标人所供产品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全部技术参数要求,并对本次标的物报价负责,如果因达不到招标文件中全部技术参数要求,或不按照框架协议价格供货,或不能按时、按需提供项目所需各种气体,同意被买方处以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的罚款,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索赔损失。
(2)投标人须书面承诺:买方有权不定批次随机抽检,检验机构为国家认可的第三方具备专业资质的检测机构,每种气体复检批次不少于三次,复检费用由卖方承担,若出现质量问题买方有权退货并索赔损失。”
(3)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所供应工业气体瓶体无裂纹、无腐蚀、无明显变形及外部损伤缺陷。气瓶在规定的检验有效期限内,钢印标志清晰完整,有警示标签和产品合格证,且标签上的气体名称与气瓶制造钢印中的气体名称相一致。气瓶附件(防震胶圈、防护罩等)齐全且无损坏,防震胶圈厚度等符合《气瓶防震圈(LD 52-1994)》标准要求。
(4)根据国家管网管理要求,所有配送到现场的气瓶必须按照压力容器进行报验,需提供气体充装许可证、气瓶生产合格证、气瓶充装产品合格证、最新的气瓶检验报告、气瓶检查清单(QSY1365-2011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附表C)等附件,且需固定气瓶的方式,所有气瓶包括周转备用需登记气瓶数量及编号,在气瓶上张贴单位简称以便于区分,进场前进行一次性报验。所配送混合气每批次需提供产品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6个月内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本条款资料投标可不提供,但必须响应,中标后按照上述要求提供)
(5)投标人应具有自行灌装投标产品所需的设备。至少包括低温存罐、低温泵、气化设备、混配设备。须提供设备清单及相应证明资料(如采购合同或发票复印件,合同相对人和发票抬头必须与投标人一致)。投标人为贸易商、代理商的需提供所经销或代理的相应气体制造商的设备清单及相应证明资料。
(6)投标人应具有所投标产品的检验设备。至少包括多功能分析仪、微量氧含量分析仪、微量水含量分析仪。须提供清单及相应证明资料(如采购合同或发票复印件,合同相对人和发票抬头必须与投标人一致)。
(7)为加强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实现建设项目资金使用透明、合规、高效,国家管网集团建设资金管理区块链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区块链资金管理平台”)对本项目全过程资金进行管理,使用国家管网集团建设资金管理区块链信息系统进行全过程资金支付和管理。乙方在合同签订15日之内签订区块链资金管理协议,按照甲方提供《建设资金区块链信息系统用户申请表》及其他要求的材料,申请开通区块链资金管理平台使用权限,选择一家已与区块链资金管理平台对接的银行开立专用账户,作为本项目的收支账户。
其他事项说明:
--
报名入口:https://www.ymzec.com/bid/web-outportal/index.html#/trade-info-detail?id=1532423297098149889¬iceType=15&publishStatus=2&systemStatus
计划编号:
GDJGC2607-0171
计划类别:
临时
计划时间:
2026-7
项目类别:
物资类
项目分类:
三类
项目名称:
文23-安庆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二标段工业气体招标
项目单位:
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华油工建公司(五公司)采办中心
投资计划批复文号:
--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文23—安庆天然气管道工程第二标段,管线起自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颜集镇北侧的CA001号桩,管线整体由北向南敷设,经谯城区、涡阳县、利辛县,止于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张村镇樊寨村,终点桩号CC027。本段管线长99km,管径1219mm,设计压力10MPa。沿线站场设置2座(谯城压气站、阜阳分输清管站),阀室设置3座(11#~13#阀室),河流大中型穿越5处,小型河流、沟渠、水塘穿越共94处,高速穿越2处,国省道穿越3处,县道穿越10次,其他道路穿越10次。招标采购范围:项目施工用于管道焊接保护气、现场材料切割、管口预加热使用的工业气体,包括氧气、乙炔、氩气、混合气、氮气、丙烷。技术要求:氧气:GB/T 3863-2008;2、乙炔:GB 6819-2004;3、氩气:GB/T 4842-2017;4、混合气:GB/T 39255-2020;5、氮气:GB/T 3864-2008;6、丙烷:HG/T 3661.2-2016。到货地点:亳州市谯城区、利辛县、涡阳县范围内的施工区域,含临时施工点及固定场站。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根据买方需求分批交货,保证接到买方通知24小时内可供货到场;计划首批到货日期为合同签订后5日内。控制价:最高限价为204.86万元(含13%增值税及运费)。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组织模式:
一单一招
标包数量:
1
招标公告预计发布时间1:
2026-07-31 00:00
项目类别分类:
| 序号 | 大类编码 | 大类名称 | 中类编码 | 中类名称 | 小类编码 | 小类名称 | 品名编码 | 品名名称 |
|---|
| 1 | A17 | 通用化工产品 | A1701 | 无机化工产品 | A170112 | 工业气体 | A17011202 | 氮气 |
| 2 | A17 | 通用化工产品 | A1701 | 无机化工产品 | A170112 | 工业气体 | A17011203 | 氧气 |
| 3 | A17 | 通用化工产品 | A1701 | 无机化工产品 | A170112 | 工业气体 | A17011204 | 氩气 |
| 4 | A17 | 通用化工产品 | A1701 | 无机化工产品 | A170112 | 工业气体 | A17011211 | 标准混合气 |
| 5 | A17 | 通用化工产品 | A1702 | 有机化工产品 | A170201 | 烷烃 | A17020105 | 丙烷 |
| 6 | A17 | 通用化工产品 | A1702 | 有机化工产品 | A170203 | 炔烃 | A17020302 | 乙炔 |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属于项目施工用工业气体。为文23-安庆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第二标段提供用于管道焊接保护气、现场材料切割、管口预加热使用的工业气体,包括氧气、乙炔、氩气、混合气、氮气、丙烷。技术要求:氧气:GB/T 3863-2008;2、乙炔:GB 6819-2004;3、氩气:GB/T 4842-2017;4、混合气:GB/T 39255-2020;5、氮气:GB/T 3864-2008;6、丙烷:HG/T 3661.2-2016。
主要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 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其依法授权的贸易商/代理商参与。3 资质证书要求:生产企业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气瓶充装许可证,投标时需提供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件。贸易商、代理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跨区域经营的贸易商、代理商应符合本项目区域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局等监管部门的要求,并具有经营许可的相关文件证明)投标时须提供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件。 贸易商、代理商还需提供与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气体制造商签订的产品销售授权书、气体制造商的资质文件,至少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书(应满足本项目需求 )、气瓶充装许可证。投标人应自有危化品仓储设施或与第三方合规仓储企业签订的有效期≥2年的合作协议(附第三方资质)。具有施工区域范围内登记备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化品运输车≥3辆(由第三方运输的,需提供第三方合同协议及第三方许可证)。4. 财务要求: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的氧气、乙炔、氩气、混合气(Ar80%--CO2 20%)、氮气、丙烷六种工业气体的供货业绩,须提供销售合同或发票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包含:货物品名、规格、数量、用户名称。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其投标予以拒绝。(已完成供货的合同扫描件,可隐去价格部分)6.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4)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暂停或取消投标人资格。 7.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投标人所供产品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全部技术参数要求,并对本次标的物报价负责,如果因达不到招标文件中全部技术参数要求,或不按照框架协议价格供货,或不能按时、按需提供项目所需各种气体,同意被买方处以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的罚款,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索赔损失。
(2)投标人须书面承诺:买方有权不定批次随机抽检,检验机构为国家认可的第三方具备专业资质的检测机构,每种气体复检批次不少于三次,复检费用由卖方承担,若出现质量问题买方有权退货并索赔损失。”
(3)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所供应工业气体瓶体无裂纹、无腐蚀、无明显变形及外部损伤缺陷。气瓶在规定的检验有效期限内,钢印标志清晰完整,有警示标签和产品合格证,且标签上的气体名称与气瓶制造钢印中的气体名称相一致。气瓶附件(防震胶圈、防护罩等)齐全且无损坏,防震胶圈厚度等符合《气瓶防震圈(LD 52-1994)》标准要求。
(4)根据国家管网管理要求,所有配送到现场的气瓶必须按照压力容器进行报验,需提供气体充装许可证、气瓶生产合格证、气瓶充装产品合格证、最新的气瓶检验报告、气瓶检查清单(QSY1365-2011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附表C)等附件,且需固定气瓶的方式,所有气瓶包括周转备用需登记气瓶数量及编号,在气瓶上张贴单位简称以便于区分,进场前进行一次性报验。所配送混合气每批次需提供产品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6个月内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本条款资料投标可不提供,但必须响应,中标后按照上述要求提供)
(5)投标人应具有自行灌装投标产品所需的设备。至少包括低温存罐、低温泵、气化设备、混配设备。须提供设备清单及相应证明资料(如采购合同或发票复印件,合同相对人和发票抬头必须与投标人一致)。投标人为贸易商、代理商的需提供所经销或代理的相应气体制造商的设备清单及相应证明资料。
(6)投标人应具有所投标产品的检验设备。至少包括多功能分析仪、微量氧含量分析仪、微量水含量分析仪。须提供清单及相应证明资料(如采购合同或发票复印件,合同相对人和发票抬头必须与投标人一致)。
(7)为加强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实现建设项目资金使用透明、合规、高效,国家管网集团建设资金管理区块链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区块链资金管理平台”)对本项目全过程资金进行管理,使用国家管网集团建设资金管理区块链信息系统进行全过程资金支付和管理。乙方在合同签订15日之内签订区块链资金管理协议,按照甲方提供《建设资金区块链信息系统用户申请表》及其他要求的材料,申请开通区块链资金管理平台使用权限,选择一家已与区块链资金管理平台对接的银行开立专用账户,作为本项目的收支账户。
其他事项说明:
--
报名入口:https://www.ymzec.com/bid/web-outportal/index.html#/trade-info-detail?id=1532423297098149889¬iceType=15&publishStatus=2&systemStat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