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新加坡、香港、澳门污水项目专项法律服务项目公告
项目详情
新加坡、香港、澳门污水项目专项法律服务(项目名称)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本比选项目 新加坡、香港、澳门污水项目专项法律服务 (项目名称),比选人为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比选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 项目概况:拟在新加坡、香港、澳门三地开展水务领域供排水运营与建设所涉境外投资与合作项目的需要,需聘请专业律师事务所为上述相关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涵盖境内法律服务及境外法律服务,协助完成项目论证、合规审查、文件起草、谈判支持、境外律师协调等全流程法律工作。
2.2 比选范围:结合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情况,按照有利于项目顺利推进及合规落地的原则,为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新加坡项目与香港项目、澳门项目的专项法律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境内律师工作内容
1. 新加坡项目境内法律服务:
(1)协助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地考察项目背景与落地合规性,包括项目来源合法合规性、当地营商环境、合作方情况等;
(2)协助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论证本项目符合中国与新加坡跨境监管的合作交易路径、交易合作主体、合作模式等,确定整体合规方案,并根据需要出具相关法律意见;
(3)审查项目过程中的资料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拟合作方的财务资料、业务合同或中标文件、资质证明、与当地政府签署的各类协议以及项目背景资料等,提示相关合规意见并提示风险;
(4)协助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与潜在合作方线上或线下会议,讨论、磋商、谈判合作方案与相关协议内容,并提供全程法律咨询意见;
(5)起草、修改《意向合作协议/战略框架协议》,最大程度保障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作的基本诉求;
(6)收集、审阅PUB及合作方发来的相关资料文件,评估、提示项目的法律合规风险;
(7)起草、修改、审阅《水务项目合作协议》《委托运维协议》及相关配套文件,以及与当地主管机构的补充协议(如需),确保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接合作方项目的合法利益;
(8)调研并出具本项目在新加坡对外投资的法律政策风险报告,识别项目国别风险,协助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国企内部审批合规流程;
(9)协助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国家发改委境外投资项目审批备案、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程序以及外汇登记及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如需),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10)根据需要协助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新加坡注册设立子或分公司,把控外资注册合规风险,完成相关国资监管要求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11)根据当地合规要求与国企对外投资监管要求,协助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新加坡设立子公司落地过程中提供相关法律咨询;
(12)根据需要协助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筛选、委托境外律师,并作为牵头律师把控整体跨境投资合作事宜风险,与境外律师沟通和对接,确保法律服务质量。
2. 香港项目境内法律服务:
(1)参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投标的香港工程项目境内外重要线上与线下会议,协助管理和决策,并出具相应法律意见;
(2)提供水务行业相关法律解读与咨询,为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投标项目的合法合规性提供咨询意见;
(3)协助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联合投标方的磋商、谈判,确定合作方式、合作方案、融资安排、权利义务等重要内容,确保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联合投标中的利益;
(4)起草、审查、修改联合开发的内部协议文件,并协助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相关联合体合作协议;
(5)起草、审阅与完善其他法律文件,提供前期必要论证与法律咨询(如法定持牌主体、排污强制性义务、环境评估、施工许可证、承建商资质、污染与废物处理、劳工雇佣、跨境争议解决等);
(6)协助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部分主体资格投标文件的公证(如需);
(7)协助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完成招投标文件的磋商、谈判、正式投标,以及中标后相关招投标文件的审查、完善与签署(如需);
(8)根据需要协助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筛选、委托境外律师,并作为牵头律师把控整体跨境投资合作事宜风险,与境外律师沟通和对接,确保法律服务质量。
3. 澳门项目境内法律服务:
(1)投标阶段
①协助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从合法合规性角度审阅招标文件、主体资格、联合体成员占比、投标担保、履约担保、人员配置及优化更新范围等要求,提示投标准备过程中相关法律风险;
②协助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作、起草、修改投标文件所涉及潜在合作方的《联合体协议》以及相关内部协议文件。明确具体清晰的责任比例、设备供货、施工改造、运营保养、资金使用、收益分配、违约责任及追偿机制等;
③参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要内部会议讨论、沟通,以及支持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合作方开展的重要外部谈判、磋商会议,对相关会议内容提供法律支持;
④协助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准备投标文件所需的现金担保或银行担保相关法律支持,包括为跨境担保或外汇监管提供法律意见,协助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完成相关国资监管、银行反担保等流程备案手续(如需);
⑤协助审查投标文件主要合同条款和承诺文件,针对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内部文件进行审查;就500万澳门元投标担保、内保外贷外汇登记(如需)、跨境付款及国企内部决策流程提供法律意见;
⑥结合现场踏勘和历史资料核查,招投标授权、公证认证材料的准备,提示澳门劳动用工、外地雇员配额、现有员工承接与补偿、环保责任风险、税务及牌照资质风险,在必要时协助对接澳门本地律师;
(2)中标候选项目实施阶段
①协助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中标后相关项目合同以及配套协议,包括运营保养合同、优化更新合同、采购、施工协议文件等完整本项目合同;
②根据实际开展需要,优化完善联合体内部协议的审查与修改,包括改造相关运营成本、项目体架构组织、进度节点、验收、知识产权保护、违约责任、对外连带责任追偿机制与既往责任分担,以及联合体的存续、解散、退出与转让限制,协助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合作方磋商、谈判,线上或线下参与重要会议;
③根据国务院第837号令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协助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境内审批与最新ODI审批程序,包括发改委、商务委与外汇登记等,提供必要法律文件,包括法律风险尽职调查报告。对本项目所涉及技术、设备出口提供法律咨询与法律意见;
④针对本项目履约担保、前期费用垫付相关跨境资金安排,提供法律咨询意见,起草相关协议文件(如需);
⑤对本项目在当地的合规咨询,协助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接澳门本地律师,对相关协议的起草、审查、修订;劳动用工、税务合规、环境责任与技术标准、资质许可等提供法律服务。
(二)境外律师工作内容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委托中选律师事务所代为委托新加坡或香港或澳门律师开展必要的境外(特别行政区)法律服务工作,具体包括:
(1)根据要求对当地合作企业开展正式法律尽职调查,包括对合作方目标企业股权结构、治理情况、财务、技术、人力、业务等方面全面开展正式法律尽职调查,依据当地法律出具正式《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2)协助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新加坡、香港、澳门申办注册公司、银行开户,并根据不同需求对接秘书公司代理服务等公司治理相关工作(包括周年申报、商业登记续期、审计报税等);
(3)根据当地法律法规,起草、审查及修改项目相关合同、协议文件与资料,提出境外法律咨询意见;
(4)根据新加坡、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法规与司法适用,提供当地法律合规咨询服务,正式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等;
(5)根据需求提供在新加坡、香港法、澳门的其他法律服务。
2.3 服务地点:根据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需求而定,涉及境外以及香港。
2.4 服务期:委托合同签订之日完成或比选人终止实施目标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提供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3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4.1 投标人于 2026 年 7 月 30 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 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投标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投标人。
4.3 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报价,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者,被视为无效。
4.4比选文件每份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扫描支付,否则比选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6 年8 月 5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投标人自行上传至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
5.2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6 年 8 月 5 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地点:水务集团招标采购中心(重庆市两江新区嘉华路36号重庆水务大厦五楼。导航:重庆水务大厦东门)。
5.3
投标截止时间: 2026 年 8 月 5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重庆水务电子商务平台咨询电话:023-67453670(工作时间:9:00-12:30;14:00-17:00)
1.比选条件本比选项目 新加坡、香港、澳门污水项目专项法律服务 (项目名称),比选人为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比选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 项目概况:拟在新加坡、香港、澳门三地开展水务领域供排水运营与建设所涉境外投资与合作项目的需要,需聘请专业律师事务所为上述相关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涵盖境内法律服务及境外法律服务,协助完成项目论证、合规审查、文件起草、谈判支持、境外律师协调等全流程法律工作。
2.2 比选范围:结合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情况,按照有利于项目顺利推进及合规落地的原则,为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新加坡项目与香港项目、澳门项目的专项法律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境内律师工作内容
1. 新加坡项目境内法律服务:
(1)协助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地考察项目背景与落地合规性,包括项目来源合法合规性、当地营商环境、合作方情况等;
(2)协助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论证本项目符合中国与新加坡跨境监管的合作交易路径、交易合作主体、合作模式等,确定整体合规方案,并根据需要出具相关法律意见;
(3)审查项目过程中的资料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拟合作方的财务资料、业务合同或中标文件、资质证明、与当地政府签署的各类协议以及项目背景资料等,提示相关合规意见并提示风险;
(4)协助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与潜在合作方线上或线下会议,讨论、磋商、谈判合作方案与相关协议内容,并提供全程法律咨询意见;
(5)起草、修改《意向合作协议/战略框架协议》,最大程度保障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作的基本诉求;
(6)收集、审阅PUB及合作方发来的相关资料文件,评估、提示项目的法律合规风险;
(7)起草、修改、审阅《水务项目合作协议》《委托运维协议》及相关配套文件,以及与当地主管机构的补充协议(如需),确保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接合作方项目的合法利益;
(8)调研并出具本项目在新加坡对外投资的法律政策风险报告,识别项目国别风险,协助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国企内部审批合规流程;
(9)协助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国家发改委境外投资项目审批备案、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程序以及外汇登记及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如需),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10)根据需要协助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新加坡注册设立子或分公司,把控外资注册合规风险,完成相关国资监管要求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11)根据当地合规要求与国企对外投资监管要求,协助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新加坡设立子公司落地过程中提供相关法律咨询;
(12)根据需要协助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筛选、委托境外律师,并作为牵头律师把控整体跨境投资合作事宜风险,与境外律师沟通和对接,确保法律服务质量。
2. 香港项目境内法律服务:
(1)参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投标的香港工程项目境内外重要线上与线下会议,协助管理和决策,并出具相应法律意见;
(2)提供水务行业相关法律解读与咨询,为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投标项目的合法合规性提供咨询意见;
(3)协助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联合投标方的磋商、谈判,确定合作方式、合作方案、融资安排、权利义务等重要内容,确保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联合投标中的利益;
(4)起草、审查、修改联合开发的内部协议文件,并协助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相关联合体合作协议;
(5)起草、审阅与完善其他法律文件,提供前期必要论证与法律咨询(如法定持牌主体、排污强制性义务、环境评估、施工许可证、承建商资质、污染与废物处理、劳工雇佣、跨境争议解决等);
(6)协助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部分主体资格投标文件的公证(如需);
(7)协助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完成招投标文件的磋商、谈判、正式投标,以及中标后相关招投标文件的审查、完善与签署(如需);
(8)根据需要协助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筛选、委托境外律师,并作为牵头律师把控整体跨境投资合作事宜风险,与境外律师沟通和对接,确保法律服务质量。
3. 澳门项目境内法律服务:
(1)投标阶段
①协助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从合法合规性角度审阅招标文件、主体资格、联合体成员占比、投标担保、履约担保、人员配置及优化更新范围等要求,提示投标准备过程中相关法律风险;
②协助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作、起草、修改投标文件所涉及潜在合作方的《联合体协议》以及相关内部协议文件。明确具体清晰的责任比例、设备供货、施工改造、运营保养、资金使用、收益分配、违约责任及追偿机制等;
③参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要内部会议讨论、沟通,以及支持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合作方开展的重要外部谈判、磋商会议,对相关会议内容提供法律支持;
④协助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准备投标文件所需的现金担保或银行担保相关法律支持,包括为跨境担保或外汇监管提供法律意见,协助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完成相关国资监管、银行反担保等流程备案手续(如需);
⑤协助审查投标文件主要合同条款和承诺文件,针对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内部文件进行审查;就500万澳门元投标担保、内保外贷外汇登记(如需)、跨境付款及国企内部决策流程提供法律意见;
⑥结合现场踏勘和历史资料核查,招投标授权、公证认证材料的准备,提示澳门劳动用工、外地雇员配额、现有员工承接与补偿、环保责任风险、税务及牌照资质风险,在必要时协助对接澳门本地律师;
(2)中标候选项目实施阶段
①协助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中标后相关项目合同以及配套协议,包括运营保养合同、优化更新合同、采购、施工协议文件等完整本项目合同;
②根据实际开展需要,优化完善联合体内部协议的审查与修改,包括改造相关运营成本、项目体架构组织、进度节点、验收、知识产权保护、违约责任、对外连带责任追偿机制与既往责任分担,以及联合体的存续、解散、退出与转让限制,协助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合作方磋商、谈判,线上或线下参与重要会议;
③根据国务院第837号令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协助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境内审批与最新ODI审批程序,包括发改委、商务委与外汇登记等,提供必要法律文件,包括法律风险尽职调查报告。对本项目所涉及技术、设备出口提供法律咨询与法律意见;
④针对本项目履约担保、前期费用垫付相关跨境资金安排,提供法律咨询意见,起草相关协议文件(如需);
⑤对本项目在当地的合规咨询,协助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接澳门本地律师,对相关协议的起草、审查、修订;劳动用工、税务合规、环境责任与技术标准、资质许可等提供法律服务。
(二)境外律师工作内容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委托中选律师事务所代为委托新加坡或香港或澳门律师开展必要的境外(特别行政区)法律服务工作,具体包括:
(1)根据要求对当地合作企业开展正式法律尽职调查,包括对合作方目标企业股权结构、治理情况、财务、技术、人力、业务等方面全面开展正式法律尽职调查,依据当地法律出具正式《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2)协助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新加坡、香港、澳门申办注册公司、银行开户,并根据不同需求对接秘书公司代理服务等公司治理相关工作(包括周年申报、商业登记续期、审计报税等);
(3)根据当地法律法规,起草、审查及修改项目相关合同、协议文件与资料,提出境外法律咨询意见;
(4)根据新加坡、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法规与司法适用,提供当地法律合规咨询服务,正式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等;
(5)根据需求提供在新加坡、香港法、澳门的其他法律服务。
2.3 服务地点:根据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需求而定,涉及境外以及香港。
2.4 服务期:委托合同签订之日完成或比选人终止实施目标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提供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3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4.1 投标人于 2026 年 7 月 30 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 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投标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投标人。
4.3 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报价,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者,被视为无效。
4.4比选文件每份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扫描支付,否则比选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6 年8 月 5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投标人自行上传至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
5.2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6 年 8 月 5 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地点:水务集团招标采购中心(重庆市两江新区嘉华路36号重庆水务大厦五楼。导航:重庆水务大厦东门)。
5.3
投标截止时间: 2026 年 8 月 5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比 选 人: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比选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龙家湾1号 | 地 址:重庆市两江新区嘉华路36号重庆水务大厦10楼1018 |
| 联 系 人:陈老师 | 联 系 人:崔畅 |
| 电 话:18083018955 | 电 话:13896264537 |
重庆水务电子商务平台咨询电话:023-67453670(工作时间:9:00-12: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