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市通州区融川金谷1#楼食堂装修改造工程项目南通市通州区融川...
公告-招标公告江苏 发布时间:2026-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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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南通市通州区融川金谷1#楼食堂装修改造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A3206120307000503 | 项目名称 | 南通市通州区融川金谷1#楼食堂装修改造工程项目 | | 标段编号 | A3206120307000503001001 | 标段名称 | 南通市通州区融川金谷1#楼食堂装修改造工程施工 | | 招标人名称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 工程地点 | | | 工程规模 | | | 标段具体信息 | |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 报名地点 | | | 公告发布日期 | | | 计划开工时间 | | 计划竣工时间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6年7月30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6年8月11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 企业业绩、信誉 |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 其他条件 | | | 公告信息 | 南通市通州区融川金谷1#楼食堂装修改造工程(项目名称) 南通市通州区融川金谷1#楼食堂装修改造工程(标段名称)施工 招标公告 A3206120307000503001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通州区融川金谷1#楼食堂装修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南通市通州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通数据投备[2026]282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南通融浩科技产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南通融浩科技产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南通市通州区融川金谷1#楼食堂装修改造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南通市通州天元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南通市通州区融川金谷1#楼食堂装修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川姜镇新江海河西侧、姜东竖河南侧 2.3 建设内容:融川金谷项目1#楼二层食堂装修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建筑面积约1700?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319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 2.9 工期: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人签发的开工报告时间为准。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本工程所属行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 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 1 项;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1个;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3年。)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 (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 (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 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1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2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3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评标入围方法为均值入围法。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30 日至 2026 年 8 月 11 日 9 时 00 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公告的媒介 9.1; 9.2。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南通融浩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市通州天元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通州区川姜镇姜灶居十二组88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通州区润和大厦8楼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人: 俞先生 电话: 0513-86101111 电话: 0513-86516066 传真: / 项目负责人: 朱亚姝 邮编: 226300 传真: 0513-86516066 电子邮箱: / 邮编: 226300 电子邮箱: /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南通市通州区数据局 联系电话: 0513-86028136 10.3异议渠道 异议受理的机构:南通融浩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附件:评标办法前附表(合理低价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定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按投标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 初步评审
| 2.1.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投标函 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法人身份证明书 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
| 真实有效
| 营业执照
| 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资质证书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特别提醒:①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注册证书。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江苏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否则不予认可。省外从其规定。 ②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江苏省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否则不予认可。省外从其规定。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 投标企业与拟派项目负责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投标企业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上人员较多时,请在相应人员名单上予以标注)
| 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 格式按“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
| 诚信承诺书
| 格式按“投标文件格式”附件2
| 投标人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格式按“投标文件格式”附件3
| 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
| 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2)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如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保保证金的,还须提供办理银行保函的费用是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到出具保函的银行账户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全部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板块。
| 2.1.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承诺书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
|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评标入围
| 2.2.1
| 评标入围条件
| 通过初步评审
| 2.2.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评标入围方法:均值入围法。 (一)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小于等于40家时,全部确定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二)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40家时,招标人直接确定均值入围法 的评标入围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 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已经去除的投标人不再参与报价平均值计算和后续评标;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15家(含本数)和平均值以下2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合计数量不足40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未入围评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的评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备注: (1)在后续评审过程中,如有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未通过或其他原因废标,不再另行增补入围单位。 (2)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详细评审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 100 分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从以下方法 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 98% 。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2.3.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详细评审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2.3.4(1)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评审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100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 0.9 分,每偏低1%扣 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100分
| 2.3.4(2)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 信用评价评审
| /
| /
|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 联系人 | | | 传真 | | 电话 | | | 邮编 | | E-mail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 联系人 | | | 传真 | | 电话 | | | 邮编 | | E-mail |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特殊公告 [0] 南通市通州区融川金谷1#楼食堂装修改造工程(项目名称) 南通市通州区融川金谷1#楼食堂装修改造工程(标段名称)施工 招标公告 A3206120307000503001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通州区融川金谷1#楼食堂装修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南通市通州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通数据投备[2026]282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南通融浩科技产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南通融浩科技产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南通市通州区融川金谷1#楼食堂装修改造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南通市通州天元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南通市通州区融川金谷1#楼食堂装修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川姜镇新江海河西侧、姜东竖河南侧 2.3 建设内容:融川金谷项目1#楼二层食堂装修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建筑面积约1700?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319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 2.9 工期: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人签发的开工报告时间为准。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本工程所属行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 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 1 项;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1个;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3年。)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 (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 (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 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1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2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3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评标入围方法为均值入围法。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30 日至 2026 年 8 月 11 日 9 时 00 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公告的媒介 9.1; 9.2。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南通融浩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市通州天元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通州区川姜镇姜灶居十二组88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通州区润和大厦8楼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人: 俞先生 电话: 0513-86101111 电话: 0513-86516066 传真: / 项目负责人: 朱亚姝 邮编: 226300 传真: 0513-86516066 电子邮箱: / 邮编: 226300 电子邮箱: /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南通市通州区数据局 联系电话: 0513-86028136 10.3异议渠道 异议受理的机构:南通融浩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附件:评标办法前附表(合理低价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定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按投标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 初步评审
| 2.1.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投标函 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法人身份证明书 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
| 真实有效
| 营业执照
| 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资质证书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特别提醒:①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注册证书。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江苏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否则不予认可。省外从其规定。 ②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江苏省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否则不予认可。省外从其规定。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 投标企业与拟派项目负责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投标企业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上人员较多时,请在相应人员名单上予以标注)
| 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 格式按“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
| 诚信承诺书
| 格式按“投标文件格式”附件2
| 投标人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格式按“投标文件格式”附件3
| 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
| 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2)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如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保保证金的,还须提供办理银行保函的费用是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到出具保函的银行账户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全部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板块。
| 2.1.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承诺书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
|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评标入围
| 2.2.1
| 评标入围条件
| 通过初步评审
| 2.2.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评标入围方法:均值入围法。 (一)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小于等于40家时,全部确定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二)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40家时,招标人直接确定均值入围法 的评标入围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 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已经去除的投标人不再参与报价平均值计算和后续评标;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15家(含本数)和平均值以下2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合计数量不足40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未入围评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的评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备注: (1)在后续评审过程中,如有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未通过或其他原因废标,不再另行增补入围单位。 (2)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详细评审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 100 分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从以下方法 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 98% 。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2.3.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详细评审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2.3.4(1)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评审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100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 0.9 分,每偏低1%扣 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100分
| 2.3.4(2)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 信用评价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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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分,至 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分,至 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相关附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