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成都轨道交通17号线一期工程PPP项目电客车第1轮架修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成都轨道交通17号线一期工程PPP项目电客车第1轮架修项目,项目业主为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项目业主按政府有关规定筹集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部范围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实施地点:成都市
2.2 招标范围:
成都轨道交通17号线一期工程20列8编组A型电客车(车号:117001-117020)第1轮架修。
2.3 项目期限:
项目期限共计18个月,暂定自 2026 年 9 月 8 日(含当日)起,暂定至 2028 年 3 月 7 日(含当日)止。(具体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合同执行过程中,执行金额达到合同暂定总价时,则本合同提前终止。
2.4 标段划分
标段划分:本项目 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要求:
3.1.1 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证书(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有原件备查。
3.1.2 业绩要求:
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内(合同签订时间在近5年内),具有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0万元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新造或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6000万元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维修业绩。
备注:需提供以下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2)投标人资质若存在承继或转移情况,在提供原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类似业绩项目业主认可其业绩相应转移的证明文件;如是联合体业绩,投标人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且该投标人在联合体协议中的工作内容须符合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同。
(3)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任意一方业绩均为有效业绩。
3.1.3信誉要求:
不存在投标人须知1.4.3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统筹完成项目实施工作。
(2)联合体须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是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 https://ggzyjy.sc.gov.cn/)的注册会员;于2026年7月31日00时00分至2026年8月2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省城市轨道交通电子招投标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免费匿名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电子版。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技术支持电话:028-86955567。
注: 投标人办理“注册会员”的方法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首页”→“办事指南”→《四川省交易主体统一认证注册及登录指南》。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6日10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四川省城市轨道交通电子招投标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传输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电子签收凭证时间即为递交时间。
5.2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传输文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传输或未按规定加密传输的,“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相应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双店西一路208号
邮 编:610051
联 系 人:
技术: 李先生 电话: 028-68446893
商务: 赵女士 电话: 028-68447637
传真: 028-61639900
1.1本招标项目成都轨道交通17号线一期工程PPP项目电客车第1轮架修项目,项目业主为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项目业主按政府有关规定筹集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部范围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实施地点:成都市
2.2 招标范围:
成都轨道交通17号线一期工程20列8编组A型电客车(车号:117001-117020)第1轮架修。
2.3 项目期限:
项目期限共计18个月,暂定自 2026 年 9 月 8 日(含当日)起,暂定至 2028 年 3 月 7 日(含当日)止。(具体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合同执行过程中,执行金额达到合同暂定总价时,则本合同提前终止。
2.4 标段划分
标段划分:本项目 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要求:
3.1.1 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证书(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有原件备查。
3.1.2 业绩要求:
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内(合同签订时间在近5年内),具有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0万元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新造或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6000万元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维修业绩。
备注:需提供以下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2)投标人资质若存在承继或转移情况,在提供原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类似业绩项目业主认可其业绩相应转移的证明文件;如是联合体业绩,投标人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且该投标人在联合体协议中的工作内容须符合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同。
(3)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任意一方业绩均为有效业绩。
3.1.3信誉要求:
不存在投标人须知1.4.3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统筹完成项目实施工作。
(2)联合体须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是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 https://ggzyjy.sc.gov.cn/)的注册会员;于2026年7月31日00时00分至2026年8月2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省城市轨道交通电子招投标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免费匿名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电子版。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技术支持电话:028-86955567。
注: 投标人办理“注册会员”的方法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首页”→“办事指南”→《四川省交易主体统一认证注册及登录指南》。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6日10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四川省城市轨道交通电子招投标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传输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电子签收凭证时间即为递交时间。
5.2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传输文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传输或未按规定加密传输的,“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相应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双店西一路208号
邮 编:610051
联 系 人:
技术: 李先生 电话: 028-68446893
商务: 赵女士 电话: 028-68447637
传真: 028-61639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