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中国电信丽江分公司2026年9月至2029年8月永胜分公司、华坪分公司、宁蒗分公司净水服务项目公开谈判公告
项目详情
中国电信丽江分公司2026年9月至2029年8月永胜分公司、华坪分公司、宁蒗分公司净水服务项目公开谈判公告
中国电信丽江分公司2026年9月至2029年8月永胜分公司、华坪分公司、宁蒗分公司净水服务项目(项目编号:YNJZWJ20260728005),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丽江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谈判,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公开谈判。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中国电信丽江分公司2026年9月至2029年8月永胜分公司、华坪分公司、宁蒗分公司净水服务项目公开谈判。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采购永胜分公司、华坪分公司、宁蒗分公司本部办公区所有净水系统综合服务。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2.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或份额执行完为止,二者以先到者为准。
1.2.2服务地点:云南省丽江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2.3质量要求:满足技术规范书及行业标准的相关要求。
1.2.4本项目预估不含税金额:88301.89元。
1.2.5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成交份额100%。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不含税单价限价1839.62元/个/年,供应商最终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1.4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2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供应商具备至少1个净水服务类相关项目业绩,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可识别的合同执行时间页或合同签订时间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合同执行时间为合同内容中可识别认定为合同执行时间的内容“如XX年度一XX年度XX合同”,要求合同执行时间与“2023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有交集,如没有合同执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框架合同为证明材料的,须提供框架合同的关键页及对应框架合同的订单或结算单据,时间、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单据为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2.3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8月05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8月05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8月05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谈判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谈判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谈判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谈判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谈判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 法律法规、谈判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公开谈判文件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6年 07 月 29 日上午00时00分至2026年 07 月 31 日下午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3.2 获取地点:通过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获取电子版邮件。
3.3获取方式:供应商请将以下资料发送到联系人邮箱(yushixue.jszbtx@chinaccs.cn)中,发送成功后务必电话联系确认邮件收取成功,联系人确认资料全部收到无误,将直接采购文件发送到供应商《公开谈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见2.3.1)中所填写的邮箱中:
3.3.1 《公开谈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打印手写填好后做成扫描件(手写不用盖章,每个数字、字母和文字字迹清晰可辨勿连笔),格式如下:
| 公开谈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
| 项目名称 |
| 申请单位信息(联系人\电子邮箱\移动电话必须是同一人的信息,且是本项目唯一联系人)(本表内容全部手写!) |
| 单位全称 |
| 联系人 | 办公电话 |
| 电子邮箱 | 移动电话 |
| 购买日期 | 购买人签名 |
| 备注 |
4. 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纸质及电子版(U盘)递交。
4.2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 08 月 05 日09时00分,递交地点为〔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香格里大道878号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丽江分公司主楼二楼网络部采购中心〕。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3 第一轮谈判时间和地点:本次公开谈判将于上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邀请所有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
4.4 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4.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4.2 未按照本公开谈判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公开谈判文件的;
4.4.3 公开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 供应商注册
供应商须在购买公开谈判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完成供应商注册。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开谈判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 采 购 人: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丽江分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 | 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
| 地 址: | 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香格里大道878号 | 地 址: | 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80号 |
| 邮 编: | 674100 | 邮 编: | 210003 |
| 联 系 人: | 张师 | 联 系 人: | 余世雪 张曦 施秋红 王振亚 |
| 电 话: | 0888-5166020 | 电 话: | 14769117202 |
| / | yushixue.jszbtx@chinaccs.cn |
| 网 址: | / | 网 址: | / |
| 开户银行: | 中信银行南京城北支行 |
| 账 号: | 3110530034550041283 |
采购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丽江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6年 07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