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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特运公司公务用车集中租赁服务定商定价项目-临时

项目详情

特运公司公务用车集中租赁服务定商定价项目-临时
计划编号:
GDJGC2607-0140
计划类别:
临时
计划时间:
2026-8
项目类别:
服务类
项目分类:
三类
项目名称:
特运公司公务用车集中租赁服务定商定价项目
项目单位:
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租赁公司乘用车业务中心
投资计划批复文号:
--
项目概况:
为保障日常用车,结合基地各单位用车需求测算,需补充租赁车辆31台。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组织模式:
一单一招
标包数量:
1
招标公告预计发布时间1:
2026-08-03 00:00
项目类别分类:


序号
大类编码
大类名称
中类编码
中类名称
小类编码
小类名称


1
S10
其他服务
S1001
租赁服务
S1001000
租赁服务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选择车辆为纯电动轿车8台、混动轿车20台、混动商务车3台,共计租赁数量31台,租赁时长暂定为36个月。
主要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主合同对选商的限制性要求 无5.2 选商遵循下列规则标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取满足投标人各项资格要求条件,综合评审得分排名前1名的服务商。。5.3 其他关键规则标准5.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4 资格要求投标人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公司,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等原件扫描件)。5.5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度至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描(报告须经审计单位盖章,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事业单位如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应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相关财务证明文件或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注:
(1)如2025年度未经审计,需提供2022年度至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扫描件(报告须经审计单位盖章,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2)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报告及报表扫描件(报告须经审计单位盖章,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加盖单位公章。5.6 信誉要求5.6.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6.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5.6.3 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人资格。5.7 其他要求5.7.1 投标人提供的车辆为2026年新购全新车(车辆牌照属地不限),并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取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合格标志,符合国家有关合法道路行驶的车辆标准规定。5.7.2 投标人需承诺在收到用车需求后20个自然日内提供所需车辆。5.7.3 本项目所有承包商服务车辆均需承诺安装统一的车辆管理系统,全部纳入统一管理平台进行管控并承担设备押金与平台使用费。5.7.4 无法律纠纷承诺:投标人需承诺与招标人在过往合作或业务往来中,2025年后未发生任何法律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纠纷。投标时需提供近三年与其他合作方无重大法律纠纷的声明函,如有隐瞒或虚假陈述,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5.7.5投标人需承诺已完全理解招标文件要求,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有关键条款。
其他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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