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浙江公司综合能源宁波能源2026-2028年北仑电厂分选系统、石粉磨制系统运行维护项目(二年)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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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文档浙江公司综合能源宁波能源2026-2028年北仑电厂分选系统、石粉磨制系统运行维护项目(二年)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浙江公司综合能源宁波能源2026-2028年北仑电厂分选系统、石粉磨制系统运行维护项目(二年)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60604824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60604824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7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贺超峰 电话:025-86728613
邮箱:20017067@chnenergy.com.cn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688296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附件:
项目名称:浙江公司综合能源宁波能源2026-2028年北仑电厂分选系统、石粉磨制系统运行维护项目(二年)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60604824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60604824001
|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 名称 | 浙江千宇电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宁波旭能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866.225000 | 849.960000 | ||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资格能力条件 |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D233369535、2027年05月04日 2、安全生产许可证、(浙)JZ安许证字【2022】019864、2028年05月08日 3、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电力承装类三级、承修类三级、承试类三级、4-3-00039-2022、2028年05月09日 |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D233C07800、2029年12月09日 2、安全生产许可证、(浙)JZ安许证字[2019]029048、2027年11月01日 3、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承修类二级、承试类二级、4-3-00277-2010、2029年01月03日 |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业绩 | 1、2023-2024年度#1-#4机组除灰系统日常维护、浙江浙能兰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2.12.28 2、2025-2027年度脱硫除灰系统日常维护、浙江浙能兰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12.20 | 1、2022年-2025年一期机组数输煤、输灰、脱硫系统设备维护项目(三年)、国能浙江北仑第一发电有限公司、2022.9.16 2、北仑电厂分选系统、石粉磨制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项目、国能(浙江宁波)能源有限公司、2023.5.24 |
| 包号 | 包名称 | 中标候选人 |
| CEZB260604824001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7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贺超峰 电话:025-86728613
邮箱:20017067@chnenergy.com.cn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688296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