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置业公司山东置业寿光电厂后勤服务组2026年物料用品长协采购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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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文档置业公司山东置业寿光电厂后勤服务组2026年物料用品长协采购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置业公司山东置业寿光电厂后勤服务组2026年物料用品长协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60104936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60104936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17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田程 电话:010-58131178
邮箱:20113779@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688296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附件:
项目名称:置业公司山东置业寿光电厂后勤服务组2026年物料用品长协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60104936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60104936001
|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 名称 | 济南贵泽商贸有限公司 | 济南与千喜商贸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171.500000 | 183.478580 | ||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业绩 | 1、济南福仁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综合物资采购、济南福仁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1月25日 2、优居美家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分公司零星采购、优居美家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分公司、2023年8月6日 3、国能山东置业有限公司河北风电项目部物料用品长协采购及配送服务、国能山东置业有限公司 4、国能山东置业有限公司山东区域物资采购、国能山东置业有限公司、2024年2月19日 5、济南福仁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综合物资采购、济南福仁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2月1日 6、上海恒润商务咨询发展有限公司物资采购、上海恒润商务咨询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4月12日 | 1、采购框架协议、济南市历城区新承学教育培训学校、2025年1月1日 2、一般性物资采购框架协议、网育网(北京)国际教育科技发展中心济南分中心、2024年1月1日 3、一般性物资采购框架协议、网育网(北京)国际教育科技发展中心济南分中心、2025年1月1日 4、采购框架协议、济南市历城区新承学教育培训学校、2024年1月1日 |
| 包号 | 包名称 | 中标候选人 |
| CEZB260104936001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17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田程 电话:010-58131178
邮箱:20113779@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688296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