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标题 | 厦门正通和-竞争性谈判-2026-ZTH157C1-心电诊断设备一批(二次)-采购公告 |
|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 2026-ZTH157C1 |
|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厦门医院,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金湖路668号,江老师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厦门正通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58号鸿翔大厦8层。阮小姐,0592-2880061 |
| 采购项目名称 | 心电诊断设备一批(二次)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 项目主要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性质) | 心电诊断设备一批项目,其他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 “保证金、文件费、服务费等费用” 开户名:厦门正通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思明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思明支行 银行账号:4100024009200205339 友情提醒:谈判保证金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账,保证金事宜 联系人:沈小姐, 联系电话:0592-5810409,本项目仅限网下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必须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 人民币24.775万元。 |
| 公司邮箱 | xiamenzth@163.com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合格的供应商: (1)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供应商(自然人除外):①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4)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备注:①本项目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规定。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格式),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7)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供应商不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供应商应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存在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供应商无须提供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谈判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9)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信息查询网站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相应的信用记录,若在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发生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无效。供应商无须提供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谈判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2、采购人根据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 1、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投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 2、所投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则须提供完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其他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 2026年07月24日至2026年07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58号鸿翔大厦8层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联系人:沈小姐, 联系电话:0592-5810409。(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截止时间、谈判时间 | 2026年07月30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报价截止 |
| 开标地点: |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58号鸿翔大厦8层开标厅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阮小姐,0592-28800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