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 烟台南站综合交通枢纽外立面装饰装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E3706002318008864(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烟台南站综合交通枢纽外立面装饰装修工程已由/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烟台市城发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烟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烟台市莱山区 2.2 建设规模:烟台南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外立面装饰装修工程建设,主要内容包括:玻璃幕墙、铝板幕墙、外门窗等。幕墙面积约59230平方米。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自收到开工令开始至2026年12月31日前完工,其中,接到进场指令7日内进场,具体进度工期需满足项目整体建设需求。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2.4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标准验收达到合格标准,确保项目具备申报泰山杯、国家优质工程奖,力争鲁班奖的相关要素条件。 2.5 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内容、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内容为准,进行施工专业承包。 2.6 公告截止时间:2026-07-29 2.7 计划投资额: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55557197.79元。2.8 标段划分:该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册建造师数量须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在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标准前提下,按投标人自身具备的资质等级标准进行核查,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全国范围内无在建工程。拟投入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工程投标。 3.3 财务要求:无。 3.4 业绩要求:无。 3.5 其他要求:信誉要求:无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未在全国范围内因农民工工资拖欠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3.6 联合体要求:本工程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7月23日 19:00至2026年07月29日 00:00(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yantai.gov.cn/)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tbml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ca数字证书,办理或互认ca证书,请登录“下载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4.2 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4.3 开标时间与地点:2026年08月14日 09:00 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8月14日 09:00,地点为: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行网上签到, 并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下载地址: https://ggzyjy.yantai.gov.cn/zwgk/005002/005002002/20240403/612982.html) 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操作。 5.4 逾期未上传的或无法被系统读取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 7.1 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烟台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烟台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地址:https://ggzyjy.yantai.gov.cn/。 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烟台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参与开标活动,烟台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网址:https://ggzyjy.yantai.gov.cn/。7.2 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投标人须将信用信息报告作为投标文件中投标函的内容,在开标现场展示,投标人对提供信用信息报告的真实性负责。留存方式:由招标人审核后备案。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应用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7.3 本项目采用跨省远程异地评标。7.4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定标方式。7.5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史玉娇。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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