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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2025年九龙坡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环境综合提升项目答疑补遗文件

公告-招标公告
重庆
发布时间:2026-07-23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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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九龙坡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环境综合提升项目
答疑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2025年九龙坡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环境综合提升项目”答疑补遗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提问一:关于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被人民法院执行,出具的投标保函是否有效的咨询。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的要求:“纸质投标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纸质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开具保函未赔付被诉后,仍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赔付义务,目前相关受益人已经向相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具体案件信息如下:1.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被执行人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案号:(2026)渝0102执4220号】,2026年4月21日立案,执行标的300000元
。2.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被执行人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河南炳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案号:(2026)渝0154执2886号】,执行标的1070972元。上述第一个案件仅仅30万元标的,从立案开始至今已经超过两个月之久。还有项目中因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拒绝履行赔付责任,相关业主方在招标文件补遗通知中直接将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列入担保公司回避名单,拒绝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所出具的保函。由此可见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根本无能力是存在很大问题的。请问以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目前的被执行和不履行投标担保责任的情况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回复一:投标人应自行选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金融机构开具投标保函。若投标人选择的开立人存在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强制执行等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情形,由此导致保函无效或无法兑付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提问二: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
(二)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回复二: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格式提供承诺即可,无需额外提供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提问三:可以用自己做的材料购买协议、劳务协议、设备租赁协议作为低价说明证明材料吗?
回复三:低价说明证明材料内容及格式由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实际情况依法依规提供,提供的低价说明证明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由评标委员会依法依规进行评审后判定。
 
提问四: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交易场所运行服务机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日内,向除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纸质投标保函正本,并书面通知相关金融机构本项目准予提前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金融机构协商。保函原件上需要加盖正本吗?
回复四:需要。
 
提问五:请问招标人是否委派业主专家参与评标吗?
回复五:不委派。
 
提问六:在职的已退休的注册人员,其社保局出具的养老证明已无法提供,该类人员是否可以用退休证、注册证及在本单位注册的证明文件替代?
回复六:不可以,投标人提供的人员的养老保险须满足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特别说明中的相关要求。
 
提问七: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单项最高限价中金额为零的,清单综合单价报价可以为0吗?
回复七: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单项报价不得为零报价(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单项最高限价中金额为零的除外)或者负数报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提问八:我公司业绩项目经理变更过,竣工验收报告中能够体现项目经理名字,请问还需要提供项目经理变更证明材料吗?
回复八:需要,若项目经理变更已经原项目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办理了变更备案手续,变更后的项目经理在该项目中的业绩可以作为其有效业绩。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经理变更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经原项目建设单位同意的变更文件、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备案证明等),具体以评标委员会评审为准。
 
提问九:我公司业绩为epc业绩,我公司与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承接,竣工验收报告中施工单位盖章由我公司盖章,请问需要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吗?
回复九:需要。
 
提问十:任一清单的综合单价低于警戒线,就要提供说明吗?
回复十:本项目仅对投标总报价作低价警戒线要求。
 
提问十一:有没有人行贿专家,有的话我们就不参加了。
回复十一:此提问与本项目无关。
 
提问十二:我公司合同协议书和竣工报告中无法体现项目经理名字,合同专用条款中能体现项目经理名字,请问能提供合同专用条款的关键页来证明是拟派项目经理的业绩吗?
回复十二: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当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提问十三:财务报告可以只提供审计报告、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吗?
回复十三:投标人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提问十四:我公司业绩为三个项目合并招标,三个项目合起来满足业绩要求,但分别签了三个合同和分别验收,请问我公司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回复十四:不满足。
 
提问十五:投标函中的缺陷责任期可以填“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吗?
回复十五:可以。
 
提问十六: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是否需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递交吗?
回复十六:不需要。
 
提问十七:本项目是异地评标吗?
回复十七:是。
 
提问十八:我公司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在工程完成80%后因项目经理离职申请项目经理变更,请问招标人我公司业绩可以作为变更后的项目经理业绩吗?
回复十八: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当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提问十九:财务报告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吗?
回复十九: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
 
提问二十:业绩要求的竣工时间是指竣工验收时间吗?
回复二十:是的。
 
提问二十一: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和工程质量要求对应的约定内容,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吗?
回复二十一:可以。
 
提问二十二:现在除了没有警戒线和技术方案的低价项目评标专家不被围猎,哪个项目不围猎评标专家,请问招标人如何保证公平?
回复二十二:此提问与本项目无关。
 
提问二十三:请问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PDF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的以哪个为准?
回复二十三:以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PDF版为准(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中固定无法更改的格式除外)。
 
提问二十四:专业分包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回复二十四:不满足 。
 
提问二十五: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金融监管总局2023年9月14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中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规定将其承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审计业务出具的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上传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统一监管平台)并申请赋码。本项目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需要赋码和提供深度查询截图吗?
回复二十五:招标文件对财务报告是否赋码和提供查询截图均未作要求,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形,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2.财务要求”执行。
 
提问二十六:项目经理以前在其他公司执业的业绩可以在本项目作为项目经理业绩使用吗?
回复二十六:可以。
 
提问二十七:房屋建筑总承包包含垃圾转运站施工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回复二十七:满足。根据招标文件规定须完成过至少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50万元的类似业绩(生活垃圾转运站的新建、改建、扩建或升级改造工程)施工业绩。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注:
(1)当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工作一致
 
提问二十八: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报价部分“己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总价”页面招标人名称需要填写吗?
回复二十八:需要,但评标委员会不得将此作为废标的依据。
 
提问二十九:关于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被人民法院执行,出具的投标保函是否有效的咨询。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的要求:“纸质投标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纸质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开具保函未赔付被诉后,仍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赔付义务,目前相关受益人已经向相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具体案件信息如下:1.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被执行人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案号:(2026)渝0102执4220号】,2026年4月21日立案,执行标的300000元
。2.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被执行人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河南炳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案号:(2026)渝0154执2886号】,执行标的1070972元。上述第一个案件仅仅30万元标的,从立案开始至今已经超过两个月之久。还有项目中因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拒绝履行赔付责任,相关业主方在招标文件补遗通知中直接将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列入担保公司回避名单,拒绝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所出具的保函。由此可见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根本无能力是存在很大问题的。请问以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目前的被执行和不履行投标担保责任的情况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回复二十九:同本答疑补遗通知回复一。
 
二、补遗部分
补遗
(一):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5472941.1,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补遗
(二):本项目异常低价警戒线为:4651999.93元。
补遗
(三):本项目清单图纸随本答疑补遗通知同时发布。
 
注:本答疑补遗通知与招标文件有冲突的地方,以本答疑补遗通知为准,本答疑补遗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或查看,不管下载查看与否均视为投标人已全部知晓。
 
招  标   人:重庆市九龙坡区城市管理局
重庆九龙新城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皓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3日
 
[50000120260709001020101].CQ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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