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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安康旬阳市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滤过机一套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详情


项目概况 血液透析滤过机一套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万达安康之眼2-8幢1单元726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7月31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HJ-2026-009
项目名称:血液透析滤过机一套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96,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旬阳市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滤过机一套):
合同包预算金额:196,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96,000.00元

最高限价(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1-1其他医疗设备血液透析滤过机(双泵)1(套)详见采购文件196,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4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旬阳市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滤过机一套)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4)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旬阳市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滤过机一套)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供应商为代理商的根据所投产品类别还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有投标产品须提供对应品类的有效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4)UDI唯一标识要求:依据国家药监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2023年第22号公告规定,纳入目录的第三类及部分第二类医疗器械,2024年7月1日(含)后生产的产品须提供有效医疗器械唯一标识(UDI),无标识的产品不予采购;2024年6月30日(含)前生产的产品无需提供。产品生产日期以医疗器械标签标注日期为准。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或2025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7)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足 3 年(含不足 1 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24日至2026年07月28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万达安康之眼2-8幢1单元726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7月31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万达安康之眼2-8幢1单元726(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7月31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万达安康之眼2-8幢1单元726(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须知
:1、供应商须在文件获取时间内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在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报名确认,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2、请各投标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旬阳市人民医院
地址:陕西省旬阳市城关镇健康路27号
联系方式:182925291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福胜和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万达安康之眼2-8幢1单元726
联系方式:198948683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
联系人:郭荣钏
电话:19894868315
陕西福胜和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