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办事处拟对龙岗区南湾街道社区民生微实事夕阳红运营采购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 采购项目名称:龙岗区南湾街道社区民生微实事夕阳红运营采购项目 合同金额(元):1480000.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宝安区正大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为优化社区养老服务内容,聚焦刚需养老服务需求,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原合同基础上,就部分条款变更及补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指标变更 原合同“ 三、服务内容”中“保健康复”相关服务指标做如下变更: 序号服务内容原指标量变更后 1保健康复乙方应积极与社康中心对接,或与符合相关资质的专业医疗机构合作,签订合作协议,每月不少于4场次邀请专业医生到“夕阳红”项目内坐诊及开展相关讲座、培训。乙方应积极与社康中心对接,或与符合相关资质的专业医疗机构合作,签订合作协议,每月不少于1场次邀请专业医生到“夕阳红”项目内坐诊及开展相关讲座、培训。 二、合同金额变更 (一)原合同约定 原合同“ 六、服务费用和支付方式 (一)合同金额”内容为: 本合同期按实际中标成交金额148万元(金额大写:壹佰肆拾捌万元整,含税价)进行拨付。经费使用情况须进行独立财务核算,专款专用。 原合同“ 六、服务费用和支付方式 (二)支付方式(资金分四期支付)”内容为: 1、第一期: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提供有效发票后的15日内,甲方将按合同金额的30%支付给乙方,即44.4万元(金额大写:肆拾肆万肆仟元整); 2、第二期:2026年11月,乙方提供运营服务成效资料和发票,并由甲方确认通过后,将在15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2.23%支付给乙方,即18.1万元(金额大写:壹拾捌万壹仟元整); 3、第三期:2027年4月,乙方提供运营服务成效资料和发票,并由甲方确认通过后,将在15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支付给乙方,即59.2万元(金额大写:伍拾玖万贰仟元整); 4、第四期:合同期满乙方提供运营服务成效资料和发票,履约考核评价为合格及以上,并由甲方确认通过后,将在15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7.77%支付给乙方,即26.3万元(金额大写:贰拾陆万叁仟元整)。如若验收未达到标准,乙方需在7日内按照要求完成整改,未能如期完成整改则按照第四期运营费的5%,即8885元(金额大写:捌仟捌佰捌拾伍元整)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申请款项前须向甲方提供同期款项发票,并按甲方财务审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以上支付时间指甲方按照政府内部财务审批流程报送的时间,而非实际到账时间。甲方因正常的财政资金拨付流程迟延支付,不视为违约。 (二)变更后约定 原先招标金额30万元/个/年,因2026年1月29日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发布关于调整社区“夕阳红”项目运营经费及服务内容现社区“夕阳红”项目运营经费调整为27万元/个/年。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同意该项目四期总经费按照社区“夕阳红”项目运营经费调整为27万元/个/年及支付进度调整,变更后合同内容为: 1. 六、服务费用和支付方式 (一)合同金额: 按社区“夕阳红”项目运营经费由30万元/个/年调整为27万元/个/年调整后,本合同期按实际中标成交金额135万元(金额大写:壹佰叁拾伍万元整,含税价)进行拨付。经费使用情况须进行独立财务核算,专款专用。 2. 六、服务费用和支付方式 (二)支付方式(资金分四期支付): 1、第一期: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提供有效发票后的15日内,甲方将按合同金额的30%支付给乙方,即40.5万元(金额大写:肆拾万零伍仟元整); 2、第二期:2026年12月,乙方提供运营服务成效资料和发票,并由甲方确认通过后,将在15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支付给乙方,即27万元(金额大写:贰拾柒万元整); 3、第三期:2027年4月,乙方提供运营服务成效资料和发票,并由甲方确认通过后,将在15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支付给乙方,即40.5万元(金额大写:肆拾万零伍仟元整); 4、第四期:合同期满乙方提供运营服务成效资料和发票,履约考核评价为合格及以上,并由甲方确认通过后,将在15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支付给乙方,即27万元(金额大写:贰拾柒万元整)。如若验收未达到标准,乙方需在7日内按照要求完成整改,未能如期完成整改则按照第四期运营费的5%,即13500元(金额大写:壹万叁仟伍佰元整)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申请款项前须向甲方提供同期款项发票,并按甲方财务审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以上支付时间指甲方按照政府内部财务审批流程报送的时间,而非实际到账时间。甲方因正常的财政资金拨付流程迟延支付,不视为违约 |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龙岗区民政局关于调整社区“夕阳红”项目运营经费及服务内容的通知》要求,经与深圳市宝安区正大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友好协商,我办拟在《南湾街道2026年社区民生微实事“夕阳红”运营管理服务项目合同》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对合同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 |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6年07月22日至2026年07月29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 采购人: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办事处 地址:南湾街道办事处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路财政大厦 联系电话:0755-28683054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