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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昌房屋租赁权招租公告(2026年7月22日)

公告-招标公告
湖北 宜昌
发布时间:2026-07-22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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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国有资产租赁收益,我公司拟对以下商铺经营权进行公开招租,现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物情况如下:

序号
位置
面积
(㎡)
楼 层
房屋现状
保留价/元  (年租金)
1
长宁大道23号E
52.36
一至二层
空置
19792
2
长宁大道23号M
52.36
一至二层
空置
19792
3
长宁大道11号
21.37
一层
空置
14104
4
长宁大道11号
69.59
一层
空置
26723
5
长宁大道11号
21.37
一层
空置
14104
6
平湖三路
33.5
一层
空置
17286
7
平湖三路
11.03
一层
空置
5691
8
平湖大道16号
223.49
一层
空置
32183
9
橘颂路10号(住房)
39.33
一层
空置
2996
10
滨湖路98号水果市场
15
一层
空置
1500
11
滨湖路98号水果市场
60
一至二层
空置
3600
12
建东大道180号
40
一层
空置
10080
13
建东大道180号(住房)
74.4
六层
空置
2678
14
建东大道266号(仓库)
200
一层
空置
14400

二、招租方式:
(一)本次招租采用有底价公开竞价方式进行。
(二)意向承租人应在规定时间及地点参加招租会,误过招租时间及地点视为自动放弃标的物承租权利。
(三)标的物只有一个意向承租人的,报价高于或等于标的物底价,报价有效即确定为承租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人的,报价都高于底价,则报价高者即确定为承租人。
(四)承租人在7个工作日内向出租人缴纳承租房屋租金及保证金(租金按一年一交,履约保证金5000元/标的),再凭缴款凭证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若7个工作日内不缴租金及保证金的,视承租人放弃房屋承租权利。
三、承租人的确立
  根据竞租人的最终报价,以报价最高的竞租人为中标承租人。
四、报名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相应支付能力的自然人;
(二)具有良好的诚实信用;
  
(三)符合招租人允许的经营范围;
  
(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时间及报名事项
  有意承租者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单位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按以下要求报名,签定竞租协议。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名时间:2026年7月22日至2026年7月30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平湖大道9号(县建设银行五楼511室)
(三)
联系人:望志华,电话:15872676335。
  
六、竞租时间及地点
  竞租时间:2026年7月31日上午9时。
  竞租地点:秭归紫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五楼会议室。
七、特别告知: 
(一)上述招租的各标的面积、数量仅作参考,不作成交租金的计算依据。本次招租标的物均以各标的物的现状进行招租,成交后,《标的物清单》中表述的标的物面积、数量等与现场实物面积、数量等的差额不影响租赁权成交价格。
(二)承租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直至《租赁合同》履行完毕,如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没有违反《租赁合同》的事项发生,则我公司将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给承租人。
(三)关于成交租赁权标的物的水、电、气,由承租人自行去报装,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四)关于租赁过程中所发生的税、费等经济、法律责任全部由承租人承担,其他相关事项均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办理。
请有意向承租者,持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咨询、联系看房。
 
秭归紫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7月22日
 
附件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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