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桐乡市2026年普通国道路基路面养护工程招标公告\n
项目详情
桐乡市2026年普通国道路基路面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桐乡市2026年普通国道路基路面养护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 已列入 2026 年普通国省道养护计划, 由浙江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关于《嘉兴市2026年普通国道路基路面养护工程设计及预算的批复》(浙公运复﹝2026﹞13号文)文件批准。养护资金来源为:由上级补助及地方财政配套解决。招标人为桐乡市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同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的养护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桐乡市境内。
2.2 工程规模及实施范围:G320沪瑞线桐乡段K132+793-K153+763段范围逐段实施路面养护及濮民线交叉口改造,养护里程总计20.97公里,该路段为一级公路,路基宽度38.5米,路幅布置为:中央分隔带3.0米+行车道及路缘带2×12.25米+机非隔离带2×1.5米+辅道2×3.5米+土路肩2×0.5米。
2.3 技术标准:G320沪瑞线桐乡段现有老路为一级公路,现状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一个施工标段,即YH01标段。
2.5 招标范围:实施路段的沥青路面病害处治、加铺沥青面层,G320与濮民线交叉路口改造,桥梁钢筋砼护栏养护及桥头路侧护栏衔接过渡、安全设施等沿线附属设施工程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
2.6 计划工期:工期为9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12 个月。
2.7 质量目标:标段工程竣(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自2021年7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一级及以上公路且有沥青混凝土路面的养护工程(含大中修工程,不含小修保养和日常养护工程)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进行投标,且最多允许中 1 个标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和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请以投标人的 CA 锁或账号密码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xszwsjb.jiaxing.gov.cn/) (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 ”) 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 年7月9日至 2026 年7月30日9 :00止(北京时间,下同)。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通过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jxszwsjb.jiaxing.gov.cn/)“提问”--“新增提问”在线提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26年7月11日17 :00。招标人将于2026 年7月14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7 天)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并自行下载,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不组织,各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 年7月30日9时00分,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 电子交易平台 ”将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 电子交易平台 ”。本次招标不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招标人将委托浙江省嘉兴市誉天公证处做好开标、评标等全过程现场公证。投标人授权代表不参加现场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活动。本特别事项与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一致的,以本特别事项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
7.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嘉兴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嘉兴市常秀街1250号
邮政编码:314000
电话:0573-83601328
招标人:桐乡市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桐乡市梧桐街道世纪大道1369号
邮编:314500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573-89387630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同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桐乡市振兴东路303号8幢6楼
邮编:314500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5257893817
邮箱:921557982@qq.com
桐乡市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浙江同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6 年7月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注
:1、投标人若采用银行信贷证明的,信贷证明原件的扫描件制作在投标文件中。
2、投标人若采用财务能力承诺书的,银行存款证明原件的扫描件制作在投标文件中。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注
:1、投标人应在“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的“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后附相关资料,所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项规定。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注:投标人应在“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的“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 ”后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最低要求)
注
:1、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该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
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2、拟委任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合同工程 ”按以下原则认定:
(1)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尚未签订,则其中标通知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
(2)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已签订的,则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
(3)该合同工程未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前,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已经更换的,则现任项目
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该合同工程项目发包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
3、“在建合同工程 ”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
4、所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5 项规定。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桐乡市2026年普通国道路基路面养护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 已列入 2026 年普通国省道养护计划, 由浙江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关于《嘉兴市2026年普通国道路基路面养护工程设计及预算的批复》(浙公运复﹝2026﹞13号文)文件批准。养护资金来源为:由上级补助及地方财政配套解决。招标人为桐乡市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同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的养护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桐乡市境内。
2.2 工程规模及实施范围:G320沪瑞线桐乡段K132+793-K153+763段范围逐段实施路面养护及濮民线交叉口改造,养护里程总计20.97公里,该路段为一级公路,路基宽度38.5米,路幅布置为:中央分隔带3.0米+行车道及路缘带2×12.25米+机非隔离带2×1.5米+辅道2×3.5米+土路肩2×0.5米。
2.3 技术标准:G320沪瑞线桐乡段现有老路为一级公路,现状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一个施工标段,即YH01标段。
2.5 招标范围:实施路段的沥青路面病害处治、加铺沥青面层,G320与濮民线交叉路口改造,桥梁钢筋砼护栏养护及桥头路侧护栏衔接过渡、安全设施等沿线附属设施工程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
2.6 计划工期:工期为9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12 个月。
2.7 质量目标:标段工程竣(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自2021年7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一级及以上公路且有沥青混凝土路面的养护工程(含大中修工程,不含小修保养和日常养护工程)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进行投标,且最多允许中 1 个标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和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请以投标人的 CA 锁或账号密码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xszwsjb.jiaxing.gov.cn/) (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 ”) 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 年7月9日至 2026 年7月30日9 :00止(北京时间,下同)。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通过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jxszwsjb.jiaxing.gov.cn/)“提问”--“新增提问”在线提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26年7月11日17 :00。招标人将于2026 年7月14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7 天)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并自行下载,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不组织,各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 年7月30日9时00分,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 电子交易平台 ”将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 电子交易平台 ”。本次招标不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招标人将委托浙江省嘉兴市誉天公证处做好开标、评标等全过程现场公证。投标人授权代表不参加现场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活动。本特别事项与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一致的,以本特别事项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
7.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嘉兴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嘉兴市常秀街1250号
邮政编码:314000
电话:0573-83601328
招标人:桐乡市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桐乡市梧桐街道世纪大道1369号
邮编:314500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573-89387630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同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桐乡市振兴东路303号8幢6楼
邮编:314500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5257893817
邮箱:921557982@qq.com
桐乡市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浙江同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6 年7月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 标段 |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 YH01标段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路基路面养护甲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 标段 | 财务要求 |
| YH01标段 | 承诺提供不少于 100 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由投标人自行决定采用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采用财务能力承诺书的,应附招标公告发布后银行出具的不少于要求流动资金的银行存款证明)。 采用银行信贷证明,开具银行信贷证明的银行级别:/。 |
:1、投标人若采用银行信贷证明的,信贷证明原件的扫描件制作在投标文件中。
2、投标人若采用财务能力承诺书的,银行存款证明原件的扫描件制作在投标文件中。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标段 | 业绩要求 |
| YH01标段 | 自2021年7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一级及以上公路且有沥青混凝土路面的养护工程(含大中修工程,不含小修保养和日常养护工程)施工 |
:1、投标人应在“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的“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后附相关资料,所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项规定。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标段 | 信誉要求 |
| YH01标段 | 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第 1.4.3 及 1.4.4 项情形。 |
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最低要求)
| 标段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 YH01标段 | 项目经理 | 1 | 1、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年龄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拟委任项目经理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经理(包括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
| 项目 技术负责人 | 1 | 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年龄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 |
| 安全负责人 | 1 | 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
:1、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该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
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2、拟委任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合同工程 ”按以下原则认定:
(1)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尚未签订,则其中标通知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
(2)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已签订的,则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
(3)该合同工程未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前,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已经更换的,则现任项目
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该合同工程项目发包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
3、“在建合同工程 ”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
4、所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5 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