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福建漳州华安县财政局所属的原城关糖厂场地(华丰镇平湖南路32-1号地块)三年租赁权招租公告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我要报名
受委托,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集竞租人:华安县财政局所属的原城关糖厂场地(华丰镇平湖南路32-1号地块)三年租赁权(详见示意图);竞价方式为“权益云”竞价平台的“网络一次报价”。竞租人资格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合法存续的法人单位或领取营业执照的其它组织或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竞租,但失信被执行人除外;原租户享有优先权,原租户未缴清租金,不受理其竞标资格。租赁用途限制:不得使用本场地经营环境污染项目,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之场所。标的场地使用面积与第一年年租金起始价等基本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华安县财政局所属的原城关糖厂场地(华丰镇平湖南路32-1号地块)三年租赁权招租情况一览表》。有意竞租者请登陆“权益云”网站(www.unibid.cn)自行办理注册用户名,并于2025年8月18日17:00:00前自行办理报名手续。标的详情介绍及其他交易要求事项请至本公告下方下载《网络竞价须知》、《产权交易网络竞价规则》、《单位竞标承诺书》及《场地租赁协议书》等挂牌交易文件查看。
看样时间:2025年8月14日—8月15日两天全天上班时间。
看样负责人及
联系电话:林先生 18759635060
报名联系地址: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报名
联系电话:0596-7364697 邹女士
                                                 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8月6日
            华安县财政局所属的原城关糖厂场地(华丰镇平湖南路32-1号地块)三年租赁权招租情况一览表

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
场地使用面积约(㎡)
非原承租人一次报价期
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期(计15 分钟)
第一年年租金竞价起始价
竞价保证方式
1
华安县财政局所属的原城关糖厂场地(华丰镇平湖南路32-1号地块)三年租赁权
800㎡
2025年8月19日09:00:00至2025年8月19日10:00:00
2025年8月19日10:00:01至2025年8月19日10:15:00
9600元/年

1、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参与竞标的,本标的应以报名登记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名称采用转账方式(请勿使用银行柜台现金存款)缴交竞价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8月18日17:00:00。其他缴交要求详见本项目的《网络竞价须知》,竞价保证金缴付信息:
开户名: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华安县支行
账号: 100130578610010001
2、单位(含法人单位和其它组织)参与竞标的,不收取竞价保证金,但需提交《单位竞标承诺书》。
备注
:1、本次竞价通过“权益云”竞价平台采用“网络一次性报价”的竞价方式,各竞标人(含优先权人)参与本项目竞价均需通过“权益云”竞价平台注册账号、申请报名及竞价报价(行使优先权)。本项目“网络一次性报价”过程分为非原承租人一次报价阶段和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两个阶段:
(1)非原承租人一次报价阶段从2025年8月19日09:00:00 至2025年8月19日10:00:00止,在此阶段,非原承租人可以对标的进行一次报价(仅有一次报价机会,不设加价幅度),报价提交后不可撤销或更改,该阶段结束之时,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即出现最高相同报价的,确定报价时间在前的竞标人为最高报价者)的原则确定该阶段的最高报价者。在此阶段原承租人不用进行报价。
(2)非原承租人一次报价阶段结束后即进入原承租人行权时间,时限为15分钟,即自2025年8月19日10:00:01 至2025年8月19日10:15:00止。进入行权时间后,原承租人可以通过点击“我要行权”的按钮选择是否行使优先承租权。若原承租人选择行使优先权,则由原承租人以当前最高报价优先取得承租权;若原承租人选择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或未在行权时间内作出选择的,则由在非原承租人一次报价阶段确定的最高报价者按其报价取得承租权。
(3)若所有非原租户竞标人均未报价或未能有效报价,则在进入原承租人行权时间后,原承租人仍需通过点击“我要行权”并确认后方可以起始价取得承租权。若非原承租人和原承租人均未报价或行权的,则该标的流标。
2、竞价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至公共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及《竞价记录》,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场地租赁协议书》。逾期未办理者,出租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有权没收竞得的自然人竞价保证金或要求单位竞得人按违约标的竞价成交三年租金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
3、租赁要求:中标人不得私自转租标的物;不得经营环境污染项目。中标人未按要求使用场地,出租人可以无条件收回场地使用权并没收租赁押金和当年已交租金。赁期间场地维护由承租人负责;租赁期满承租人如未能中标续租,地上物由承租人于期满后一个月内自行处理清场,将场地完整归还甲方,逾期不处理,视为废弃物,出租人有权自行处理。
4、租金和押金缴交: 竞得人首付一年租金和租赁押金6000元,于合同签订当日同时缴纳,以后每年 8月20日前缴纳当年租金。
5、竞标人报名时应上传提交以下资料:
(1)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参与竞标的,应上传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 a.本人身份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及其经营者本人身份证); b.如委托他人经办竞标交易事宜,还需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 c.竞价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原件。
(2)单位(含法人单位和其它组织)参与竞标的,应上传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a.营业执照(限企业单位提交)或法人证书(限事业单位提交)或组织机构代码证(限机关单位、群团组织等提交); b.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c.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如委托他人经办竞标交易事宜,还需提交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 d.单位竞标承诺书【请至公告下方下载,承诺书每页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在指定位置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后上传】。
(3)授权书格式请至公告下方下载,需签字(加盖公章)后上传。
6、标的现状以意向竞标人竞标前的现场看样为准,意向竞标人如参加竞标则视为其对标的状况无异议。
7、其他交易事项要求请查看本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产权交易网络竞价规则》、《单位竞标承诺书》及《场地租赁协议书》等挂牌交易文件。

网络竞价须知.docx
产权交易网络竞价规则.docx
场地租赁协议书.doc
场地平面示意图.xls
竞标承诺书.docx
授权委托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