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工程2024-2027年辽宁区域船舶技术咨询及保障服务年协项目外部直接采购框架协议征集公告
项目详情
海油工程2024-2027年辽宁区域船舶技术咨询及保障
服务年协项目外部直接采购框架协议征集公告
一、项目简介
1. 项目名称:海油工程2024-2027年辽宁区域船舶技术咨询及保障服务年协
采办内容:甲方自有船舶及项目外租船舶因施工需要进出辽宁区域,为了确保船舶在海上作业符合法律法规关要求,保障大型船舶进出港口航行的安全,需乙方提供船舶进出港、船舶拖带服务、施工及港内区域安全保障、项目施工安全技术服务、港作拖轮、引航作业、船舶交通支持等服务。
2. 供货/服务要求:
1) 负责提供船舶进出港航道保障、配套港作拖轮、港内安全警戒、拖航技术咨询服务; 2) 负责为海上施工项目,提供项目作业安全咨询服务、项目状态变更技术服务、施工安全咨询、项目期间船舶应急职守服务、工区安全施工培训,保障各个项目符合地区管理要求。 3) 负责为项目施工期间提供人员及物资的交通支持工作,对项目现场冰情进行安全防护与处理。 4) 负责无动力船舶开展船舶拖航准备,满足拖航资质要求。 5) 负责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安全固定、海上专业危化品倒运服务; 6) 负责对项目完工管线进行定位测定与核查,核查铺设完成状态符合施工许可要求,管线位置与主管机关信息保持一致;。 3. 交货/服务地点:辽宁区域
二、基本要求
说明:标注“★”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任意一条不满足将导致评议不合格。未标注“★”条款为一般要求,按照指标偏离项进行评审。
三、其他要求
1. 响应人可提交资料时间:发布时间至2027年12月31日。
2. 协议价格在合同有效期内保持不变,报价应包括了报价人所涉及的管理与实施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税金、保险费用,获得的利润和承担的风险等,以及其它各种形式的费用。
3. 报价币种:人民币
4. 采办共享中心在每年3月、9月集中组织对响应人提交的加入框架协议申请成立评审小组组织集中评审,评审结果通过供应链数字化平台发布评议结果公告。
5. 本次外部直接采购框架协议商务
联系人:
1)需求单位
姓名:田元
电话:13132596680
邮箱: tianyuan8@cooec.com.cn
2)发布人
姓名:李金鸣/采办共享中心/海油工程
电话:022-59899868
邮箱: lijm33@cooec.com.cn
3)发布人管理部门
姓名:孟亚刚/采办共享中心/海油工程
电话:022-59897803
邮箱:mengyg3@cooec.com.cn
四、工作量/报价项目清单
详见附件5:报价格式
五、附件清单
附件1:合同模板
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3:投标人承诺书
附件4:技术规格书
附件5:报价格式
附件6:商务评议
附件7:技术评议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采办共享中心
意见反馈
附件
附件3:投标人承诺书.docx
附件4:技术规格书.doc
附件7:技术评议.xls
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附件6:商务评议.xls
附件5:报价格式.xls
附件1:合同模板.doc
服务年协项目外部直接采购框架协议征集公告
一、项目简介
1. 项目名称:海油工程2024-2027年辽宁区域船舶技术咨询及保障服务年协
采办内容:甲方自有船舶及项目外租船舶因施工需要进出辽宁区域,为了确保船舶在海上作业符合法律法规关要求,保障大型船舶进出港口航行的安全,需乙方提供船舶进出港、船舶拖带服务、施工及港内区域安全保障、项目施工安全技术服务、港作拖轮、引航作业、船舶交通支持等服务。
2. 供货/服务要求:
1) 负责提供船舶进出港航道保障、配套港作拖轮、港内安全警戒、拖航技术咨询服务; 2) 负责为海上施工项目,提供项目作业安全咨询服务、项目状态变更技术服务、施工安全咨询、项目期间船舶应急职守服务、工区安全施工培训,保障各个项目符合地区管理要求。 3) 负责为项目施工期间提供人员及物资的交通支持工作,对项目现场冰情进行安全防护与处理。 4) 负责无动力船舶开展船舶拖航准备,满足拖航资质要求。 5) 负责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安全固定、海上专业危化品倒运服务; 6) 负责对项目完工管线进行定位测定与核查,核查铺设完成状态符合施工许可要求,管线位置与主管机关信息保持一致;。 3. 交货/服务地点:辽宁区域
二、基本要求
|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
| 1 | 符合性检查 | ★法人授权书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 |
| ★投标书 | 是否按要求上传商务、技术、价格标书。 | |||
| ★联合体投标人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
| ★分包 | 投标人不得将全部或部分服务进行分包或转包。 | |||
| ★备选投标方案 | 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 | |||
| 2 | 资格评审 | ★营业执照: | 1.如果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公司,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一般纳税人证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合一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在有效期内)。 2.如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相关投标均无效,招标人随时有权作出拒绝投标、取消投标资格、取消授标、不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后终止合同等决定,相关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且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1): | 1.响应人所投产品自202X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出现重大质量问题(以问题书面认定材料出具时间为准),且经过官方机构或第三方权威机构调查并出具了明确的书面证据,认定应由投标人承担重大质量问题责任并对投标人进行处理的; |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2): | 2.响应人或响应人与本次招标相关的某类产品/业务范围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或本招标项目的所属单位禁用的;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或“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3): | 3. 响应人处于责令整顿、停业或财产已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的; 4.响应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5. 响应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营业执照登记状态为吊销或注销的; |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4): | 6. 响应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 响应人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8. 响应人与招标人有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9. 响应人存在危害国家安全和损害中国海油合法权益的情形,在涉及国家机密或商业秘密的项目中存在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情形。 | |||
| 3 | 商务要求 | ★合同条款 | 投标人应承诺对合同条款的偏离都已逐条列明在:对招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和合同条款偏离表中,未列明的偏离则视为全部接受,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投标人不得提出任何实质性修改。 | |
| 报价要求 |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附件工程量清单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进行报价,不得随意更改报价表的内容、顺序等,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如投标人投标报价格式中出现子项目价格未填或为零,招标人认为此子项目价格已包含在投标总价内,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进行价格确认,投标人确认不包含的,其投标将被拒绝;签订合同时以投标价为准。 | |||
| ★一般商务指标偏离 | 商务评议中,除了以上加星号的商务条款外,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商务条款均为一般商务条款,一般商务条款(含合同条款偏离,每一最小序号的合同条款偏离视为1项偏离)偏离超过2项(不包含2项),视为商务评议不合格。 | |||
| 4 | 技术要求 | ★证书要求 | 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备案申请表》或已完成中国船舶代理及无船承运人协会网站的国际船代备案(提供网页截图) | |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之内(2021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1次在辽宁区域及所属海域内进行船舶技术支持服务的有效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不限于合同原件扫描件。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字盖章页、项目名称、工作内容,如以上文件无法体现,可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予以证明。 | |||
| 关键人员要求 | 投标人至少提供2名以上服务专员,为甲方开展合同规定的服务,人员必须熟悉当地主管机关对于船舶的安全要求,具有负责船舶支持服务工作经验;并提供符合人员的简历。 | |||
| ★工作技术要求 | 投标人须承诺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和港口规则,不得因此而造成招标人船舶受政府部门任何形式的处罚。投标人须承诺在招标人船舶进出港时,有专人在现场协调相关工作,保证招标人船舶顺利进出港,海上施工所需的人员能及时在辽宁区域内码头进行动员。 | |||
| ★服务工作范围 | 辽宁区域及所属海域内 | |||
| ★一般技术指标偏离 | 招标文件及附件中,除了以上加星号的技术条款外,附件【技术要求】中的其他条款均为一般技术条款,一般技术条款偏离超过2项(不包含2项),视为技术评议不合格。 | |||
说明:标注“★”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任意一条不满足将导致评议不合格。未标注“★”条款为一般要求,按照指标偏离项进行评审。
三、其他要求
1. 响应人可提交资料时间:发布时间至2027年12月31日。
2. 协议价格在合同有效期内保持不变,报价应包括了报价人所涉及的管理与实施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税金、保险费用,获得的利润和承担的风险等,以及其它各种形式的费用。
3. 报价币种:人民币
4. 采办共享中心在每年3月、9月集中组织对响应人提交的加入框架协议申请成立评审小组组织集中评审,评审结果通过供应链数字化平台发布评议结果公告。
5. 本次外部直接采购框架协议商务
联系人:
1)需求单位
姓名:田元
电话:13132596680
邮箱: tianyuan8@cooec.com.cn
2)发布人
姓名:李金鸣/采办共享中心/海油工程
电话:022-59899868
邮箱: lijm33@cooec.com.cn
3)发布人管理部门
姓名:孟亚刚/采办共享中心/海油工程
电话:022-59897803
邮箱:mengyg3@cooec.com.cn
四、工作量/报价项目清单
详见附件5:报价格式
五、附件清单
附件1:合同模板
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3:投标人承诺书
附件4:技术规格书
附件5:报价格式
附件6:商务评议
附件7:技术评议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采办共享中心
意见反馈
附件
附件3:投标人承诺书.docx
附件4:技术规格书.doc
附件7:技术评议.xls
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附件6:商务评议.xls
附件5:报价格式.xls
附件1:合同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