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工程2024-2027年度海南东方八所码头支持服务项目外部直接采购框架协议征集公告
项目详情
海油工程2024-2027年度海南东方八所码头支持服务项目
外部直接采购框架协议征集公告
一、项目简介
1. 项目名称:2024-2027年度海南东方八所码头支持服务合同
采办内容:因甲方业务需要,甲方自有船舶及外租船舶需在码头进行靠港作业、进行食品淡水补给。同时需要乙方为各项目安排堆场以供甲方物资暂存,提供吊机、叉车、人员配合车辆装卸货物、海管预制以及设备调试等作业,安排甲方人员、设备以及物资出入等工作。
2. 供货/服务要求:1)负责提供满足招标人作业要求的施工场地及机械设备;2)为招标人船舶提供靠泊码头及相关服务;3)协助招标人办理相关港口单证手续。
码头服务要求:1)投标人提供24小时码头及厂区服务,负责船舶及厂区的生活垃圾清理工作并提交相应处理回执;2)投标人负责为船舶提供靠泊码头及码头靠、离港服务;3)投标人负责为厂区的施工作业办理动火许可;4)投标人负责办理人员、车辆、物资等的进出场许可等;5)投标人负责码头相关物资的倒运及装卸服务,包括人员、索具、机械、设备等。
码头设施要求:1)码头需满足120-150米长船舶停靠,码头水深8米以上,以满足招标人公司船舶的使用要求;2)可提供24小时淡水补给及陆地220/380V电源使用,保证夜间作业有充足灯光照明;3)码头作业面的能力应能满足350吨汽车吊的安全操作需要;4)码头防碰垫及系缆桩应确保安全牢固及完整;5)码头设备应进行定期正常的检查、维修、保养,确保处于良好状态;6)场内吊装、装运的设施状态良好、索具等检验合格;7)码头前沿堆场面积需大于600平方,厂区堆场面积需大于1500平方,以满足招标人物资存放要求。
提交文件要求:1)提供公司简介以及公司组织结构以及职责;2)提供码头平面布置图以及应急撤离路线图;3)提供码头港池水深布置图;4)提供码头港池水深布置图;提供码头吊机吊装作业曲线图及参数表等;5)提供作业使用机械设备使用和安全相关检测合格证书;6)提交码头危险货物作用资格证书;7)提交码头运营相关的资质证书或文件;8)招标人要求的其它文件。9)提供码头作业期间由乙方完成工作的其他现场报告。
3. 交货/服务地点:海南省东方市。
二、基本要求
说明:标注“★”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任意一条不满足将导致评议不合格。未标注“★”条款为一般要求,一般指标偏离超过 5 项,则技术评议不合格。
三、其他要求
1. 响应人可提交资料时间:发布时间至2027年6月13日。
2. 协议价格在合同有效期内保持不变,报价应包括了报价人所涉及的管理与实施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税金、保险费用,获得的利润和承担的风险等,以及其它各种形式的费用。
3. 报价币种:人民币
4. 采办共享中心在每年3月、9月集中组织对响应人提交的加入框架协议申请成立评审小组组织集中评审,评审结果通过供应链数字化平台发布评议结果公告。
5. 本次外部直接采购框架协议商务
联系人:
1)需求单位
姓名:孙国强
电话:15989413325
邮箱: sungq3@cooec.com.cn
2)发布人
姓名:李金鸣/采办共享中心/海油工程
电话:022-59899868
邮箱: lijm33@cooec.com.cn
3)发布人管理部门
姓名:孟亚刚/采办共享中心/海油工程
电话:022-59897803
邮箱:mengyg3@cooec.com.cn
四、工作量/报价项目清单
详见报价格式
五、附件清单
附件1:合同模板
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3:投标人承诺书
附件4:技术规格书
附件5:报价格式
附件6:商务评议
附件7:技术评议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采办共享中心
意见反馈
附件
附件7:技术评议.docx
附件5:报价格式.xlsx
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附件6:商务评议.xls
附件4:技术规格书.doc
附件3:投标人承诺书.docx
附件1:合同模板.doc
外部直接采购框架协议征集公告
一、项目简介
1. 项目名称:2024-2027年度海南东方八所码头支持服务合同
采办内容:因甲方业务需要,甲方自有船舶及外租船舶需在码头进行靠港作业、进行食品淡水补给。同时需要乙方为各项目安排堆场以供甲方物资暂存,提供吊机、叉车、人员配合车辆装卸货物、海管预制以及设备调试等作业,安排甲方人员、设备以及物资出入等工作。
2. 供货/服务要求:1)负责提供满足招标人作业要求的施工场地及机械设备;2)为招标人船舶提供靠泊码头及相关服务;3)协助招标人办理相关港口单证手续。
码头服务要求:1)投标人提供24小时码头及厂区服务,负责船舶及厂区的生活垃圾清理工作并提交相应处理回执;2)投标人负责为船舶提供靠泊码头及码头靠、离港服务;3)投标人负责为厂区的施工作业办理动火许可;4)投标人负责办理人员、车辆、物资等的进出场许可等;5)投标人负责码头相关物资的倒运及装卸服务,包括人员、索具、机械、设备等。
码头设施要求:1)码头需满足120-150米长船舶停靠,码头水深8米以上,以满足招标人公司船舶的使用要求;2)可提供24小时淡水补给及陆地220/380V电源使用,保证夜间作业有充足灯光照明;3)码头作业面的能力应能满足350吨汽车吊的安全操作需要;4)码头防碰垫及系缆桩应确保安全牢固及完整;5)码头设备应进行定期正常的检查、维修、保养,确保处于良好状态;6)场内吊装、装运的设施状态良好、索具等检验合格;7)码头前沿堆场面积需大于600平方,厂区堆场面积需大于1500平方,以满足招标人物资存放要求。
提交文件要求:1)提供公司简介以及公司组织结构以及职责;2)提供码头平面布置图以及应急撤离路线图;3)提供码头港池水深布置图;4)提供码头港池水深布置图;提供码头吊机吊装作业曲线图及参数表等;5)提供作业使用机械设备使用和安全相关检测合格证书;6)提交码头危险货物作用资格证书;7)提交码头运营相关的资质证书或文件;8)招标人要求的其它文件。9)提供码头作业期间由乙方完成工作的其他现场报告。
3. 交货/服务地点:海南省东方市。
二、基本要求
|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
| 3 | 商务要求 | ★投标的有效性 | 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有效签署盖章。 |
| ★投标有效期 | 从投标截止日起120日内有效。 | ||
| ★营业执照 | 如果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公司,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一般纳税人证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合一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在有效期内)。 | ||
| 财务状况 | 投标人需提供2021-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其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财务报表,以此证明投标人的财务能力。 | ||
| ★合同条款 | 投标人应承诺对合同条款的偏离都已逐条列明在“对招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和合同条款偏离表”,未列明的偏离则视为全部接受,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后,投标人不得提出任何实质性修改。 | ||
| ★报价要求 | 1、本次招标不接受选择性报价或附加条件的报价,不接受备选方案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分项报价表”填报价格,且不得更改分项报价表内容,都则投标无效 。3、报价明细表中的服务范围不允许偏离,不允许有报价缺漏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 ||
| ★业绩要求 |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关于船舶靠泊或码头/场地装卸码头服务等合同业绩至少一项,投标人提交的证明文件应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方名称、签订时间、工作内容或结算文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 ||
|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分包 | 投标人不得将全部或部分服务进行分包或转包。 | ||
| ★备选方案 | 本次招标不接受选择性报价或附加条件的报价,不接受备选方案。 | ||
|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 投标人应提供近十年内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本单位、法人代表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写明“经查我单位及及法人在截至本次投标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投标人公司公章提供给招标人)。 | ||
| 隐去价格数字的项目各分项报价明细 | 需与价格标格式保持一致。 | ||
| ★一般商务指标偏离 | 一般商务指标偏离超过2项(包含合同条款),则商务评议不合格。 | ||
| 4 | 技术要求 | ★码头设施 | 码头能满足120-150米长船舶停靠,水深8米以上,附属堆场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码头作业面的能力应能满足350吨汽车吊的安全操作需要 |
| ★码头服务 | 提供靠泊码头及码头靠、离港服务,办理船舶进出港签证,办理动火许可、办理出入许可;负责码头相关物资的倒运及装卸服务,包括人员、素具、机械、设备、仓库等 | ||
| ★后勤支持 | 提供24小时淡水补给及岸电使用,能满足24小时作业人员机械配给 | ||
| 泊位基础 | 码头防碰垫及系揽桩确保安全牢固及完整 | ||
| 机械提供 | 码头提供机械设备满足招标要求,并确保处于良好状态 | ||
| 文件支持 | 需提供码头场地平面布置图,港池水深图,应急撤离路线图;资质证书及相关文件的复印件;淡水及岸电接口布置图,人员配置说明;所配备码头机械明细表,机械性能说明书及年检资料;码头作业面承重图;现场报告;其他过程文件。 | ||
| 岸基支持 | 负责办理物资、设备、人员等进入码头的手续 | ||
| ★一般技术指标偏离 | 一般技术指标偏离超过3项,则技术评议不合格。 | ||
说明:标注“★”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任意一条不满足将导致评议不合格。未标注“★”条款为一般要求,一般指标偏离超过 5 项,则技术评议不合格。
三、其他要求
1. 响应人可提交资料时间:发布时间至2027年6月13日。
2. 协议价格在合同有效期内保持不变,报价应包括了报价人所涉及的管理与实施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税金、保险费用,获得的利润和承担的风险等,以及其它各种形式的费用。
3. 报价币种:人民币
4. 采办共享中心在每年3月、9月集中组织对响应人提交的加入框架协议申请成立评审小组组织集中评审,评审结果通过供应链数字化平台发布评议结果公告。
5. 本次外部直接采购框架协议商务
联系人:
1)需求单位
姓名:孙国强
电话:15989413325
邮箱: sungq3@cooec.com.cn
2)发布人
姓名:李金鸣/采办共享中心/海油工程
电话:022-59899868
邮箱: lijm33@cooec.com.cn
3)发布人管理部门
姓名:孟亚刚/采办共享中心/海油工程
电话:022-59897803
邮箱:mengyg3@cooec.com.cn
四、工作量/报价项目清单
详见报价格式
五、附件清单
附件1:合同模板
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3:投标人承诺书
附件4:技术规格书
附件5:报价格式
附件6:商务评议
附件7:技术评议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采办共享中心
意见反馈
附件
附件7:技术评议.docx
附件5:报价格式.xlsx
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附件6:商务评议.xls
附件4:技术规格书.doc
附件3:投标人承诺书.docx
附件1:合同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