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油发展-化工品类部-常州院2025年BSA-289-7水性固化剂采购专有协议外部直接采购框架协议征集公告-2025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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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油发展-化工品类部-常州院2025年BSA-289-7水性固化剂采购专有协议
外部直接采购框架协议征集公告
(1)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需求
(2)供应商加入开放式框架协议的申请条件
技术要求:
合格品
外观:淡黄色至淡棕色透明液体;
活泼氢当量:240±10wt【H】;
黏度@25℃:400-1300【mPa.s】;
固含量:50±2%;
密度:1.00±0.05g/cm3;
胺值:240±30【mg/(KOH/g)】;
(3)联系人
请感兴趣的供应商与我方联系人接洽。
联系人:唐晓静
电 话:022-25802275
邮 箱:tangxj2@cnoo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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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直接采购框架协议征集公告
(1)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需求
| 序号 |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及单位 | 交货期 交货地点 | 生产厂家 |
| 1 | 83876378 | 水性固化剂 | BSA-289-7 | 100000kg | 订单下达后72小时内交货;江苏省常州市玉龙中路2号 | 雅安市弘利展化工有限公司 |
(2)供应商加入开放式框架协议的申请条件
| 序号 | 评议内容 | 评议标准 | |
| 1 | 商务标准 | ★应答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涉及)一致; |
| ★报价文件签字盖章 | 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在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基础上,补充提供授权委托书。 | ||
| ★报价文件格式 | 符合附件3:报价单格式的规定; | ||
| ★报价有效期 | 报价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内保持有效; | ||
| ★商务资格 | 1.营业执照:应答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涉及) | ||
| ★信誉要求 | 1.应答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近3年(2022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前)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网站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 3.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事业单位、大学除外。 4.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在非公开采购项目中,严禁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同一自然人同时持有两家公司非公开上市股份的情形。 5.应答人应在应答时须提供其公司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作为评审时的依据。 6.应答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应答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上述要求应答人应提供供应商承诺书。 | ||
| ★应答人或应答人所提供的第三方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1.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2.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3.被采购人所属单位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 ||
| ★制造商要求(如为代理商、贸易商,此项不作为评审项) | 投标人如为制造商,应提供的证明材料(以下材料可提供1或2或3其中之一): 1、生产许可证(范围包含固化剂) 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可以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s://www.cnca.gov.cn/)核实。同时要求认证范围包含固化剂的生产或制造: 3、厂房、库房证明(需提供房产证明或租赁证明或实物照片)和与标的物相关的生产设备证明(需提供相关设备购买证明或租赁证明或实物照片)和生产工艺(需提供工艺介绍和供流程图)。厂房、库房证明和与标的物相关的生产设备证明和生产工艺缺一不可。 | ||
| ★代理商、贸易商要求(对不满足要求的或未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代理商、贸易商,将影响评审结果。) | 1.贸易商需满足:1)提供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表(如适用),且近一年利润不能为负且近一年资产负债率<80%;2)自有社保人数≥5人,须提供近三月社保证明;3)不得将中国海油作为唯一服务客户,承诺中国海油非其唯一服务客户并提供支持性材料(海油外业绩)。 2.代理商需满足:1)提供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表(如适用),且近一年利润不能为负且近一年资产负债率<80%;2)自有社保人数≥5人,须提供近三月社保证明;3)不得将中国海油作为唯一服务客户,承诺中国海油非其唯一服务客户并提供支持性材料(海油外业绩);4)具有有效代理证书,且满足资质要求,且不能为项目代理。 | ||
| 业绩要求(提示: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完全涵盖要求的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缺少任何1项都将影响评审结果) | 2022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应答人应具有至少1项化学品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必须包含业绩合同、结算发票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截图。(对于单项次合同,完成部分交付的也视为已完成业绩,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的订单页。业绩吨数以实际发生为准。) 业绩合同应至少包含: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盖章)、货物名称。 | ||
| 付款条款 | 合同约定付款方式为:银行电汇或银行承兑 付款进度: (2)按照交货批次付款。卖方根据《采购订单》的规定,在每批次实际交付货物并经买方执行方验收合格后,向买方执行方提供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关支持文件(具体见买方执行用户下达的采购订单中的要求),买方在收到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关支持文件并审核无误后60日内支付订单价款。如果买方对卖方提交的该等发票和相关支持文件全部或部分有异议,应及时通知卖方,卖方应根据买方要求修改并重新开具发票,该等情况下,付款期限自动顺延。如付款到期日为非银行工作日,则付款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银行工作日 | ||
| 合同条款 | 承诺对合同条款无偏离 | ||
| ★商务偏离要求 | 1.一般商务指标偏离超过2项,则评议不合格。 2.标注“★”号的条款为关键条款,对这些关键条款的任何偏离将导致应答文件被拒绝。 3.商务偏离表,不提供视为无偏离。 | ||
技术要求:
合格品
外观:淡黄色至淡棕色透明液体;
活泼氢当量:240±10wt【H】;
黏度@25℃:400-1300【mPa.s】;
固含量:50±2%;
密度:1.00±0.05g/cm3;
胺值:240±30【mg/(KOH/g)】;
(3)联系人
请感兴趣的供应商与我方联系人接洽。
联系人:唐晓静
电 话:022-25802275
邮 箱:tangxj2@cnoo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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