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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平湖市第一人民医院三期工程医用净化及中心供应、实验室工程\n

项目详情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平湖市第一人民医院三期工程医用净化及中心供应、实验室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平湖市第一人民医院三期工程医用净化及中心供应、实验室工程已
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平发改

投[2024]3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业主为
平湖市第一人民医
院,招标人为
平湖市第一人民医院,委托代理机构为
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平湖市第一人民医院三期工程医用净化及中心供应、实验室工程(标
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130444.73万元,工程概算
130444.7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

6728.26万元,建设规模:

本工程包括DSA手术室、急诊检验科、EICU、中心供应室、病

理科、输血科、手术室的7个科室的净化工程,装修总面积约7365m2,包括各科室的地面、墙
面和天棚装饰,手术室地面、墙面、天棚的铅防护,各类自动门、防护门等,手术室基本器具、
实验中央台、实验边台等,配套暖通、强电、弱电(含行为管理系统、数字化手术室系统)、给
排水、医用气体、冷热源、污水处理系统、病理科空气处理系统、抗震支架的施工及配套设备安
装等,建设地点:
位于平湖市第一人民医院三期工程内。
2.2招标范围:
平湖市第一人民医院三期工程医用净化及中心供应、实验室工程施工图纸全部内
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准预算价
6699.1436万元。
2.3施工总工期:


456个日历天,且必须在2027年10月31日前完成,配合主体施工进度。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
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
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电

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资质;
(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
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
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
2021-01-01以来
□承接过
☑完成过
单个工程公共建筑类净化(或洁净)工程且合同建

安工程造价在400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业绩说明:1、通过专业分包承接的净化(或洁净)业
绩,要求同时提供的证明材料:①分包合同、②验收证明材料(指至少有建设方、监理方、施工
方三方盖章的验收报告或验收备案表或验收记录)、③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
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净化(或洁净)分包证明(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未按格
式要求提供的不予认可)。注:(1)多个证明材料就工程规模存在不一致的按③②①的顺序认

定。(2)时间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验收时间为准。(3)此类业绩仅认定为净化(或洁净)专业

分包单位的业绩,不再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施工单位)的业绩。2、由施工

总承包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单位)自行施工的净化(或洁净)业绩,要求同时提供的
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②合同、③验收证明材料(指至少有建设方、监理
方、施工方三方盖章的验收报告或验收备案表或验收记录)、④建设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净化

(或洁净)工程未分包证明(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未按该格式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可)。注:(1)
多个证明材料就工程规模存在不一致的按④③②①的顺序认定。(2)时间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验

收时间为准。(3)上述业绩中的施工单位至多为一家。(4)单个公共建筑类净化(或洁净)工
程且合同建安工程造价在400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是指投标人承担的合同款中净化(或洁净)施

工部分金额在4000万元及以上。3、单独的净化(或洁净)项目,要求同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
料:①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②合同、③验收证明材料(指至少有建设方、监理方、施
工方三方盖章的验收报告或验收备案表或验收记录)。注:(1)多个证明材料就工程规模存在不

一致的按③②①的顺序认定。(2)时间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验收时间为准。(3)单独的净化
(或洁净)指建设单位独立发包或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联合发包的
净化(或洁净)工程。4、由两家及以上施工单位以联合体等形式共同承接的包含净化(或洁净)
专业工程或包含净化(或洁净)工程的施工总承包项目(或工程总承包项目),要求同时提供的
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②合同、③验收证明材料(指至少有建设方、监理
方、施工方三方盖章的验收报告或验收备案表或验收记录)、④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须明确联
合体中各施工单位的分工和工作比例或规模)、⑤建设单位和联合体牵头人的证明(格式详见招
标文件,未按该格式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可)。注:(1)多个证明材料就工程规模存在不一致的按
⑤④③②①的顺序认定。(2)单个公共建筑类净化(或洁净)工程且合同建安工程造价在4000
万元及以上的业绩是指投标人承担的合同款中净化(或洁净)施工部分金额在4000万元及以




上。5、(1)上述业绩说明1、2、3、4以外的业绩类型不予认可。(2)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
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还需提供业主的证明材料或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或其他
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
最终结算凭证等。(3)公共建筑指居住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包含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
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

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数据
中心、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但不包括住宅、
商住楼(含带底商的住宅)、厂房。业绩;
3.4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由同一专
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②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③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④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
个,牵头单位为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且拟派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委派;⑤投标
人资格要求第3.3 条业绩证明材料和资信标评审所需业绩及奖项证明材料仅以联合体其中一方提

供为准(例如:投标人资格要求第 3.3 条业绩证明材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后续资信标评审

所需业绩及奖项证明材料也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为准;投标人资格要求第 3.3 条业绩证明材料
由联合体成员其中一方提供的,后续资信标评审所需业绩及奖项证明材料也以联合体该成员方提
供的为准)。注: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书需联合体双方盖章外,其余部分
可仅盖联合体牵头人章。⑥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且联合体协议书中分工

仅承担相关特种设备安装工作的单位无需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A 类证书。;

☑3.5


投标人须具有 GC 级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GC 级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是指:GC1类压力


管道安装许可证或 GC2 类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或 GCD 类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
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职
称:
),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
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
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
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以来
□承接过
□完成过
业绩;

□3.8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
少于

1个(配备人数及类别需同时满足建质规(2025)3号《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入员配备办法》和建质[2015]206号《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规定)。个;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
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
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3-06-01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
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

上述3.10-3.14条款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序号13其他中
自行增加进行承诺即可。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
☑采用评定分离,
□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平湖)
(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ZLPHTPBidder/memberLogin,下同)。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
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平湖)
(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ZLPHTPBidder/memberLogin,下同)自行下载招标文
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6年5月8日至2026年6月1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6-01 15:30,电子招标投标交易
平台:
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平湖)
(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ZLPHTPBidder/memberLogin)。
7.联系方式
招标
人:

平湖市第一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
构:

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
估有限公司

址:

平湖市三港路500号
地址:

平湖市漕兑路13号总

商会大厦D幢22楼
联系
人:

马先生

联系人:

朱屹

话:

0573-85827687
电话:

0573-85272555

箱:

/
邮箱:

2856978863@qq.com

8.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
平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573-85637257

2026-05-08



行政监督部门: 平湖市建设局 平湖市第一人民医院三期工程医用净化及中心供应、实验室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