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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轨道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大件路节点快速化改造工程(不含珠江路节点)涉城市轨道交通保护第三方安全评估服务遴选文件澄清文件

项目详情

大件路节点快速化改造工程
(不含珠江路节点)涉城市轨道交通保护
第三方安全评估服务遴选文件
澄清文件
 
 
 
遴选文件编号:JSFW(LX)-QT-2025-003
 
 
此内容作为遴选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遴选文件具有同等约束力,请参选人照此执行。
 
 
 
成都轨道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9日
 
 
 
澄清部分
 
1. 提问:非独立法人分公司社保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参选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配置的项目人员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其社保可由参选人或其分公司缴纳。
2. 提问:资格项企业业绩和资格项项目负责人业绩是否可共用一个? 商务部分企业业绩和商务部分项目负责人业绩是否可共用?
回复: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可共用一个业绩,若该业绩合同协议书或合同结算文件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及所担任职务信息的,须提供合同委托方书面证明复印件。

相关附件
    大件路节点快速化改造工程(不含珠江路节点)涉城市轨道交通保护第三方安全评估服务项目遴选文件澄清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