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第八师一五〇团综合物流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及运营(EPC+O)
项目详情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公开招标][施工]第八师一五〇团综合物流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及运营(EPC+O)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公开招标][施工]第八师一五〇团综合物流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及运营(EPC+O) 信息来源:第八师
发布时间:2025-12-22
我要打印
第八师一五〇团综合物流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及运营(EPC+O)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第八师一五〇团综合物流园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E6608004001250619)已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师发改规划发﹝2025﹞350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一五〇团城镇和生态保护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八师一五〇团16连
3.项目工程规模: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72009.24m2(约108.01亩),主要建设综合服务用房、仓储用房、冷链保鲜库,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等。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一栋综合服务用房4264.21m2、3 栋仓储用房13579.20m2,一栋冷链保鲜库1144.0 m2和物流作业场地11295.78m2以及购置相关设施设备等;二期建设4栋仓储用房15840.0m2,一栋冷链保鲜库1144.0m2,物流作业场地7804.19m2以及购置相关设施设备等。
4.标段工程规模
(1) E6608004001250619002001 第八师一五〇团综合物流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及运营(EPC+O),【标段工程规模】: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72009.24m2(约108.01亩),主要建设综合服务用房、仓储用房、冷链保鲜库,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等。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一栋综合服务用房4264.21m2、3 栋仓储用房13579.20m2,一栋冷链保鲜库1144.0 m2和物流作业场地11295.78m2以及购置相关设施设备等;二期建设4栋仓储用房15840.0m2,一栋冷链保鲜库1144.0m2,物流作业场地7804.19m2以及购置相关设施设备等。本次招标为两期建设运营招标。
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3.1 主体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实体,具备法人营业执照;本项目允许不同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参与。
3.2资质要求3.2.1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运营单位: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应包含仓储服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运营能力。投标人(运营单位除外)的企业相关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中标人若为疆外企业,需在开工前登录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或兵团建筑业监管信息化工作平台(网址:http://jzy.xjbt.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3.2.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需具有高级技术专业职称且有能力主持本项目全部工作的人员。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若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符合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允许兼任项目总负责人。以上人员需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5 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3业绩要求自2022 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或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有一个建筑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业绩;证明文件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上述业绩可以为已完、在建项目,以意向性协议或框架协议不予认可。如果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任一成员满足上述条件即可。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若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未出,则提供2021-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若企业自成立到投标截止时间,未跨一个自然年度的须提供近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如果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任一成员提供均可。 3.5运营要求:(1)项目建成后,甲方投资建设的综合物流园有偿租赁给乙方运营,租金自总承包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算,年运营费用(租金)不低于招标人在本项目中投资额的2.12%计算,乙方运营期限不低于8年。(2)物流园运营费按“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第一笔租金,项目竣工交付后交交纳;此后租金,每年1月15日前交纳,一次性交清当年的租金。
(3)运营期满时,甲方有权收回物流园及经营权,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运营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乙方享有优先运营权。
3.6企业信誉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zxgk.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惩戒对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网络截图加盖联合体牵头人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以上网站查询结果将截图放入投标文件中。
3.7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4)投标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具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中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其投标均无效。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9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1)组成联合体的企业数量不得超过叁家,(2)联合体单位必须明确运营单位作为牵头人。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5年12月23日 00时00分至 2025年12月29日 23时59分
2.领取方式:登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12日 10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上传完成。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文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地址详见网站操作手册)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标证通手机CA移动证书或实体CA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
5.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
6.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01月12日 10时30分
2.开标地点: 八师不见面开标系统
八、其他说明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以联合体投标的,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将共同的联合体协议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共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0512-58188553;0991-884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石河子政府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第八师住建局
联系电话:0993-2015570
十一、联系方式
![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签于 2025/12/22 17:13:44 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签于 2025/12/22 17:13:44]()
divDS_b6c8a3a8_b8fa_4041_9a49_2891e100aaef669.04876.0
发布时间:2025-12-22
我要打印
第八师一五〇团综合物流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及运营(EPC+O)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第八师一五〇团综合物流园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E6608004001250619)已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师发改规划发﹝2025﹞350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一五〇团城镇和生态保护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八师一五〇团16连
3.项目工程规模: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72009.24m2(约108.01亩),主要建设综合服务用房、仓储用房、冷链保鲜库,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等。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一栋综合服务用房4264.21m2、3 栋仓储用房13579.20m2,一栋冷链保鲜库1144.0 m2和物流作业场地11295.78m2以及购置相关设施设备等;二期建设4栋仓储用房15840.0m2,一栋冷链保鲜库1144.0m2,物流作业场地7804.19m2以及购置相关设施设备等。
4.标段工程规模
(1) E6608004001250619002001 第八师一五〇团综合物流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及运营(EPC+O),【标段工程规模】: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72009.24m2(约108.01亩),主要建设综合服务用房、仓储用房、冷链保鲜库,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等。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一栋综合服务用房4264.21m2、3 栋仓储用房13579.20m2,一栋冷链保鲜库1144.0 m2和物流作业场地11295.78m2以及购置相关设施设备等;二期建设4栋仓储用房15840.0m2,一栋冷链保鲜库1144.0m2,物流作业场地7804.19m2以及购置相关设施设备等。本次招标为两期建设运营招标。
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E6608004001250619002001 | 第八师一五〇团综合物流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及运营(EPC+O) | 根据建设方项目方案和投资,对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试运行、竣工交付、可靠性运行、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及项目运营等国家要求的相关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及运营,具体内容如下: 1.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及阶段所有设计成果需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需要设计处理解决的问题,参与专项验收、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等设计所涵盖的配套服务。负责施工全过程的限额设计服务,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施工图正式出图前须经建设单位同意后出正式施工图。如果设计成果未通过审核,乙方无偿对原设计成果进行修改,直到通过审批为止。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2.施工范围包括:本工程总承包设计范围内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且包含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完成后须经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核。(按照档案馆的要求收集整理装订整套工程竣工资料及电子版工程档案)。 | 283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3.1 主体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实体,具备法人营业执照;本项目允许不同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参与。
3.2资质要求3.2.1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运营单位: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应包含仓储服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运营能力。投标人(运营单位除外)的企业相关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中标人若为疆外企业,需在开工前登录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或兵团建筑业监管信息化工作平台(网址:http://jzy.xjbt.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3.2.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需具有高级技术专业职称且有能力主持本项目全部工作的人员。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若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符合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允许兼任项目总负责人。以上人员需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5 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3业绩要求自2022 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或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有一个建筑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业绩;证明文件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上述业绩可以为已完、在建项目,以意向性协议或框架协议不予认可。如果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任一成员满足上述条件即可。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若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未出,则提供2021-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若企业自成立到投标截止时间,未跨一个自然年度的须提供近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如果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任一成员提供均可。 3.5运营要求:(1)项目建成后,甲方投资建设的综合物流园有偿租赁给乙方运营,租金自总承包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算,年运营费用(租金)不低于招标人在本项目中投资额的2.12%计算,乙方运营期限不低于8年。(2)物流园运营费按“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第一笔租金,项目竣工交付后交交纳;此后租金,每年1月15日前交纳,一次性交清当年的租金。
(3)运营期满时,甲方有权收回物流园及经营权,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运营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乙方享有优先运营权。
3.6企业信誉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zxgk.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惩戒对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网络截图加盖联合体牵头人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以上网站查询结果将截图放入投标文件中。
3.7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4)投标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具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中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其投标均无效。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9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1)组成联合体的企业数量不得超过叁家,(2)联合体单位必须明确运营单位作为牵头人。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5年12月23日 00时00分至 2025年12月29日 23时59分
2.领取方式:登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12日 10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上传完成。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文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地址详见网站操作手册)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标证通手机CA移动证书或实体CA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
5.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
6.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01月12日 10时30分
2.开标地点: 八师不见面开标系统
八、其他说明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以联合体投标的,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将共同的联合体协议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共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0512-58188553;0991-884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石河子政府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第八师住建局
联系电话:0993-2015570
十一、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一五〇团城镇和生态保护中心 | 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 | 第八师一五〇团 | 地址: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开发区北四东路11-C2号 |
| 联系人: | 王磊 | 联系人: | 汪芳 邓培培 彭美瑜 |
| 电 话: | 15909938383 | 电 话: | 17709937881 |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
divDS_b6c8a3a8_b8fa_4041_9a49_2891e100aaef669.048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