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教投公司年度小额零星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金华市教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对教投公司年度小额零星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凡是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可按要求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是非政府采购项目。
一、项目编号:TCCG-YG2026-005/平台生成编号
二、招标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分包。
3、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和“三类人员”B类证书。
(3)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在本单位近6个月(2026年1月-6月或更近)及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社保机构(盖章)出具养老保险交纳凭证为准,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须一致】。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自公告发布后次日0点起至开标日前一天下午4时止(北京时间)。
2.发售方式:进入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采购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3.售价:500元/份,(此费用由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提示:未通过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供应商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投标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1000元。
2.递交方式:转账、汇款或电子保函(保单)
3.递交要求:
(1)转账或汇款: 供应商应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一次性将全额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由供应商账户递交至该项目(标段)系统指定保证金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供应商应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电子保函开具路径前往办理电子保函(保单)。
4.未按上述方式递交投标/响应保证金的,其投标/响应将被拒绝。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26年7月15日14:3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3楼开标室一,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7月15日14:30。
2.开标地点: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3楼开标室一。
十、其他要求:
1.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开标后资格审查,采购人不保证所有已完成报名的潜在投标人都符合资格要求。
2.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3.已报名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投标人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5.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https://www.jhygcg.com/detail?articleId=348)。中标(成交)中标人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十
一、公告地址: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jhygcg.com/)
十
二、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金华市教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宾虹东路299号浙中总部中心1号楼17楼
联 系 人: 邱先生
联系电话: 18652083150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报名
联系人:许女士
联系电话:15397591533 邮箱:15397591533@163.com
质疑
联系人:施先生
联系电话:15258967542
地 址:金华市西关街道新世纪花园12栋2楼
未开始
一、项目编号:TCCG-YG2026-005/平台生成编号
二、招标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
| 序号 | 标 项 名 称 |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 选定数量 | 年度预算 |
| 1 | 教投公司年度小额零星工程施工项目 | 详见招标需求 | 选定1家中标人 | 80万元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分包。
3、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和“三类人员”B类证书。
(3)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在本单位近6个月(2026年1月-6月或更近)及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社保机构(盖章)出具养老保险交纳凭证为准,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须一致】。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自公告发布后次日0点起至开标日前一天下午4时止(北京时间)。
2.发售方式:进入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采购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3.售价:500元/份,(此费用由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提示:未通过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供应商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投标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1000元。
2.递交方式:转账、汇款或电子保函(保单)
3.递交要求:
(1)转账或汇款: 供应商应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一次性将全额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由供应商账户递交至该项目(标段)系统指定保证金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供应商应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电子保函开具路径前往办理电子保函(保单)。
4.未按上述方式递交投标/响应保证金的,其投标/响应将被拒绝。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26年7月15日14:3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3楼开标室一,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7月15日14:30。
2.开标地点: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3楼开标室一。
十、其他要求:
1.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开标后资格审查,采购人不保证所有已完成报名的潜在投标人都符合资格要求。
2.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3.已报名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投标人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5.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https://www.jhygcg.com/detail?articleId=348)。中标(成交)中标人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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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告地址: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jhygcg.com/)
十
二、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金华市教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宾虹东路299号浙中总部中心1号楼17楼
联 系 人: 邱先生
联系电话: 18652083150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报名
联系人:许女士
联系电话:15397591533 邮箱:15397591533@163.com
质疑
联系人:施先生
联系电话:15258967542
地 址:金华市西关街道新世纪花园12栋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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