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城地区裕民县热源厂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建设项目(EPC+O)工程总承包(二标段)公告
项目详情
塔城地区裕民县热源厂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建设项目(EPC+O)工程总承包(二标段)
( 65422525111700209002)
一、招标条件
本 塔城地区裕民县热源厂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建设项目(EPC+O)工程总承包(二标段)(文号:裕发改项目【2025】59号、裕发改项目【2025】204号)已由裕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中央生态环境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裕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标段合同估算价3200.00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裕民县
2.项目规模:热源厂原有1台91MW燃煤链条热水锅炉和1台46MW燃煤链条热水锅炉及附属设施超低排放改造;将现状除尘器拆除,更换为耐高温超细PPS+PTFE布袋除尘器;脱硫工艺采用石灰石-石膏法;拆除原有2台脱硫塔,更换2台脱硫塔(一台为91MW锅炉锅炉房,另外1台为46MW锅炉与58MW锅炉的共用脱硫塔);根据设备布置要求对原有锅炉房进行改建;更换现状3台引风机,并配套相应电气设施。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422525111700209002001
标段(包)名称: 塔城地区裕民县热源厂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建设项目(EPC+O)工程总承包(二标段)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设计、施工、采购、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设计工作包括:设计阶段包含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办理项目前期手续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内容,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采购范围包括:与本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施工范围包括:本项目EPC总承包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运营范围包括:项目运营管理、营销策划等运营服务内容,本次招标运营期3年。具体详见详见运营合同。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7月29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0月30日
总工期: 93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
(2)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要求其一即可: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运营资质要求:运营单位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且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未在其他项目担任关键岗位。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5)投标文件中所报项目经理与下载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项目经理必须一致。
(2)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具有有效的安考B证,本单位注册;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且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运营负责人要求:运营单位拟派运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投标其他条件:
1、财务要求:联合体牵头人近三年(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2、其他人员要求:项目施工主要班组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少于1人)、质量负责人(不少于1人),安全负责人(不少于1人),施工员(不少于2人)、安全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标准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预算员(不少于1人)、*劳务员(不少于1人)、资料员(不少于1人),以上标注*的人员岗位可互相兼职,每人兼职不应超过1项。并提供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A证)、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B)证、安全员(C)证)及其他人员有效的岗位证件。
3、信誉要求:投标人近 3 年(2023 年 06月 30 日至投标截止日)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有围标、串标、骗标、违法分包和转让等不良记录、违规租借资质等违法行为之一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要求;4、其他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本项目牵头方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
(2)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对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
(3)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06月30日到 2026年07月08日
2.获取方式:请到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xjtc.gov.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07月21日 10:30
2.递交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07月21日 10:30
2.开标方式:“不见面”网上开标系统
3.开标地点:塔城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七、其他公告内容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裕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2026年06月30日
招标人或其
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招标公告.pdf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备案表.pdf
( 65422525111700209002)
一、招标条件
本 塔城地区裕民县热源厂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建设项目(EPC+O)工程总承包(二标段)(文号:裕发改项目【2025】59号、裕发改项目【2025】204号)已由裕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中央生态环境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裕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标段合同估算价3200.00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裕民县
2.项目规模:热源厂原有1台91MW燃煤链条热水锅炉和1台46MW燃煤链条热水锅炉及附属设施超低排放改造;将现状除尘器拆除,更换为耐高温超细PPS+PTFE布袋除尘器;脱硫工艺采用石灰石-石膏法;拆除原有2台脱硫塔,更换2台脱硫塔(一台为91MW锅炉锅炉房,另外1台为46MW锅炉与58MW锅炉的共用脱硫塔);根据设备布置要求对原有锅炉房进行改建;更换现状3台引风机,并配套相应电气设施。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422525111700209002001
标段(包)名称: 塔城地区裕民县热源厂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建设项目(EPC+O)工程总承包(二标段)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设计、施工、采购、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设计工作包括:设计阶段包含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办理项目前期手续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内容,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采购范围包括:与本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施工范围包括:本项目EPC总承包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运营范围包括:项目运营管理、营销策划等运营服务内容,本次招标运营期3年。具体详见详见运营合同。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7月29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0月30日
总工期: 93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
(2)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要求其一即可: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运营资质要求:运营单位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且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未在其他项目担任关键岗位。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5)投标文件中所报项目经理与下载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项目经理必须一致。
(2)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具有有效的安考B证,本单位注册;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且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运营负责人要求:运营单位拟派运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投标其他条件:
1、财务要求:联合体牵头人近三年(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2、其他人员要求:项目施工主要班组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少于1人)、质量负责人(不少于1人),安全负责人(不少于1人),施工员(不少于2人)、安全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标准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预算员(不少于1人)、*劳务员(不少于1人)、资料员(不少于1人),以上标注*的人员岗位可互相兼职,每人兼职不应超过1项。并提供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A证)、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B)证、安全员(C)证)及其他人员有效的岗位证件。
3、信誉要求:投标人近 3 年(2023 年 06月 30 日至投标截止日)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有围标、串标、骗标、违法分包和转让等不良记录、违规租借资质等违法行为之一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要求;4、其他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本项目牵头方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
(2)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对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
(3)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06月30日到 2026年07月08日
2.获取方式:请到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xjtc.gov.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07月21日 10:30
2.递交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07月21日 10:30
2.开标方式:“不见面”网上开标系统
3.开标地点:塔城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七、其他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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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裕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裕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瑞恒疆辰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裕民县 |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888号绿地中心蓝海16楼 |
联系人:潘海洋 | 联系人:高志虎 |
| 电 话:19999153302 | 电 话:13899852307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13899852307@163.com |
2026年06月30日
招标人或其
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招标公告.pdf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备案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