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6NCZ002203
项目编号: 2026NCZ002203
项目名称: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大学数控多轴智能仿真实训室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 91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910000.00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数控多轴智能仿真实训室建设项目 | 数控多轴智能仿真实训室建设项目 | 应用软件 | 1 |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大学数控多轴智能仿真实训室建设,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910000.00 |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910000.00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 个日历日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按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3)按财库〔2006〕90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4)按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材料;
(5)按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材料。
(6)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 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 号) 文件要求,对符合规定的给予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7)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内,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查询结果以开标现场代理公司查询结果为准。 注:1.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可通过证件二维码扫描出企业信息,投标供应商只需将相关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06-05 17:10:43 至 2026-06-12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7-03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2.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CA锁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获取招标文件,按系统提示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3.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缴纳账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 4.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CA办理,
联系电话:4007188588。 5.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以上程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6.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远程投标文件解密。解密要求:①投标供应商使用CA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3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③进入“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的投标供应商根据系统提示进行解密,如多标段不见面开标,则按标段顺序依次进行解密。如有疑问,可致电软件公司0951-6891120、0512-58188093获得帮助。 7.请各投标人按照文件规定将演示资料按时送至指定地点。且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所填联系电话须真实有效,以便在评审环节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能及时联系。如无法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大学
地 址: 银川市西夏区大连西路531号
联系方式: 095156189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言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路国贸新天地B座22楼
联系方式: 0951-3026314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冒聪元
电话: 09515618904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夏顺桃、牟叶
电话: 0951-3026314
采购文件:
代理机构 :宁夏言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6-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