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西安分行关于2026-2027年度小额不良贷款委托律所清收项目供应商征集调研公告
根据我行不良资产清收处置需要,现公开对2026-2027年度小额不良贷款清收事宜进行供应商征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及资格要求
1.1 采购需求:
拟采购分行小额不良贷款清收代理律师事务所,不良项目诉讼管辖法院主要集中在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少量公证执行案件可能分布于其他区级法院。
1.2 人员资质要求:持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并具有三年(含)以上律师执业经验;或持有有效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有五年(含)以上司法机关工作经验。同时须有金融机构案件代理经验,且代理案件系在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等各级法院诉讼、执行的经验(须提供相关案例合同证明材料)。
1.3 服务要求:通过非诉催收实现回款,或通过诉讼快速取得判决、调解等法律文书,通过诉讼、执行实现清收回款,快速办理划款、查封、解封房产等工作。对于执行过程中涉及的衍生诉讼,如执行异议及复议、执行异议之诉及上诉等,系为实现处置回收的必要手段,不额外支付代理费用。
1.4 供应商资质要求
1.4.1律所依法注册成立一年以上,通过年检,经营正常,财务稳健,可稳定提供服务。
1.4.2 具备2023年(近三年)至今与20家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工行、中行、建行、农行、交行、邮储、招商、兴业、中信、浦发、光大、民生、平安、华夏、广发、宁波、江苏、上海、北京、南京]分行级/或其子公司合作开展与本项目相似的成功案例(须提供相关案例合同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者优先。
二、报名要求
2.1 依法成立,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登记成立等正常企业状态。
2.2 若中标本项目,则在兴业银行开立对公账户,通过兴业银行对公账户结算该项目相关费用。
2.3 充分理解我行服务需求并能够根据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2.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且经营正常。
2.5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2.6 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在兴业银行供应商禁用/退出期内。
2.7 经营范围经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同时获得从事行业有效执业证明、行政许可、专业资质等证照。
2.8 两年内目标服务领域未出现严重安全事件。
三、报名方式
采购部门
联系人:
段老师,
联系电话:029-62616595
联系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其他时间请勿打扰)。供应商如有意向参与,请先登录兴业银行采购门户(https://cg.cib.com.cn/)提交资料申请注册账号。注册审批通过后供应商可登录兴业银行采购门户,通过首页“采购管理”—“供应商寻源”—“待报名列表”中找到本次项目,点击“报名”即可参与。
报名注意事项:
1.提交的供应商资料内容包括如下三项:
材料1:供应商征集反馈材料-律所全称
材料2:项目信息收集表
材料3:承诺函
以上三项材料填报模板详见本公告附件,提交材料1-2无需加盖公司(单位)公章。材料3需加盖公司(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材料1-3请仅上传一份文件,拆分上传多份文件视为无效应答。
四、注意事项
1.能够完全满足我行采购需求、有合作意向、符合资格要求、报名要求的供应商均可报名。
2.本次市场调研不代表采购邀请或意向,仅为调研市场情况发起。若需后续对接,我行将会主动联系报名者;未予联系的报名者,我行将对材料予以保密。
3.本次市场调研不收取供应商的任何费用。
4.供应商须对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报名资格并列入我行供应商黑名单。
5.对于上述事项存在疑问的,请及时与我行联系。
五、征集时间
注意:本项目寻源开始时间:2026-06-05 11:29;寻源截止时间:2026-06-12 23:59;
征集报名附件:
材料2:项目信息收集表.xlsx附件:
材料3:承诺函.docx附件:
材料1:供应商征集反馈材料-律所全称.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