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医疗
智慧城市
银行
物业
碳中和
政府采购
建筑
首页 /公告详情

浙江衢州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浙江
发布时间:2026-06-01
内容详情
下文供建强金项用户参阅,如需查看更多内容或订阅项目信息,请
登录查看或 拨打咨询热线:400-000-2365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衢市告字[2026]12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衢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拍卖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地块名称及坐落
出让面积
(㎡)
土地用途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使用期限(年)
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系数
建筑高度(m)
绿地率
衢市智造[2026]19号
东港北片区Q-72-1#地块(位于春苑中路以南、绿园北路以东)
6645
二类工业用地
≥1.5
≥40%
≤60
≤20%
50
299.03
60

注:规划指标详见《东港北片区Q-72-1#地块规划条件》。
二、地块经济技术指标

编号
产业类型
投资强度
(万元/亩)
土地产出
(万元/亩)
亩产税收
(万元/亩)
单位能耗增加值(万元/吨标准煤)
单位排放增加值(万元/吨)
衢市智造[2026]19号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
≥331.9
≥336
≥30
≥5.0
≥9997

注:其他指标须符合《衢州市区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投入和产出效益指南(2020)》及《浙江省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工作指引(2022版)》的要求。
三、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但在衢州市区范围内拖欠土地出让金者、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若上述对象竞得土地,则取消其竞得资格,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在申请报名时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只限成立一家新公司,且竞得人在新注册公司中的投资比例必须在51%(含)以上。
竞得人须按衢州市确定的工业项目准入要求进行项目开发建设,具体准入事宜请提前咨询衢州智造新城管委会,电话:0570-3888673、0570-3851953。
四、竞得人确定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限时竞价方式进行,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五、拍卖地点及相关时间安排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zjzrzyjy.com/)进行。
公告时间:2026年6月1日16:00至2026年6月22日16:00
报名时间:2026年6月1日16:00至2026年6月22日16:00
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6月23日16:00
拍卖起始时间:
衢市智造[2026]19号地块拍卖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9:00开始。
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其余时间均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时间为准。
六、申请竞买方式
竞买申请人须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符合竞买要求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数字证书(CA认证)具体办理流程详见交易平台提供的操作手册、操作指南。
申请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网址:
https://www.zjzrzyjy.com/portalBrowse/certificate-guide
七、出让资料获取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有意竞买者可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查阅和下载本次公开出让地块的相关资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拍卖交易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先竞买,后审查资格。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拍卖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对上述内容详尽了解。申请人应当对本次出让地块进行实地踏勘详尽了解地块现状。一经网上申请报名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衢市智造[2026]19号地块为带建筑物出让。该地块内保留建筑物总建筑面积4155.03平方米,保留建筑物所有权随土地使用权一同转移,资产总价值人民币407.3406万元(大写:肆佰零柒万叁仟肆佰零陆元整),土地受让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将以上款项一次性支付到智造新城管理委员会指定的账户(户名:衢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待清算专户,账号:330683500156313310001000093,开户行:衢州市建行营业部),受让人未按上述约定时间支付以上款项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延迟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在约定交清之日起60日内仍未交清,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竞得人赔偿损失。土地受让人在建筑不动产登记前按规划及相关要求自行完成厂区附属设施等改建,以及保留建筑物的相关审批手续办理申报。该地块内无法直接使用的其他构筑物及附属设施(房产装修、水泥地面、化粪池、变压器供电系统、厂牌及电动推拉门、铁楼梯等),出让后同步无偿移交给受让人。
九、咨询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邮寄)地址: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智造新城分局(衢州市世纪大道767号)
电话咨询方式:0570-8767633(规划)、0570-8767631(土地)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6月1日  
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联系方式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00-2365
服务时间:08:30 ~ 21:00
微信公众号:建强金项
Copyright© www.coopa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18013967号-7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32890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448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