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国铁塔江西省分公司2026年大建设综合施工服务项目(第二批)】(项目编号:【HX-202600024-045】),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1.1采购内容:
①负责工程基站的选址、二次选址及相关单位协调事宜,抱杆、铁塔(含景观塔)塔基、增高架基础土建工程,基站站房土建及装修工程等;
②负责供电报建手续办理,协助办理规划、环保等报建手续,负责提供变压器、计量箱、避雷器等所有工程材料(不含市电电力电缆),并安装实施,负责资产标签粘贴及施工期间的质量、安全、工期与配合、交维验收完成、及维保工作,负责建设基站接地网,并预留与通信地网的连接点,负责缴纳供电部门收取的建设阶段相关费用,负责电源引入相关建设赔偿费用等;
③室内设备综合安装内容(自建砖混机房或租赁机房);
④室外设备综合安装(包含一体化机柜及设备安装);
⑤新建(塔基)(含机柜)地网工程、新建土建机房地网工程、楼面站地网新建工程、搭接地网(屋面避雷带搭接)工程;
⑥能源业务的换电业务、低速充电桩、备电业务等。
1.2项目预算:本项目不含税预算金额2073.6764万元,含税预算金额2260.3074万元。其中:
①一体部分:不含税预算金额1510.3480万元,含税预算金额1646.2794万元;
②能源部分:不含税预算金额563.3284万元,含税预算金额614.028万元。
1.3工期:以实际下达施工订单要求为准。
1.4承包方式:包工包部分材料,中标人负责施工进场协调,因协调不成导致的工期延误、项目停滞由中标人承担损失,招标人不予结算。
1.5合同签订:中标人将分别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签订合同。
1.6项目类型:施工类。
1.7质量要求: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要求并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1.8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
1.9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报价折扣超过对应专业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10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划分为2个份额,每个份额选取1名中标人。份额分配情况如下:
份额(占比)
| 不含税预算总计 (万元)
| 一体部分
| 能源部分
|
各专业预算(不含税,万元)
| 实施区域
| 能源专业
| 实施区域
|
土建专业
| 配套专业
外市电专业
预算合计
不含税预算 (万元,含安全生产费)
| 安全生产费 (万元)
| 不含税预算 (万元,含安全生产费)
| 安全生产费 (万元)
| 不含税预算 (万元,含安全生产费)
| 安全生产费 (万元)
| 不含税预算 (万元,含安全生产费)
| 安全生产费 (万元)
|
份额1(59.8%)
| 1240.0142
| 498.6543
| 14.5252
| 292.0359
| 6.405
| 209.324
| 4.1074
| 1000.0142
| ①吉安全市; ②赣州(兴国县、赣县区、安远县、于都县、会昌县、寻乌县、宁都县、瑞金市、石城县)。
| 240
| 5.3654
| ①吉安全市; ②赣州全市。
|
份额2(40.2%)
| 833.6622
| 345.4029
| 10.0612
| 95.9712
| 2.2061
| 68.9597
| 1.3533
| 510.3338
| ①九江(都昌县、彭泽县、湖口县、浔阳区、濂溪区); ②景德镇(珠山区、浮梁县); ③萍乡(湘东区、莲花县、芦溪县)。
| 323.3284
| 7.8049
| ①南昌全市; ②抚州全市; ③萍乡全市。
|
★2.投标人资格要求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2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2.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配套专业施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土建专业施工和能源专业施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外市电专业施工和能源专业施工:
①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电监会或能源监管办颁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资质。
(4)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如投标人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投标人资质。
2.4投标人须承诺企业按国家要求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企业具备同等安全管理能力,提供承诺函。
2.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A证人员、B证人员、C证人员在满足以下要求的情况下可重复):
(1)承担配套专业施工的企业须具备以下人员:
①1名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②1名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③1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2)承担土建专业和能源专业施工的企业须具备以下人员:
①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②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③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2证或C3证)。
(3)承担外市电专业施工和能源专业施工的企业须具备以下人员:
①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②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③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2证或C3证)。
(4)1人具备应急管理部门或应急管理部门授权单位颁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项目: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1人具备应急管理部门或应急管理部门授权单位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项目:低压电工作业)。
上述所有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扫描件、证书扫描件及2026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一个月在投标人本单位或下属分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
(5)A证、B证、C证、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项目: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项目:低压电工作业)人员之间互相不得兼任(禁止任何两类证书由同一人持有,例:A证人员不得兼任B证人员)。
(6)所有项目负责人均需承诺至本项目结束为止,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7)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须提供有效的电子版证书,一级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或者电子证书超出使用时限的,该证书无效。
(8)特种作业操作证应复审的须提供复审证明,且须在https://cx.mem.gov.cn/上可查,否则不予认可。
2.6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签订的同类项目业绩且累计含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是单项合同,则仅需提供合同关键页。
(2)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是框架合同,具体如下:
①提供的框架合同关键页有具体金额,则以框架合同签订的金额为准;
②提供的框架合同关键页无具体金额,则须提供相应订单或结算依据,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同时包含订单和结算依据则以结算依据为准。
(3)合同时间均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合同关键页须包含合同名称、合同标的页、签订日期页及合同金额页。
(5)同类项目业绩定义为以下业绩之一:
①动力配套施工业绩;
②外市电引入施工业绩;
③土建或建筑施工业绩。
④换备电或低速充电桩能源业务施工业绩。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的认定标准如下: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4)投标人对本单位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请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2.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4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4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4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为全国/江西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同类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公司级/江西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6月1日17时00分至2026年6月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4.2.2完成注册后,投标人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包,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支付方式详见4.2.4条款。
4.2.3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4.2.4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按项目发售,招标文件款通过华信电子采购平台(https:/hxzhaobiao.hxdi.cn/)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标书费缴纳。转账成功后,请电话告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刘金萍 18279642880)。
华信电子招投标平台新供应商注册:未注册供应商,需输入网址(https:/hxzhaobiao.hxdi.cn/),在平台首页点击【帮助中心】,根据【华信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注册】完成在线注册,注册提交审核后可提醒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刘金萍 18279642880)查看审核状态以便及时审核。注册成功后,于平台首页点击【供应商登录】,登陆后在功能菜单“系统功能->组件下载”中下载【华信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 (供应商)】,并根据操作手册完成标书费缴纳。
4.2.5招标文件款发票事宜:标书费缴纳后可在华信电子采购平台开具标书费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3日09时0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当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时,投标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4)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以纸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如有):若投标人以纸质银行保函的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则应在5.1条款载明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银行保函纸质原件递交至【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南大道世茂水城4-7号楼(接收人:刘金萍,
联系电话:18279642880】。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投标人注册6.1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6.2 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为了避免影响正常投标,请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及时办理CA证书。手机CA证书售价35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标证通操作手册》,请选择“潜在投标人”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4009005950(工作日9:00-18: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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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南大道世茂水城4-7号楼
|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春波路9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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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邮编:31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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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郑先生
| 联系人:刘金萍、姜智莉、彭晓冬、黄才林、陈良、黄凡、陈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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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电话:18279642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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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jiangxih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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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http:/www.tower.com.cn
| 网址:http://hxzhaobiao.hxd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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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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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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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渠道: 方式①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 方式②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联系刘金萍jiangxihx@163.com实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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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为贯彻落实招投标法律法规,遏制串通投标(响应)等不正当市场竞争行为,加强对违法违规投标(响应)行为的打击力度,营造公平健康的营商环境,推进供应商诚信体系建设,在招标过程中发现串通投标(响应)行为,招标人/采购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采购文件以及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从严处理,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将有关情况移交监管部门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经济损失,均由违规供应商自行承担。
9.行政监督部门【江西省通信管理局】
招标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日期:2026年6月1日
附件:
招标公告.pdf